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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報告

政府工作報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國家行政機關的一種公文形式各級人民政府都必須在每年召開的當地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向大會主席團、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大會議的政協委員發布這一報告。

目錄

政府工作報告的形成和發布

報告由各級政府的辦公機構擬稿,如國務院辦公廳、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地級人民政府辦公廳、縣級人民政府辦公室等。交由政府領導審閱後,正式在「兩會」上由政府正職領導人宣讀,並發布印刷稿。之後也會通過各類媒體向大眾公布全文。

政府工作報告的結構和內容

政府工作報告的結構通常分為三部分。

一年來工作回顧

回顧並總結上一年來的政府工作情況。

匯報政府取得的成績和基本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然後再將政府工作分為幾個大類(如經濟、社會事業、勞動等),分別詳細闡述工作舉措和成績[1]

當年工作任務

歸納當年政府各項工作,匯報這一年政府的工作計劃和目標。

首先提出一段綱要性的文字,說明當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務。然後再將政府工作分為幾個大類(如經濟、社會事業、勞動等),分別詳細闡述將要施行的工作舉措和工作計劃。

政府自身建設

詳細闡述對當年政府內部的政府職能民主化建設、依法行政、政風建設等方面將要施行的工作舉措和工作計劃。

其他

國務院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2]一般還包括外交國際形勢方面的內容。 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開始之年,報告中還需包含過去五年的總結和今後五年的基本規劃。 部分《政府工作報告》後,對報告中出現的一些新名詞或專有名詞還附有「名詞解釋」。

其他有關事宜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聽取政府工作報告後,將會按照地區或行業分為幾個小組,進行分組討論和審議,就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在稍後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上,主席團會對報告進行審議,並形成審議意見反饋給政府。

視頻

政府工作報告 相關視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
《政府工作報告》解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