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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潞公奏除改官制》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四笔》卷二。

容斋四笔·序

始予作《容斋随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而《四笔》之成,不费一岁。身益老而著书益速,盖有其说。嚷自越府归,谢绝外事,独弄笔纪述之习,不可扫除。故搜采异闻,但绪《夷坚志》,于议论雌黄,不复关抱。而稚子櫰,每见《夷坚》满纸,辄曰:“《随笔》、《夷坚》,皆大人素所游戏。今《随笔》不加益,不应厚于彼而薄于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则乃退。重逆其意,则衷所忆而书之。櫰嗜读书,虽就寝犹置一编枕畔,旦则与之俱兴。而天啬其付,年且弱冠,聪明殊未开,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爱怜少子,此乎见之。于是占抒为序,并奖其志云。

原文

自熙宁以来,士大夫资历之法,日趋于坏,岁甚一岁,久而不可复清。近年愈甚,综核之制,未尝能守。偶见文潞公在元祐中任平章军国重事,宣仁面谕,令具自来除授官职次序一本进呈。公遂具除改旧制节目以奏,其一云:“吏部选两任亲民,有举主,升通判。通判两任满,有举主,升知州、军,谓之常调。知州、军有绩效,或有举荐,名实相副者,特擢升转运使、副、判官,或提点刑狱、府推、判官,谓之出常调。转运使有路分轻重远近之差。河北陕西、河东三路为重路,岁满多任三司使、副,或发运使。发运任满,亦充三司副使。成都路次三路,京东西、淮南又其次,江东西、荆湖、两浙又次之,二广、福建、梓、利、夔路为远小。已上三等路分,转运任满,或就移近上次等路分,或归任省府判官,渐次擢充三路重任。内提点刑狱,则不拘路分轻重除授。”潞公所奏乃是治平以前常行,今一切荡然矣。京朝官未尝肯两任亲民。才为通判,便望州郡。至于监司,既无轻重远近之间,不复以序升擢云。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1]。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著的史料笔记,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容斋随笔》与沈括的《梦溪笔谈[2]、王应麟的《困学纪闻》[3],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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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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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