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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潞公奏除改官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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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潞公奏除改官制》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四筆》卷二。

容齋四筆·序

始予作《容齋隨筆》,首尾十八年,《二筆》十三年,《三筆》五年,而《四筆》之成,不費一歲。身益老而著書益速,蓋有其說。嚷自越府歸,謝絕外事,獨弄筆紀述之習,不可掃除。故搜采異聞,但緒《夷堅志》,於議論雌黃,不復關抱。而稚子櫰,每見《夷堅》滿紙,輒曰:「《隨筆》、《夷堅》,皆大人素所遊戲。今《隨筆》不加益,不應厚於彼而薄於此也。」日日立案旁;必俟草一則乃退。重逆其意,則衷所憶而書之。櫰嗜讀書,雖就寢猶置一編枕畔,旦則與之俱興。而天嗇其付,年且弱冠,聰明殊未開,以彼其勤,殆必有日。丈夫愛憐少子,此乎見之。於是占抒為序,並獎其志雲。

原文

自熙寧以來,士大夫資歷之法,日趨於壞,歲甚一歲,久而不可復清。近年愈甚,綜核之制,未嘗能守。偶見文潞公在元祐中任平章軍國重事,宣仁面諭,令具自來除授官職次序一本進呈。公遂具除改舊制節目以奏,其一云:「吏部選兩任親民,有舉主,升通判。通判兩任滿,有舉主,升知州、軍,謂之常調。知州、軍有績效,或有舉薦,名實相副者,特擢升轉運使、副、判官,或提點刑獄、府推、判官,謂之出常調。轉運使有路分輕重遠近之差。河北陝西、河東三路為重路,歲滿多任三司使、副,或發運使。發運任滿,亦充三司副使。成都路次三路,京東西、淮南又其次,江東西、荊湖、兩浙又次之,二廣、福建、梓、利、夔路為遠小。已上三等路分,轉運任滿,或就移近上次等路分,或歸任省府判官,漸次擢充三路重任。內提點刑獄,則不拘路分輕重除授。」潞公所奏乃是治平以前常行,今一切蕩然矣。京朝官未嘗肯兩任親民。才為通判,便望州郡。至於監司,既無輕重遠近之間,不復以序升擢雲。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1]。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2]、王應麟的《困學紀聞》[3],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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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