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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图书馆成立于1956年,原馆舍面积930平方米,现已拆除重建,新馆将于2007年年初建成,它坐落在燕江河畔,是一幢五层楼的现代化综合性图书馆,建筑面积6081平方米,是永安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截止至2018年6月,现有总藏书量32.46万册(种)(其中电子图书10.2万种)。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予“三明市社区“绿色网吧”建设示范点;永安市委、市政府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98年—2018年连续七届被永安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1]”。

基本介绍

永安市图书馆是政府举办的县级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图书、报刊借阅和文献信息咨询的服务机构。该馆成立于1956年。现在职人员9人,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有9人,其中中级职称7人。

读者第一,服务至上”是本馆读者服务工作的宗旨,充分开发和利用馆藏文献信息资源,重视对广大读者进行社会主义[2]、 爱国主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基本读者队伍2000多人,周开放时间56小时以上。

近年来,以图书馆为阵地,开办“燕江讲坛”、“道德讲堂”、“老年人学堂”,经常举办各种文化讲座和读书演讲、征文活动;以“未成年亲子阅读”、“老年人读书沙龙”为服务品牌,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每年开展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全民读书月、科普讲座、电影展播等活动。通过开展这些读书活动,得到我市群众的积极参与。

以市图书馆为阵地建立了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永安市支中心,已建成700平方米电子阅览室, 300平方米的多功能报告厅,购置电脑50台,服务器4台,投影设备3套,以及配套的服务设备设施,存储器达到20T,建立永安市图书馆网站,接入100兆 的网络光纤线路。网站数据总资源量已达到11.98TB,自建地方特色总资源量达到0.52TB(闽派古琴、永安大腔戏、永安民俗文化活动等)。2009年以来,先后在乡村、社区、驻永 部队建立了基层服务点,采用网络和硬盘拷入的办法,将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和数字图书馆资源进行有效的加工和整合,拷入到基层服务点的服务器中,为我市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

永安市图书馆作为开放性公共图书馆,全面考虑人性化的服务理念,馆内设施均把为读者服务作为首要目标,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文化服务。近年来,永安市图书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荣获文化部授予“一级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福建省文化厅授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古籍保护先进单位”;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授予“三明市社区“绿色网吧”建设示范点;永安市委、市政府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98年—2018年连续七届被永安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今后本馆将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给读者提供一个宁静、舒适的阅读环境,使图书馆能够不断满足读者的多种阅读需求,成为读者获取知识的学习中心。

展厅展馆

永安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图书馆事业建设,新馆于200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面积6186.91平方米,是一幢五层楼的现代化综合性图书馆,馆内设有中文图书阅览室、中文报刊阅览室、特藏文献室、中文报刊资料室、少儿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盲人阅览室、参考咨询部、业务辅导部、采编部、技术部、多功能报告厅、演播厅、永安苏区革命历史陈列馆等部门。本馆采用“Interlib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目前实现了文献采访、编目自动化管理、书刊流通及网上信息服务。

馆藏实力

截止至2018年6月,现有总藏书量32.46万册(种)(其中电子图书10.2万种);福建省图书馆分馆流通图书15.4万册;乡镇、农家书屋总藏书量35.81万册;年订报刊400多 种。每年编印《信息荟萃》6期。永安市图书馆重视加强地方文献征集工作,采取电话预约或上门收集,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和交流,初步形成具有永安地方特色的文献收藏体系。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的文化权益,推动和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从2008年起馆内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开放,向社会公众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要求,在乡村、社区、驻永部队等建立分馆和流通点,积极开展送书、送文化信息服务,较大限度地满足各类读者对知识和信息的需求。

实用信息

读者须知

一、读者凭个人借书证、阅览证、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开架外借书库或报刊阅览室。

二、请勿将易燃易爆与污染物品等带入馆内。

三、保持安静,请勿高声谈笑喧哗。

四、公共环境,保持整洁。馆内禁止吸烟、饮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五、爱护公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设备及桌椅。严禁偷盗书刊行为

六、做文明读者,不讲脏话、不讲污辱人格的话。

七、本馆设有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供读者查用。读者可自行检索,如有疑难,可请工作人员协助。请不要抽撤卡片,阅毕请入回原处。

八、遵守本馆有关制度、规定。

开放时间

一、本馆正常作息时间:

上午 8:0--晚上 8:30

注:星期一馆内业务学习、内部整理,其余时间均正常开放。

自学室制度

1、本室免费供读者自学之用;

2、请保持安静,勿在室内喧哗、戏闹、聊天闲谈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3、请将通讯设备设置成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4、爱护公共财物,勿在阅览桌椅上涂画;

5、图书馆为无烟区,严禁吸烟

6、请将个人物品随身带走,勿抢占座位;

7、讲究室内卫生,勿随地吐痰,勿乱扔杂物;

8、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

图书开架外借规则

1、本阅览室实行开架免费免证阅览,凭证借还;图书阅后请放在书架空留处,由工作人员统一上架;

2、请保持室内安静,将通讯设备设置成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3、图书馆为无烟区,请勿吸烟;

4、请勿携带食品、饮料及危险品进入借阅区,勿带宠物入内。

5、读者入室前,可根据需要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物品寄放在“存包柜”,金钱、证件及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6、凡外借图书,须办理借阅卡,经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未经登记的图书不得带出阅览室,否则按窃书论处;

7、图书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从续借之日起延长10天。读者可通过3807248语音电话进行续借,已逾期的图书不可办理续借。逾期归还,每册每天须交纳文献资料延期使用费0.10元;

8、读者应爱护图书,不要勾画、涂抹、撕页。借阅书刊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否缺页、勾画、污损等,若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予以申诉,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还书时若发现污损现象,视损坏程度按图书原价的2~5倍赔偿;

9、丢失书刊原则上购原书刊赔偿,如购不到原书刊,按书刊原价的2~5倍赔偿,书刊中的加工材料损坏,按加工成本收取费用,条码一个1元,标签一个2元,书标一个1元;

10、对偷窃、有意破坏(如裁割、撕裂、更换内容等)书刊资料者和未办理外借手续将书刊带出本室者,按该书刊价值的十倍赔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交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本室为成人借阅室,初中及以下儿童请到一楼少儿阅览室阅览。

少儿阅览室借阅规则

1、本阅览室主要阅读对象为初中(含初中)以下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实行开架免费免证阅览,凭证借还;

2、凡外借图书,须办理借阅卡,经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未经登记的图书不得带出阅览室,否则按窃书论处;

3、家长可以代借代还书刊。图书借期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从续借之日起延长10天。读者可通过3807248语音电话进行续借,已逾期的书刊不可办理续借。逾期归还,每册每天须交纳文献资料延期使用费0.10元;

4、读者应爱护图书,不要勾画、涂抹、撕页。借阅书刊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否缺页、勾画、污损等,若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提出,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还书时若发现污损现象,视损坏程度按图书原价的2~5倍赔偿;

5、丢失书刊原则上购原书刊赔偿,如购不到原书刊,按书刊原价的2~5倍赔偿,书刊中的加工材料损坏,按加工成本收取费用,条码一个1元,标签一个2元,书标一个1元;

6、对偷窃、有意破坏(如裁割、撕裂、更换内容等)书刊资料者和未办理外借手续将书刊带出本室者,按该书刊价值的十倍赔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交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7、个人书籍、书包和其他物品等不得带入阅览室,请存放于存包柜处,金钱、证件及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提倡文明借书,保持阅览室的安静与整洁。

报刊阅览(外借)规则

1、本阅览室所有报纸、期刊实行免证阅览,期刊凭证借还;

2、请保持室内安静,将通讯设备设置成静音状态,接、打电话请到室外;

3、图书馆为无烟区,请勿吸烟

4、请勿携带食品、饮料及危险品进入借阅区,勿带宠物入内。

5、读者入室前,可根据需要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物品寄放在“存包柜”,金钱、证件及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6、读者可自行在开架报刊阅览室自行选择报刊阅览,每次限取1种(册);

7、凡外借期刊,须办理借阅卡,每次可外借期刊一册,借期1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从续借之日起延长10天,读者可通过3807249语音电话进行续借,已逾期的期刊不可办理续借。逾期归还,每册每天须交纳文献资料延期使用费0.10元;

8、读者应自觉爱护报刊,不得在报刊上图画、撕割,如有发现,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借阅期刊时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有否缺页、勾画、污损等,若有上述情况,请向工作人员予以申诉,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还书时若发现污损现象,视损坏程度按图书原价的2~5倍赔偿;

9、丢失书刊原则上购原书刊赔偿,如购不到原书刊,按书刊原价的2~5倍赔偿;

10、对偷窃、有意破坏(如裁割、撕裂、更换内容等)书刊资料者和未办理外借手续将书刊带出本室者,按该书刊价值的十倍赔偿。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交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如需其他帮助,请与工作人员联系或填写“参考咨询登记表”。

12、本室为成人借阅室,初中及以下儿童请到一楼少儿阅览室阅览。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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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