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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东商会是在原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发动与多方协助下,由浙江省客属海外联谊会、杭州市潮汕商会、绍兴市潮汕商会[1]、义乌市潮汕商会、义乌市澄海商会及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等在浙粤籍团体、企业联合发起。在原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浙江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于2011年12月7日完成所有筹备审批手续。

成立庆典

2012年11月24日,在杭州大剧院召开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并隆重举行成立庆典!

2018年9月19日,浙江省广东商会在杭州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并隆重举行第二届理监事会就职典礼。

浙江省广东商会在许志鸿会长领导下,依托理监事会和广大会员企业,秉持“凝聚·交流·服务·共赢”的办会宗旨,广泛凝聚在浙粤籍乡亲,形成“浙江粤商一盘棋”,努力营造“在浙粤商温暖的家”;与粤浙两地及相关区域政府、海内外兄弟商会及各类社会组织、广大会员企业及在浙南粤乡亲携手,搭建多向多层次交流平台体系;积极推动会员企业及相关组织、人士,营造相互服务、联动协同、融合发展的氛围;共同谋求可持续发展的共赢格局。

2015年,本会被推选为“十佳浙商商会”;2016年,在中国社会组织评估中,本会被评为“AAAA”等级;2020年,本会被广东省工商联授予“广东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组织工作优秀商会”,被全国工商联授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商会组织” ;2021年,在中国社会组织评估中被评为“AAAAA”等级;在浙粤主管部门历年年度评估中,本会连年被评为“一等”(广东省),多年被评为“优秀”(浙江省)。

截止2021年末,本会拥有会员企业/商户3869家;其中,团体会员/片区12个,直属会员企业568家;会员来源地涵盖广东省21个地级市,会员注册地遍及浙江省11个地级市。

经过全会上下十年的不懈努力,浙江省广东商会在浙江省商协会 [2]、海内外粤籍商会及社会各界,拥有优良的知名度、誉度及影响力。

在全党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向“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努力奋进之际,身处“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市场机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领跑省,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竞争力提升、现代化先行和共同富裕示范”的浙江,浙江省广东商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通过许志鸿会长为首的理监事会、全体会员共同努力,凝聚广大在浙粤商,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信心、坚守实业、塑造变革、追求卓越,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浙江省广东商会愿与您一道,共创美好明天!

浙江省广东商会章程

(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浙江省广东商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依法由浙江省境内广东籍人士开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广东籍企业的分子公司、办事机构,广东籍职业经理人等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谋凝聚、促交流、强服务、求共赢”为宗旨,积极团结在浙广东籍企业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加强与广东省内企业、社会团体、政府机构之间的交流,促进在浙粤籍企业之间、与政府机构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扩大粤浙商贸交流,协调各方关系,维护会员和浙江广东乡亲在社会生活和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争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的经营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进而提高发展水平,为促进粤浙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全力打造“新浙商”、“新粤商”形象。

第四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登记管理机关是浙江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浙江省工商联社会组织党委。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同时接受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555号科达投资大厦B座25楼2509--2512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政策

1.宣传贯彻国家及浙粤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引导会员企业坚持守法经营、合规发展;

2.调查研究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等提供咨询和建议,为会员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3.通过会网、会刊等形式,传达中央、浙粤二省有关经济建设的政策、法规,介绍商会,介绍浙粤两地政治经济发展动态。

(二)凝聚乡情

1.利用商会这一平台,举办各种联谊活动,拓展会员及在浙南粤乡亲的交际空间,增进了解,增强凝聚力,使各自的发展更具活力;

2.利用商会网站、微信群系等的互动功能,强化在浙南粤乡亲间的交流互动,提升亲和力和凝聚力;

3.建立互访机制,加强与国内外粤籍社团组织联系、交流与合作,在凝聚乡情乡谊的基础上谋求协作共赢。

(三)交流沟通

1.组织会员进行交流、互访、考察、学习、培训等活动,促进会员企业间的相互学习借鉴、协调合作,使在浙粤籍企业之间形成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

2.畅通商会、会员企业与国家、浙粤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交流沟通渠道,建立与浙粤二省、国内外兄弟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互动、联动机制,为会员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帮助;

3.团结联络会员,推动广东与浙江经济、技术、贸易联合与协作。

(四)服务协调

1.关心了解会员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存在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实际困难,提出改善建议及要求,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协助会员企业处理危急事件、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其合法地位和正当权益;

2.广泛搜集信息,为会员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努力为会员企业做好政策、法律法规、财税、项目、策划、渠道、人才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3.根据实际需要,邀请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经济和技术专家、企业家介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组织业务培训,帮助会员把握市场脉搏,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4.协调会员、会员企业、在浙南粤乡亲之间的关系;

5.定期组织会员企业到浙粤二省、国内外进行考察,发现投资合作机会,寻找可持续发展机遇;

6.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国际、全国性及区域性的招商会、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论坛、联谊等活动,开阔会员眼界、提升发展能力,促进粤浙两地社会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五)热心公益

创建“浙江省广东商会慈善基金会”,为会员、会员企业、在浙南粤乡亲、粤浙二省、国内外有需要的人物或事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公益慈善服务。

(六)承办委托

1.承办浙粤二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事宜,充分利用商会的各种资源优势,为二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2.接受会员委托承办企业的各种活动以及政务、商务沟通协调等事宜。

3.承担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浙江省民政厅、广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视频

浙江省广东商会 相关视频

浙江商会宣传片
浙江商会年会马会长演讲实录

参考文献

  1. 商会建立的意义和作用 ,搜狐,2019-09-09
  2. 商协会的价值和魅力,搜狐,2019-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