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粮食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履行主管全州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行政管理职能。州粮食局有2个直属单位:州粮食质量监测中心、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调控与储备科、军粮供应管理科、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行业发展科、财务科、人事科。另外有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机关编制30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工勤人员所使用编制实行“退一减一”,目前为止,工勤人员已全部退完[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承担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实施;落实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粮食工作县市政府分级负责责任制;研究提出全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和粮食购销政策;组织实施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2]。
(二)承担州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牵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州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动用建议,审批州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州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承担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申报并协管在州省级储备粮相关工作;指导县市储备粮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做好社会粮油流通统计、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市场行情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指导大中专院校学生、城市低收入居民、农村缺粮人口和灾区等特殊群体的政策性粮食供应;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四)拟订全州粮食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加强粮食法律法规和爱粮节粮宣传教育。
(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全州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指导粮食产业化发展,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流通领域的粮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放心粮油建设;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全州粮食仓储和现代物流建设,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七)监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州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州粮食风险基金。
(八)指导县市粮食工作,负责协调中储粮工作。
(九)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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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机构改革区县粮食局如何改革?,搜狐,2019-10-05
- ↑ 《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全文) ,搜狐,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