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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志文,满族,镶白旗出身,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曾任河北军区石门军分区司令员。1955年,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人物简介
白志文(1903—1986),河北省易县人。 满族。1929年参加湖北大冶暴动,后编入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军第五纵队教导队中队长, 红三军团第四师五团排长、连长、团长,第五师十五团团长,红十五军团第七十八师副师长,补充师师长,陕北独立师师长。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五团团长,两延河防司令部副司令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北岳军区第三 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后勤司令员,第一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后勤司令员,华北军区补训兵团第二旅旅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北军区军政大学一总队总队长,河北省军区石门 军分区司令员,河北省军区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 独立自由勋章,一级 解放勋章。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至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86年病逝于保定,终年83岁。
大事年表
1903年10月出生于河北易县。
1924年加入北洋军阀。
1929年参加湖北大冶县暴动[2],参加 工农红军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任红军第五纵队教导队中队长。
1930年4月任红三军团第四师五团排长。
1931年任红三军团五师十五团连长、团长。
1932年任红十五军团第七十八师副师长,补充师师长。
1933年任陕北独立师师长。
1934年参加长征。
1937年—1945年任 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五团团长、两延河防司令部副司令员。
1946年任 晋察冀军区冀晋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
1947年任北岳军区第三军分区副司令员兼后勤司令员。
1948年任华北军区补训兵团第二旅旅长。
1950年任华北军区军政大学一总队总队长。
1953年任河北省军区石门军分区司令员。
1954年任河北省军区副司令员。
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86年4月3日因病逝世。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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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此人出身八旗子弟,拥有上将的资历,却只授予了少将,搜狐,2018-09-24
- ↑ 大冶印象之大冶兵暴旧址,搜狐,2018-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