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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紫假服》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三笔》卷五。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1123~1202)著的史料笔记,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容斋随笔》与沈括的《梦溪笔谈[1]、王应麟的《困学纪闻》[2],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容斋随笔》共《五笔》,74卷,1220则。其中,《容斋随笔》16卷,329则;《容斋续笔》16卷,249则;《容斋三笔》16卷,248则;《容斋四笔》16卷,259则;《容斋五笔》10卷,135则。据作者自述,《容斋随笔》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览群书、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

原文

唐宣宗重惜服章①,牛丛自司勋员外郎为睦州刺史,上赐之紫,丛既谢,前言②曰:“臣所服绯,刺史所借也。”上遽曰:“且赐绯。”然则唐制借服色得于君前服之③,国朝之制,到阙则不许。乾道二年,予以起居舍人侍立,见浙西提刑姚宪入对,紫袍金鱼。既退,一阁门吏踵其后嗫嚅④。后两日,宪辞归平江,乃绯袍。予疑焉,以问知阁曾觌曰:“闻临安守与本路监司皆许服所借,而宪昨紫今绯,何也”?觌曰:“监司惟置局在辇下⑤则许服,漕臣是也;若外郡则否,前日姚误紫,而谒吏不告,已申其罚,且备牒使知之,故今日只本色以入。”姚盖失于审也,然考功格令⑥既不颁于外,亦自难晓。文惠公知徽州日,借紫,及除江东提举常平,告身不借。予闻尝借者当如旧,与郎官薛良朋言之,于是给公据改借。后于江西见转运判官张坚衣绯,张尝知泉州,紫袍矣,予举前说,张欣然即以申考功,已而部符下不许,扣其故,曰:“唯知州借紫而就除本路,虽运判、提举皆得如初,若他路则不可。”竟不知法如何该说也。若曾因知州府借紫,而后知军州,其服亦借,不以本路他路也。近吴镒以知郴州除提举湖南茶盐,遂仍借紫,正用前比云。

注释

①重惜服章:看重珍惜按照身份等级来规定不同服饰的制度。

②既:已经。前言曰:上前对皇帝说。

③借服色得于君前服之:借来的服色必须在皇上面前穿上它。

④踵其后嗫嚅:跟在他的后面窃窃私语。

⑤辇下:皇帝的车辇下,代指都城。

⑥考功格令:考察官员功过的标准。

译文

唐宣宗很重视珍惜按身份等级不同所规定的服饰制度,牛丛自司勋员外郎调为睦州(治今浙江淳安)刺史时,皇上赐给他一套紫服,牛丛已经谢过皇上了,又上前对皇上说:“臣所穿的大红色的朝服,是刺史臣所借。”皇上急忙说:“姑且把这件大红色朝服赐给你。”那么按照唐代服饰制度,借服色必须在皇上面前穿上它,宋朝的服制,到了空缺的官位之后就不许穿了。宋孝宗乾道二年,我被用为起居舍人侍立在皇上一边,看见浙西路提点刑狱姚宪入朝问对,穿着绣有金鱼的紫袍朝服。退朝之后,官署门吏都跟着他窃窃私语。过了两天,姚宪辞别皇上回归平江(今属湖南),却穿着大红色朝袍。我产生了疑问,就问主持官署的曾觌说:“听说临安知府和本路监察州县的地方长官都允许穿所借的朝服,而姚宪昨天穿紫袍今天穿大红色的袍子,是什么原因呢?”曾觌回答说:“监察州县的地方长官仅设置机关在京都的就允许穿,漕运大臣就是这样;如果在外郡就不能穿。前天姚宪误穿紫服,而引见臣下传达使命的谒吏没有告诉他,已经决定要处罚他,并且已备好公文使官员知道,所以今天姚宪只穿他本来的大红色朝服进入朝堂。”姚宪大概有失于审慎,然而考察官吏功过的标准既不颁布于外面,自己也难以知晓。洪适出知徽州时,向朝廷借了紫色朝服,到了他任命江西路提举常平官时,只授给任命状而不借给朝服。我听说曾经借服的人当和以往一样,我与郎官薛良朋谈过这件事,于是给他凭据改借。后来我于江西路看见转运判官张坚穿着大红色朝服,张坚曾经做过泉州知州,那时他穿的是紫袍,我给他列举以前的说法,张坚欣然同意立即申报他的功绩,旋即主管部门下了命令不加批准,推敲其原因,说:“除知州借紫服而任命为本路的,虽然是转运判官、提举官都得和以前一样,如果任命为其他路官员就不可了。”这样竟然不知道服制该怎么说才算对了。如果曾经因为知州、知府借紫服,而后知军、州时,他的朝服也可以借,就不应该分本路他路了。近来吴镒知郴州(今湖南郴县)又任命为提举湖南茶盐的官,于是仍然可以借紫服,正是按照以前的旧例说的。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3]。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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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