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緋紫假服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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緋紫假服》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三筆》卷五。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容齋隨筆》共《五筆》,74卷,1220則。其中,《容齋隨筆》16卷,329則;《容齋續筆》16卷,249則;《容齋三筆》16卷,248則;《容齋四筆》16卷,259則;《容齋五筆》10卷,135則。據作者自述,《容齋隨筆》寫作時間逾經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覽群書、經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結晶。

原文

唐宣宗重惜服章①,牛叢自司勛員外郎為睦州刺史,上賜之紫,叢既謝,前言②曰:「臣所服緋,刺史所借也。」上遽曰:「且賜緋。」然則唐制借服色得於君前服之③,國朝之制,到闕則不許。乾道二年,予以起居舍人侍立,見浙西提刑姚憲入對,紫袍金魚。既退,一閣門吏踵其後囁嚅④。後兩日,憲辭歸平江,乃緋袍。予疑焉,以問知閣曾覿曰:「聞臨安守與本路監司皆許服所借,而憲昨紫今緋,何也」?覿曰:「監司惟置局在輦下⑤則許服,漕臣是也;若外郡則否,前日姚誤紫,而謁吏不告,已申其罰,且備牒使知之,故今日只本色以入。」姚蓋失於審也,然考功格令⑥既不頒於外,亦自難曉。文惠公知徽州日,借紫,及除江東提舉常平,告身不借。予聞嘗借者當如舊,與郎官薛良朋言之,於是給公據改借。後於江西見轉運判官張堅衣緋,張嘗知泉州,紫袍矣,予舉前說,張欣然即以申考功,已而部符下不許,扣其故,曰:「唯知州借紫而就除本路,雖運判、提舉皆得如初,若他路則不可。」竟不知法如何該說也。若曾因知州府借紫,而後知軍州,其服亦借,不以本路他路也。近吳鎰以知郴州除提舉湖南茶鹽,遂仍借紫,正用前比雲。

注釋

①重惜服章:看重珍惜按照身份等級來規定不同服飾的制度。

②既:已經。前言曰:上前對皇帝說。

③借服色得於君前服之:借來的服色必須在皇上面前穿上它。

④踵其後囁嚅:跟在他的後面竊竊私語。

⑤輦下:皇帝的車輦下,代指都城。

⑥考功格令:考察官員功過的標準。

譯文

唐宣宗很重視珍惜按身份等級不同所規定的服飾制度,牛叢自司勛員外郎調為睦州(治今浙江淳安)刺史時,皇上賜給他一套紫服,牛叢已經謝過皇上了,又上前對皇上說:「臣所穿的大紅色的朝服,是刺史臣所借。」皇上急忙說:「姑且把這件大紅色朝服賜給你。」那麼按照唐代服飾制度,借服色必須在皇上面前穿上它,宋朝的服制,到了空缺的官位之後就不許穿了。宋孝宗乾道二年,我被用為起居舍人侍立在皇上一邊,看見浙西路提點刑獄姚憲入朝問對,穿着繡有金魚的紫袍朝服。退朝之後,官署門吏都跟着他竊竊私語。過了兩天,姚憲辭別皇上回歸平江(今屬湖南),卻穿着大紅色朝袍。我產生了疑問,就問主持官署的曾覿說:「聽說臨安知府和本路監察州縣的地方長官都允許穿所借的朝服,而姚憲昨天穿紫袍今天穿大紅色的袍子,是什麼原因呢?」曾覿回答說:「監察州縣的地方長官僅設置機關在京都的就允許穿,漕運大臣就是這樣;如果在外郡就不能穿。前天姚憲誤穿紫服,而引見臣下傳達使命的謁吏沒有告訴他,已經決定要處罰他,並且已備好公文使官員知道,所以今天姚憲只穿他本來的大紅色朝服進入朝堂。」姚憲大概有失於審慎,然而考察官吏功過的標準既不頒布於外面,自己也難以知曉。洪适出知徽州時,向朝廷借了紫色朝服,到了他任命江西路提舉常平官時,只授給任命狀而不借給朝服。我聽說曾經借服的人當和以往一樣,我與郎官薛良朋談過這件事,於是給他憑據改借。後來我於江西路看見轉運判官張堅穿着大紅色朝服,張堅曾經做過泉州知州,那時他穿的是紫袍,我給他列舉以前的說法,張堅欣然同意立即申報他的功績,旋即主管部門下了命令不加批准,推敲其原因,說:「除知州借紫服而任命為本路的,雖然是轉運判官、提舉官都得和以前一樣,如果任命為其他路官員就不可了。」這樣竟然不知道服制該怎麼說才算對了。如果曾經因為知州、知府借紫服,而後知軍、州時,他的朝服也可以借,就不應該分本路他路了。近來吳鎰知郴州(今湖南郴縣)又任命為提舉湖南茶鹽的官,於是仍然可以借紫服,正是按照以前的舊例說的。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3]。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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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