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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衛生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1]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地方衛生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研究擬訂地方衛生工作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地方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區域衛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合理配置衛生資源。
(三)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含母嬰保健)工作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制定重大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五)研究醫療機構改革政策,擬訂全市醫療衛生機構設置規劃並組織實施;擬定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貫徹落實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醫療質量標準,規範服務行為。
(六)擬訂全市。醫學科研和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攻關,組織推廣醫學科研成果的普及應用。
(七)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全市無償獻血工作。
(八)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市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審,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
(九)依法監督管理全市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和學校衛生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十)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
(十一)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中的傷病員實施緊急處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二)組織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合作交流和衛生援外工作。
(十三)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幹部保健工作。
(十五)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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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衛生與健康工作38字方針 ,澎湃,2019-11-26
- ↑ 衛生健康法律法規 ,滄州市政府網,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