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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狐直笔:董狐:春秋时晋国的史官。直笔:根据事实,如实记载。
指敢于秉笔直书,尊重史实,不阿权贵的正直史家。后人对那些公正不偏,不因为各人的好恶或利害关系,而捏造不实言论的人的称呼。
出处
《左传.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杀灵公于桃园。宣子(即赵盾)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不隐,指直书不讳)。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解释
董狐:春秋时晋国的史官。直笔:根据事实,如实记载。指敢于秉笔直书,尊重史实,不阿权贵的正直史家。
春秋时,晋灵公要杀赵盾,赵盾被武士倒戈相救,当他未逃出晋国国境时,便听说他的族侄赵穿于桃园杀死晋灵公,另立晋成公为君。赵盾身为大夫,回朝后没有惩治赵穿。
晋国史官董狐认为弑君的责任在赵盾身上,因直书“赵盾弑其君”。孔子称赞董狐这样写是“良史”的品格和笔法。后因以“董狐笔”用为敢于坚持求实精神刚正不阿的良史的典故。
宋.文天祥《正气歌》:“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成语故事
(鲁宣公二年的)乙丑那天,赵穿在桃园杀掉了晋灵公。赵盾没有走出晋国国境就回来再度做卿。太史书写了“赵盾弑其君”在朝廷上公布。赵盾说:“不是这样的。”太史回答说:“您是正卿,逃亡而没有走出国境,回来不惩罚凶手,弑君的人不是您还是谁?”赵盾说:“哎呀!《诗》说:‘因为我的怀恋,给自己带来了忧戚’,恐怕就是说的我了。”孔子说:“董狐,是古代的好史官,据事直书而不加隐讳。赵宣子,是古代的好大夫,因为法度而蒙受恶名。可惜呀,要是走出了国境,就可以避免了。”[1]
点评
春秋时的晋灵公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要加害于他。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于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晋国太史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自己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你作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
回到朝中,就应当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就该你承当。
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不管晋灵公如何残暴无道,他作为君主的地位都不容臣子挑战。
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
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太史往往并不敢秉笔直书。
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
董狐秉笔直书的品格,形成了我国史官竞相继承的高尚史德传统。后世遂称直笔记事、无所忌讳的笔法为“董狐笔”。
如宋代文天祥《正气歌》“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李吕《贞妇》“ 谁秉董狐笔,大书播余馨”;清代钱谦益《恭闻泰昌皇帝升遐涂次感泣赋挽词》之三“盈朝董狐笔,执简欲何施”等等。
有时也省作“ 董笔 ”。《剪灯余话·长安夜行录》:“愿挥董笔祛疑惑,聊为陈人洗愧羞。” [2]
视频
历史故事_董狐直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