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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赣市发13号《关于印发〈赣州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已更名为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侨办),由原归口政府办公室管理改为政府工作部门[1]。
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赣市发[2002]13号《关于印发〈赣州市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已更名为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侨办),由原归口政府办公室管理改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政策的具体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拟订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管理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2、负责外事礼宾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外事活动,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3、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承办领导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应级别以上人员来市访问的工作;审核本市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工作。
4、负责组织接待来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它重要外宾;接待来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
5、管理本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它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联系、报批手续;指导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6、管理来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外国专家及出国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侨务政策和纪律教育;向有关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表态口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涉侨报导稿件。
8、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安全和保密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9、研究侨务事业的发展规划;调查研究全市侨务工作的情况;了解掌握海外侨情。
10、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来市定居的安置审核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和港澳同胞在市眷属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归侨和侨眷的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政策等问题。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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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城市航拍】 赣州市(江西省) ,爱奇艺, 2018-10-21
-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法律图书馆,2008-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