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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試驗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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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簡稱農試所),為中華民國農業部的附屬機關,負責該國的農業試驗研究工作。最初可追溯至自1895年8月成立的「水稻試作所」,所本部位於臺中市霧峰區,另有三間分所設於嘉義市東區、雲林縣古坑鄉與高雄市鳳山區。試驗所本部佔地129.8公頃,其中建築面積33.68公頃,主要建築包括行政大樓,試驗研究大樓及各種附屬建築等,農場面積96.12公頃,為台灣最大的農業試驗場。
沿革
日治時期
- 1895年8月,臺灣總督府成立水稻試作所,最初設於今台大醫院新館址。
- 1900年,改為臺北縣農事試驗場。
- 1901年,改為臺灣總督府台北農事試驗場(另有台中及台南農事試驗場)。
- 1903年5月16日,遷至台北廳大加蚋堡頂內埔庄(後為富田町329番地,土地涵蓋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大學昆蟲系館,原廳舍址為今台灣電力公司臺北市區營業處。11月17日,裁併臺中及臺南農事試驗場,改為臺灣總督府農事試驗場。
- 1921年8月2日,臺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成立,農事試驗場與糖業試驗場、茶樹栽培試驗場、園藝試驗場、種畜場整併為臺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農業部,農業部底下設有種藝、農藝化學、植物病理、應用動物及畜產等5科,仍用原農事試驗場廳舍和試驗場;台灣總督府高等農林學校(今國立中興大學)遷入農事試驗場全面取代原本的農事講習,招收預科、農業科及林業科學生[1]。
- 1925年,成立臺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農業部昆蟲標本館(1939年一併改為臺灣總督府農業試驗所昆蟲標本館)。
- 1939年4月28日,中央研究所裁撤,農業部改制為臺灣總督府農業試驗所,下轄育種農藝、農藝化學、病理昆蟲、畜產、園藝等5科和總務課。
民國時期
- 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改稱「臺灣省農業試驗所」,直隸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 1949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農試所改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農業試驗所。
- 1973年,教育部購入農試所土地成立國立臺灣工業技術學院籌備處(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本部)。
- 1977年12月,該所原位於台北公館的機關全部遷移臺中縣霧峰鄉萬豐村(今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現址。
- 1999年7月1日,精省,改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
- 2023年5月31日制定公布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2]同年8月1日起隨農委會升格為農業部,更名為「農業部農業試驗所」,同時進行組織架構調整。
影片
參考文獻
- ↑ 農業試驗所 林小昇,2010年11月30日
- ↑ 制定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 [2023-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