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財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鄭州市財政局是市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市財政收支、主管財政稅收政策[1]和財務會計制度、實施財政監督、參與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職能部門。
機構介紹
鄭州市財政局位於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興華南街39號南 2.6 公里,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強化收入征管,大力組織收入,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保證了我市改革開放和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為推動我市的城市建設和各項經濟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財政資金保障。根據工作職責內設22個職能處(室)。全局幹部職工在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同心同德、齊心協力,1998-2001年連續四年獲得全市「公僕杯」金杯獎;1997-2008年連續兩屆榮獲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2008年榮獲「省級五一勞動獎狀」,2009年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在各方面均取得了較優異的成績。
機構設置
機關內設機構:辦公室、組織人事處、計劃財務處、預算處、國庫處、行政政法處、教科文處、經濟建設處、農業處、社會保障處、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稅政與條法處、工業處、商貿金融處、基層財政管理處(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會計處、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稅源稅政處等23個職能處(室)。
局屬單位:鄭州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局、鄭州市財政科學研究所、鄭州市註冊會計師協會、鄭州市財政信息中心、鄭州市市級財政國庫支付中心、鄭州市政府採購中心、鄭州市財政局投資評審中心、鄭州市財稅學校、鄭州市財務開發公司、鄭州市財政局幹部教育中心(函校)等10個單位。
部門職能
1.擬定全市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有關政策;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市與縣(市)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2.擬定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並組織實施;組織參加市政府債務的談判與磋商,並草簽有關協議。
3.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市級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立項、審批及申報工作。
4.協同稅務部門,根據市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在國家規定的權限內,提出地方性稅目稅率調整和對全市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
5.管理市級財政公共支出;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和財政預算內的國際收支;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負責市級財政供給的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工作;負責監督和管理市級科技三項費用。
6.負責全市農業稅徵收管理;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建設工作。
7.擬定全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管理市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指導政府投資的基建招投標工作;負責小城鎮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
8.擬定和執行國家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9.執行國家國內、國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國債發行計劃,擬定地方性有關政策法規及配套辦法;組織參加政府外債的談判與磋商,管理政府債務。
10.參與全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定並監督執行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辦法,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管理住房資金。
11.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12.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核查工作。
13.制定全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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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國務院令第362號 ,國家稅務總局
- ↑ 全國文明單位評選標準 ,武漢交通職業學院,2016-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