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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地处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兴安岭南麓,嫩江西岸,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市隔江相望,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全旗总面积59800平方公里,总人口24万人(不含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是呼伦贝尔市面积最大的县级行政区。素有“北国碧玉”、“绿色净土”、“鲜卑民族发祥地”之美誉。

鄂伦春自治旗共辖8个镇、2个乡,境内驻有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所属的6个森工林业局、大兴安岭农场局及所属4个国营农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设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地委、行署、林管局及其所辖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加格达奇、松岭两区面积约18910平方公里,占自治旗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

2018年9月25日,获得商务部“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荣誉称号。

2020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退出贫困旗县序列。

历史沿革

鄂伦春自治旗境域最早见诸史籍的是东胡之地。公元前209年匈奴占败东胡并占据其地。

汉时为拓跋鲜卑所居。后魏至隋唐时为室韦地。辽属上京道东北路招讨司辖。金为蒲与路辖地。

元为辽阳行省山北辽东道辖。明属奴尔干都指挥使司辖。

清太祖天命年间(1616~1626年)至天聪年间(1627~1636年),居住在黑龙江中上游的索伦部(清初对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旗的总称)陆续归附清朝,并向朝廷纳贡。

顺治年间(1644~1661年),将居住在黑龙江北岸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迁移到黑龙江南岸居住,鄂伦春人绝大多数被迁到大兴安岭东坡嫩江支流的多布库尔河、甘河、诺敏河、那都里河、托河等河流两岸的原始森林中游猎。由清政府中央理藩院直接管辖。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设置黑龙江将军,鄂伦春族归黑龙江将军管辖。

光绪八年(1882年),于大兴安岭上太平湾(五路中之地),建立兴安城总客衙门,设副都统衔总管统辖。并设一批鄂伦春副总管、佐领、骁骑校等官员。

1911年辛亥革命后,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的统治下,管辖鄂伦春人的路佐机构没有本质的改变,只是废止了八旗组织,将原库玛尔路、毕拉尔路、阿力路、多布库尔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旗务科管辖。托河路仍由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管辖。

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侵略者于1932年占领中国东北。同年3月在伪新京(今长春市)建立了傀儡政权伪满洲国,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设兴安东分省辖大兴安岭以东地区、兴安北分省辖大兴安岭以西地区。6月27日,在原托河一带建立鄂伦春旗,在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额尔和建立了巴彦镇,管辖今鄂伦春自治旗大部分地域。8月1日,任命胜钩为鄂伦春旗旗长,卓仁托布为巴彦旗旗长。因鄂伦春旗境内无固定居民,无法行使行政权,伪满洲国于1933年7月12日裁撤鄂伦春旗。

1934年,兴安东分省和兴安北分省改为兴安东省和兴安北省。兴安东省所辖的巴彦旗管辖今鄂伦春旗境内的多布库尔努图克和甘奎努图克。兴安北省辖原托河路鄂伦春人行政事宜。

1937年以后,今鄂伦春自治旗境内的行政权由日本特务机关直接执掌。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呼伦贝尔地区上层人物于10月8日在海拉尔成立了呼伦贝尔自治省政府。

1946年3月,改称呼伦贝尔临时地方自治政府,并以政府主席额尔钦巴图的名义任命托河路的新君为鄂伦春旗旗长,管辖原托河路地域行政事宜。但因鄂伦春猎民居住分散等原因,未行使行政权便不了了之。

1946年1月,在原兴安东省辖区建立纳文慕仁省,6月7日改称纳文慕仁盟,莫力达瓦旗和巴彦旗归纳文慕仁盟管辖。1948年7月在小二沟地区成立诺敏努图克,隶属莫力达瓦旗。

1948年初,中国共产党召集甘河、古里河、多布库尔河、奎勒河流域的鄂伦春猎民,召开会议,决定成立鄂伦春努图克,驻地朝阳,隶属巴彦旗。

1949年4月,纳文慕仁盟同呼伦贝尔盟全并,称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简称呼纳盟),同时将巴彦旗和莫力达瓦旗合交,称莫力达瓦旗,诺敏和鄂伦春努图克隶属于莫力达瓦旗。

1950年,鄂伦春努图克改称甘奎努图克。同年,在原托河路地域建立托扎敏努图克,隶属喜桂图旗。

1951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以莫力达瓦旗所属的甘奎、诺敏、多布库尔和喜桂图旗的托扎明4个苏木设置鄂伦春旗,驻小二沟(今诺敏镇),由内蒙古自治区呼纳盟领导。

1952年5月31日批准将“鄂伦春旗人民政府”改称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归呼纳盟管辖。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

1954年,兴安盟并入呼纳盟,称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归呼伦贝尔盟管辖。

1958年底,旗政府由小二沟迁到阿里河镇。

1969年7月,随同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1970年4月,划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1979年7月1日,重新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

2001年,呼伦贝尔盟改制为地级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隶属呼伦贝尔市。

2020年3月4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退出贫困旗县序列。

行政区划

鄂伦春自治旗共辖10个乡级行政区,包括8个镇、2个乡,分别是阿里河镇、大杨树镇、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宜里镇、托扎敏乡、古里乡。其中,古里乡境内设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所辖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驻阿里河镇。

人口民族

2019年末,全旗共有112317户,户籍人口244979人,其中:城镇人口185269人,乡村人口59710人。男性124106人,女性120873人;出生人口1212,其中:男592人,女620人;死亡人口1703人,其中:男1019人,女684人;汉族人口213965人,蒙古族人口10915人,鄂伦春族人口2967人,鄂温克族3399人,达斡尔族6261人。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鄂伦春自治旗位于呼伦贝尔市东北部,大光安岭南麓,嫩江西岸,东经121°55′~126°10′,北纬48°50′~51°25′之间.北与黑龙江省呼玛县以伊勒呼里山为界,东与黑龙江省嫩江县隔江相望,南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阿荣旗接壤,西与根河市、牙克石市为邻。全旗总面积59880平方公里。

气候

鄂伦春自治旗属于寒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变化显著。年均气温在-2.7~-0.8oC之间,自西向东递增。7月份气温最高,平均为17.9~19.8oC,最高温度达37.5oC,无霜期平均95天。风速较小,年均风速1.8~2.9米/秒。年降水量459.3~493.4毫米。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截至2009年,已探明有开采价值的10多种,即:萤石石灰石硅石澎润土石墨等。旗内已开采的煤矿2处,小型开采的金矿、萤石矿各1处,油页岩试验性加工生产的1处。

煤炭资源储量约在1亿吨左右。

水资源

地表水资源总量96.5亿立方米,占全市的35.5%。河流总流域面积5.1万平方公里,占全市的20%;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16.38亿千瓦时,优秀电站坝址20余处,总库容32亿立方米、装机容量25万千瓦、静态投资22.96亿万元的毕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地下水埋藏浅、易成井、水质好、含有丰富的矿物质,储量约2亿立方米(指矿化度小于2克/升的浅层淡水),有多处天然的饮用矿泉水开采点。

本旗境内主要河流有甘河、诺敏河、欧肯河、多布库尔河、古里河、那都里河、均属嫩江右岸水系。大小支流有200多条。

生物资源

野生动物150多种,受国家保护的一、二级野生动物30余种。林经济鱼类10余种。林间生长着300多种中草药蕨菜黄花菜柳蒿芽蘑菇猴头黑木耳红豆越桔等山产品。主要农作物有大豆杂豆油菜土豆等。

土地资源

截至2009年,该旗旗土地面积54657.8平方公里。在总土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4389万亩,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为1228万亩;耕地面积为206万亩(未含加松地区);草地面积1890万亩;水域面积为9.8万亩;宜农林牧荒山1210万亩;其他利用地(包括村屯、道路、堤坝、矿山等)为176万亩。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占用18,910平方公里,占自治旗面积的近三分之一。

经济

综述

2019年,全旗实现现价地区生产总值655112万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272488万元,同比增长1.3%;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2481万元,同比增长11.3%;其中:工业增加值完成13483万元,同比下降0.7%,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8998万元,同比增长22.2%;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50143万元,同比增长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5.9:5.5:58.6调整为41.6:5:53.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6553元,增长3.1%。

2019年,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5800万元,同比增长22.9%。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5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2%。房地产开发项目10个,完成投资28622万元,同比下降3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2800万元,下降43.4%;第二产业完成投资44196万元,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08804万元,同比增长7.6%。

2019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737元,同比增长7.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167元,增长6.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603元,增长10.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9041元,同比增长34.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7169元,同比增长57.1%。全体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4平方米,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2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3.5平方米。

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6辆,电冰箱86台,洗衣机98台,热水器36台,彩色电视机98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46台,移动电话227部;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31辆,电冰箱101台,洗衣机98台,彩色电视机99台,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21台,移动电话232部。

第一产业

2019年全旗牧业年度牲畜头数为348996头只,同比下降27.9%。其中大牲畜为37035头,同比增长3.8%;小牲畜为252029只,下降33.7%;猪存栏59932口,同比下降11.9%。

日历年度牲畜头数为329674头只,同比下降30.3%。其中大牲畜为24744头,同比增长0.4%;羊为267316只,同比下降33.3%;猪存栏37614口,同比下降20.1%。

全年猪、牛、羊、禽肉类总产量16446.1吨,同比增长2.31%。其中,猪肉产量5400吨,下降11.99%;牛肉产量2895吨,下降34.04%;羊肉产量7397吨,增长50.98%;禽肉产量754.1吨,增长15.91%。禽蛋产量3388吨,增长5.74%。牛奶产量8950吨,下降28.02 %。

2020年1月2日,鄂伦春自治旗入选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名单。

第二产业

2019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3483万元,同比下降0.7%。2019年,我旗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家,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3.88亿元,同比下降9.7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下降1.4%。

建筑业增加值完成1.9亿元,同比增长22.2%。全旗4家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完成产值1.14亿元,同比下降0.9%。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4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7.2%,竣工房屋面积2.3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2%。

第三产业

2019年全年邮电业务总量达1.3亿元,同比增长17.5%;全年固定电话用户达10120户,59.2%,手机用户24.1万户,增长4.8%。年末互联网用户达4.68万户,增长1.1%。

2019年,全旗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7%。从销售区域看,全旗城镇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1.7%;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5.4%。从消费形态看,全旗商品零售额增长1.2%;餐饮收入增长7.6%。

2019年,全旗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4278万元,同比下降6.91%,其中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33179万元,同比下降5.9%。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511万元,同比增长8.49%。财政总支出为350641万元,同比增长7.6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31768万元,同比增长5.4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22819万元,同比增长3.04%。

12月末,全旗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18.76亿元,同比增长11.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87.9亿元,增长16.1%,占全部存款的74%。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9.6亿元,同比下降11.1%。

全年保费总额1.87亿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3.4%。其中:财险0.82亿元,同比下降24.1%,寿险1.05亿元,同比下降2.8%;赔付额10097.45万元,同比增长率168.1%,其中财险赔付额9077.97万元,同比增长148.5%,寿险1019.48万元,同比增长796.6%。

2019年,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帐人数72818人,同比增长15.7%。年末参保职工34229人,增长0.6%,缴费人员29381人,增长1.7%,离休、退休人员43942人,增长2.6%。全年发放离退休养老金135839万元,增长32.6%。

2019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9.96万人,下降2.3%。其中:职工5.84万人,城乡居民14.12万人。

社会

科技事业

2018年科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项目8项;宜里亚江菌业等3个企业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加强种子工程项目研发,落实种子工程项目资金120万元;27名科技特派员对135名贫困户进行了技术扶贫指导,助力产业扶贫。

2019年科技工作有序开展。围绕我旗企业产、学、研发展需求,共落实科技项目6项,其中市级科技项目5项,自治区科技项目1项。

教育事业

2019年,全旗共有中小学29所,其中:小学17所,初中10所,高中2所。基础教育在校学生17615人,同比下降0.5%。其中高中1931人,下降4%;初中4479人,下降0.4%;小学8381人,下降2.6%。全年小学招生1406人,增长2.8%;初中招生1443人,下降8.3%,高中招生647人,增长2.5%。毕业生数4468人,下降8.7%。其中高中毕业生694人,下降18.4%;初中毕业生1439人,下降0.3%;小学毕业生1487人,下降5.8%。教职工人数3325人,同比增长2.5%,其中专任教师1955人,增长0.7%。全旗有幼儿园22所,与上年相比,增加6所。在园人数2282人,同比增长14.6%;教职工454人,增长20.4%。全旗共有中等职业学校2所,在校学生856人,下降18.6%;招生145人,下降47.7%;毕业生数337人。教职工85人,其中专任教师52人。

文化事业

2019年鄂伦春自治旗共有公共图书馆1座,文化艺术类机构1个,文化馆1个,文体广电服务中心10个,博物馆1个,档案馆1个,广播电台1座,广播电视站5个,体育馆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82个。

体育事业

2013年鄂伦春自治旗举办了乒乓球、篮球、网球等7场体育赛事,参加上级体育赛事3次,承办全市赛事1次。

医疗事业

2019年末全旗拥有各种卫生机构186个(含社区、诊所、卫生室),增长1.6%,病床885张,增长2.7 %,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507人,增长3.3%。

社会保障

2019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19.96万人,下降2.3%。其中:职工5.84万人,城乡居民14.12万人。

2019年,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帐人数72818人,同比增长15.7%。年末参保职工34229人,增长0.6%,缴费人员29381人,增长1.7%,离休、退休人员43942人,增长2.6%。全年发放离退休养老金135839万元,增长32.6%。

脱离贫困

2020年2月24日,全旗贫困人口综合发生率低于3%,漏评率和错退率均低于2%,群众综合认可度高于90%,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脱贫长效机制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将按程序退出贫困县序列。

旅游景点

主要旅游景点有拓跋鲜卑旧墟石室嘎仙洞、鄂伦春博物馆、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相思谷原始景区、布苏里军事度假山庄、兴安森林公园、鄂伦春猎民村及民俗村等。

嘎仙洞

嘎仙洞位于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北约10公里、大兴安岭北段顶峰东端。洞内西壁距洞口15米处,有北魏太平真君四年(443年)摩崖铭刻。洞内堆积有较丰富的文化层,对于研究拓跋鲜卑的早期历史,具有重要科学价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鄂伦春布苏里旅游区

鄂伦春布苏里旅游区因地处布苏里而得名,“布苏里”鄂伦春语意为“茂密的森林”。旅游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距旗府所在地阿里河镇23公里,2013年成功申报成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多布库尔民俗村

大杨树镇多布库尔民俗村,距阿里河镇137公里。村内建设31栋具有北方民族特色的民居,鄂伦春猎人部落绕村而建,是展示鄂伦春民族独特民族文化和民俗的窗口,为呼伦贝尔市民俗旅游名片和“五彩呼伦贝尔”精品线路之一。

获得荣誉

2020年5月,入选“2020中国避暑名县榜”。

2020年6月30日,入选“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

2020年8月,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视频

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届山地运动节宣传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