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塑像广场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雷锋塑像广场位于湖南长沙市望城县雷锋纪念馆。雷锋塑像广场十分宽敞,雷锋塑像容光焕发,照耀来自世界各地的每一位参观者。雷锋塑像制作于20世纪90年代初,由我国著名雕塑家朱惟精先生设计制作[1]。该雕塑全部由麻石制成,塑造的是身穿军装、头戴军帽的雷锋同志背着枪的英姿。雕塑高5米,基座高3米,目的是纪念1963年3月5日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的发表。该雕塑自建成后就一直安放在雷锋纪念馆门前的广场上,多年来,已成为雷锋纪念馆的标志性雕塑,每一位远道而来的参观者都争相与之合影,“背枪的雷锋”更是成为了人们记忆中的经典形象。2002年5月,湖南省人民政府通过湘政发[2002]11号“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将雷锋塑像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雷锋塑像大事记
1990年3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兴建了雷锋塑像广场,并决定广场中央立尊雷锋塑像。
1990年10月雷锋塑像建成,作者为省内著名雕塑家朱惟精,塑像材质采用望城特产花岗岩石雕刻而成,雷锋塑像高5米,底3米,喻意为毛泽东题词纪念日即“3月5日”。
1991年3月5日,雷锋塑像在纪念馆主体建筑中轴线广场上方正式落成。
2002年1月8日,望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望政办发[2002]11号“关于将雷锋塑像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将雷锋塑像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其保护范围为:塑像北向50米至雷锋纪念馆门楼;南向50米至绿化广场,东向30米至围墙;西向30米至围墙。
2002年5月1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通过湘政发[2002]11号“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将雷锋塑像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公布其保护范围为:从塑像台基起四向各至30米处。
2002年雷锋纪念馆大规模改建工程全面启动,新佂地80余亩,总投资3000多万元,总面积达130余亩,新辟大型活动广场,县委决定把雷锋塑像整体迁移至新广场,经过精心组织,启用两台吊车,于2002年11月5日成功搬移新广场,现雷锋塑像伫立于新广场前方,成为凭悼纪念雷锋和开展各种活动的主要场所。
2003年5月20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在塑像台基右前侧树立保护标牌和说明牌。
雷锋精神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共产主义光辉思想相结合的典范,它的核心是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1963年3月2日, 《中国青年》杂志中首先刊登了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2]。3月5日, 《人民日报》 、《解放军报》、 《光明日报》 、 《中国青年报》等都刊登了毛主席的题词手迹。第二天,《解放军报》又首次刊登了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同志的题词手迹。《中国青年报》随即转载。以后,陈云、叶剑英等同志也为雷锋题了词。号召全国人民学习雷锋的共产主义精神品质。从此,学习雷锋的活动在全国展开,而且不管政治形势如何变化,雷锋精神却经久长存。“向雷锋同志学习”逐渐成为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动员口号。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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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湖南长沙市高新区雷锋街道雷锋纪念馆雷锋塑像,湖南红网,2016-05-22
- ↑ 毛主席为雷锋题词首发于《中国青年》始末,中国新闻网,201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