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震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青岛市地震局是经青岛市人民政府[1] 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通过贯彻国家、省、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核准、确认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要求,对重大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机构简介
为提高青岛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全市建立了数字遥测地震台网、数字地震前兆台网,建设2个强震观测台和2个移动观测台;设立了100个宏观地震监测点,形成了一个较为周密、系统的地震监测网路。
为提高青岛市地震应急能力,建成了青岛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制定了市级、区(市)级、乡镇街道级、城市社区级地震应急相关50个行业及危险化学企业、学校、医院等专业应急预案,形成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成了6处功能完备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各城区、社区也相应设立了避难场所。
多年来,青岛市地震局秉承“防震为民”工作理念,坚持做好“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建设,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连续三年被中国地震局评为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一等奖,连续六年被省地震局评为防震减灾工作综合评比第一名,2007年被中国地震局、科技部等五部门评为地震科技工作先进单位,青岛市数字遥测地震台网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分别被评为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一等奖。
青岛市地震局内设办公室、科技监测处、震害防御处等三个处室,及纪检组(监察室)和机关党总支;下设青岛市地震监测中心、青岛市工程地震研究所、青岛市地震科技活动中心等三个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拟订有关地方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拟订防震减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监测预报的管理工作;负责提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地震趋势预报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监督检查。负责震情、地震灾情速报;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订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四)负责全市地震烈度区划管理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负责城镇、经济开发区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水库地震、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
(五)负责全市地震动参数[2]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工作;拟订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审核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负责工程爆破的备案工作。
(六)负责组织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与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国内外地震科技的合作与交流。
(七)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八)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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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青岛市政府工作机构,青岛政务网
- ↑ 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搜狐,201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