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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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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简称私隐专员公署或私隐署;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for Personal Data, Hong Kong,缩写:PCPD),为于1996年8月1日成立的香港法定机构,目标是为确保香港各界遵从于1996年12月20日生效的《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以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恰当应用。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总部位于香港岛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12楼及13楼1301-1304室,于2006年3月25日前位于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历任首长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首长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由行政长官委任。
- 刘嘉敏(1996年-2001年)
- 邓尔邦(2001年11月1日-2005年1月)
- 吴斌(2005年8月1日-2010年7月31日)
- 蒋任宏(2010年8月4日-2015年8月3日)[1]
- 黄继儿(2015年8月4日-2020年8月3日)
- 锺丽玲(2020年9月4日- )[2]
相关
- 许志安与黄心颖出轨事件 - 香港艺人许志安与黄心颖在的士于2019年在的士车厢内亲密行为的婚外情事件。
- 林永康 - 前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涉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及虚假陈述,意图获取利益。[3][4]
- 香港《电讯条例》第106章 第33条
- 香港《基本法》第30 及39条
- 《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 第14条
- 《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第589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