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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宾王
唐代诗人
骆宾王
观光
籍贯 婺州义乌(今浙江义乌
其他名号 骆临海、算博士
出生 640年
逝世 不详
《骆宾王集》

骆宾王(640年-?),字观光义乌(今中国浙江义乌)人。骆宾王出身寒门,七岁能诗,号称神童。据说《咏鹅诗》就是此时所做Template:来源请求唐朝初期的著名诗人,与王勃杨炯卢照邻合称初唐四杰。684年徐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骆宾王起草了著名的《为徐敬业讨武曌檄》,敬业败后,宾王不知所终,一说身殉,一说剃发出家,终身隐居。道教扶鸾的信众以骆宾王被斩时兵解,忠肝义胆与文采昂扬,尊之为神,号称“南天骆恩师”,佛教徒则盛传骆宾王遁入禅门,称之为“普济妙章禅师”,年年端午盛大奉祀。

《咏鹅》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生平

以《易经.风地观》:“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名宾王,字观光龙朔初年,骆宾王担任道王李元庆幕府属官。后来相继担任武功主簿明堂主簿唐高宗仪凤四年(679年),骆宾王升任朝廷侍御史官职。曾经被人诬陷入狱,被赦免后出任地方官临海县丞,所以后人也称他骆临海

光宅元年(684年),徐敬业起兵讨伐武则天,骆宾王作为徐敬业的幕僚,起草了著名的《讨武氏檄》,痛斥武则天的种种行为。武则天读到檄文中“蛾眉不肯让人,狐媚偏能惑主”,只是嘻笑,直到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大吃一惊,向左右大臣询问说:“这是谁写的?”有人回答说是骆宾王所作,武则天非常不高兴的说:“这是宰相的过失,骆宾王有如此的才华,怎么可以让他流失在外怀才不遇?”[1][2][3][4][5][6]

徐敬业兵败后,骆宾王逃亡,不知所终。《旧唐书》与《资治通鉴》都说骆宾王被杀[7],《新唐书》本传说他“亡命不知所之”,《朝野佥载》说是投江而死,郗云卿在《骆宾王文集》序中认为“文明中,与嗣业于广陵共谋起义,兵事既不捷,因致逃遁”,孟棨本事诗》说骆宾王逃脱后削发为僧,“遍游名山。至灵隐,以周岁卒。”

一说骆宾王逃匿于今江苏南通一带,据朱国桢涌幢小品》记载,明正德九年(1514年),义乌南通城黄泥口一位曹姓农民挖地时曾发现骆宾王墓,农人掘开坟墓,见“棺内人还衣冠如新”。农人大异之,于是把墓地封回。不久墓址就被水淹没。乾隆十三年(1748年),任职南通的福建人刘名芳,派人下水搜寻,结果找到几根“枯骨查牙”,就当作骆宾王的骸骨,迎至狼山东南麓,这就是保存至今的南通骆宾王墓

骆宾王的诗题材较为广泛,因才高位卑,愤激之情,时见纸上。他的五言律诗精工整炼,尤其擅长七言歌行,笔力雄健。名作《帝京篇》是初唐罕有的长篇诗歌,被当时的人们认为是“绝唱”。他对革新初唐的浮靡诗风,开辟唐代文学的繁荣局面起了一定的作用。

相关著作

  • 唐中宗时期,郗云卿编辑有《骆宾王集》10卷,现在已经散佚。明清有4卷本、6卷本和10卷本的《骆宾王集》,所收篇目大致相同,都是后人重新编辑的。

参考文献

  1. 《新唐书·卷二百一·列传第一百二十六》:賔王,义乌人。七岁能赋诗。初为道王府属,尝使自言所能,賔王不答。历武功主簿。裴行俭为桃州总管,表掌书奏,不应,调长安主簿。武后时,数上疏言事。下除临海丞,鞅鞅不得志,弃官去。徐敬业乱,署賔王为府属,为敬业传檄天下,斥武后罪。后读,但嘻笑,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矍然曰:“谁为之?”或以賔王对,后曰:“宰相安得失此人!”敬业败,賔王亡命,不知所之。中宗时,诏求其文,得数百篇。
  2. 《唐诗纪事·卷七》:宾王,义乌人。七岁能赋诗。武后时,数上疏言事,除临海丞,鞅鞅不得志,弃官去。徐敬业乱,以为府属,为敬业檄武后罪。后读但嘻笑,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矍然曰:“谁为之?”或以宾王对。后曰:“宰相安得失此人。”敬业败,亡命,不知所之。中宗时诏求其文,得数百篇。
  3. 《唐才子传·卷一》:宾王,义乌人。七岁能赋诗。武后时,数上疏言事,得罪贬临海丞,鞅鞅不得志,弃官去。文明中,徐敬业起兵欲反正,往投之,署为府属。为敬业作檄传天下,暴斥武后罪。后见读之,矍然曰:“谁为之?”或以宾王对,后曰:“有如此才不用,宰相过也。”及败亡命,不知所之。
  4. 《唐语林·卷二·文学》:骆宾王年方弱冠,时徐敬业据扬州而反,宾王陷于贼庭,其时书檄皆宾王之词也。每与朝廷文字,极数伪周,天后览之,至“蛾眉不肯让人,狐媚偏能惑主”,初微笑之。及见“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乃不悦,曰:“宰相因何失如此之人!”盖有遗才之恨。
  5. 《酉阳杂俎·卷一忠志》:骆宾王为徐敬业作檄,极疏大周过恶。则天览及“蛾眉不肯让人,狐媚偏能惑主”,微笑而已。至“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不悦曰:“宰相何得失如此人!”
  6.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唐纪十九》:移檄州县,略曰:“伪临朝武氏者,人非温顺,地实寒微。昔充太宗下陈,尝以更衣入侍,洎乎晚节,秽乱春宫。密隐先帝之私,阴图后庭之嬖,践元后于翚翟,陷吾君于聚。”又曰:“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又曰:“包藏祸心,窃窥神器。君之爱子,幽之于别宫;贼之宗盟,委之以重任。”又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又曰:“试观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太后见檄,问曰:“谁所为?”或对曰:“骆宾王。”太后曰:“宰相之过也。人有如此才,而使之流落不偶乎!”
  7.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乙丑,敬业至海陵界,阻风,其将王那相斩敬业、敬猷及骆宾王首来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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