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殺妻藏屍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上海殺妻藏屍案是2016年10月17日上午發生在中國上海的一起殺人藏屍案,兇手朱曉東因為口角殺死自己的妻子楊儷萍,並藏屍冰櫃105天。此案是在中國現行司法體系下,夫妻之間發生的故意殺人案,兇手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自首即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但卻罕見的宣判最高刑罰——死刑的案件。
中國司法機關對死刑實行「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使用死刑」的政策,即所謂「少殺、慎殺」原則。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指出:「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在此案發生前,全國各地都有性質更為惡劣、無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殺妻、殺女友兇犯,僅判處死緩的案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法院在因戀愛、婚姻關係產生的故意殺人案件的死刑判罰亦持反對態度,其在2010年促成王志才故意殺人案[1] 的改判,亦成為全國指導性案件。
案件經過
2016年10月15日,朱、楊二人前往杭州旅遊,期間發生爭吵。10月17日早上7時許,二人再度發生爭執。朱曉東怒而掐死了妻子楊麗萍。
殺死楊麗萍後,朱曉東將楊的屍體裝進一個被套里,並放進冰櫃。殺人藏屍後,朱對家人朋友隱瞞了楊的死訊。並且案發後,用楊的手機,以楊的名義通過微信和他人聯繫。試圖讓他人覺得楊還活着。案發前,朱把楊手機里的錢轉給自己,楊遇害後一個星期,朱便帶着個女人去了韓國旅行。並且和其他女人開房。2017年2月1日,楊麗萍的父親六十大壽,按照約定楊麗萍會回去為父親祝壽。朱明白自己殺人的事瞞不住了。朱在其父母陪同下前往派出所自首。而據朱曉東所在的小區居委會主任透露,朱曉東在殺害楊麗萍後曾自殺未遂。
審判
2018年8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朱曉東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認為,此案雖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且朱曉東自首,但朱曉東犯罪性質惡劣,作案後長時間藏匿被害人屍體,無悔罪表現,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故依法對其不予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當日下午,朱曉東通過辯護律師宣布上訴。
2019年7月5日上午10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朱曉東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
2020年6月4日,罪犯朱曉東被執行死刑。
當事人
- 受害人(妻子):楊儷萍(1987年11月22日-2016年10月17日)
- 2013年9月,楊儷萍與朱曉東確立了戀愛關係。2015年12月31日與朱登記結婚。
- 兇手(丈夫):朱曉東(1987年11月28日-2020年6月4日)
- 上海本地人,商場店員 。1997年父母在其10歲那年離婚,之後由起母親一手將他拉扯大。朱曉東在家附近的南湖職業學校拿了一個中專文憑,19歲就在商場打工。2012年的一次高中同學的聚會上,二十五歲的朱曉東邂逅了同齡的楊儷萍。當時是朱曉東主動上前搭訕楊儷萍。2013年10月25日左右,朱曉東和楊儷萍正式建立了戀愛關係。2015年12月31日,楊儷萍和朱曉東領結婚證。2016年5月26日,朱曉東母親搬出此35平米上海蝸居,讓媳婦楊儷萍搬進朱曉東裝修好的婚房。2016年10月17日被丈夫朱曉東殺害掐死並藏屍於冰櫃105天,2017年2月1日由父母陪同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