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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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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該校辦學歷史悠久,自1948年以鄧小平為第一書記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創建,由第二書記陳毅擔任大學籌備委員會主任的中原大學開始,經歷了1953年中南財經學院和中南政法學院,1958年湖北大學,1971年湖北財經專科學校,1978年湖北財經學院,1984年湖北財經學院、中南政法學院,1985年中南財經大學、中南政法學院等發展時期,於2000年5月26日組建成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05年9月進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序列,並逐步發展成為教育部直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國務院批准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和自行審定教授、博士生導師的高校。

基本校情

學校位於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漢市,分為南湖校區和首義校區,分別坐落在南湖之濱、蛇山南麓,是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文學、史學、哲學[1]理學、工學八大學科門類的人文社會科學大學。

我校辦學條件完備,學科專業優勢明顯,師資力量雄厚,人才培養體系完善,科學研究水平高,社會服務功能強大,國際交流與合作拓展迅速。先後為國家培養各層次、各類型學生累計近30萬人,畢業生水平和質量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和好評。數以萬計的畢業生成為引領時代潮流的高級領導幹部、學術精英和商界巨子。

中心概況

自法學教育開展以來,實驗教學始終是我校法學教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早在1953年,學校就建立了法學實驗教學中心 [1]的前身機構——中南政法學院刑事偵查實驗室、法醫學實驗室。

1958年建立了湖北大學法律系刑事偵查實驗室。

1984年建立了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刑事偵查實驗室。

1995年建立了中南政法學院公安與行政法系偵查實驗室。

1999年8月建立了中南政法學院公安學系公安業務實驗室。

2000年,原中南財經大學和中南政法學院合併,成立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此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在模擬法庭、法律診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礎上組建了法學院多功能實驗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安學院在公安業務實驗室的基礎上組建了公安學院實驗中心,至此,我校的法學實驗教學進入快速發展期。

2003年,為培養「應用型、融通性、開放式」的高素質創新人才,學校確立了「大法學」的觀念,整合法學院、原公安學院的實驗教學資源,組建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實驗教學中心。中心下設法制運行和法庭科學兩個大實驗區,各實驗區下設若干實驗室。教學內容可以覆蓋到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所有專業的和方向。至此,法學實驗教學中心形成了全新的實驗教學體系,學生可以通過多種類型的實驗教學,置身於立法、司法的各個環節並親身體驗法律運行的全過程。法學實驗教學中心成立前後,學校累計投入1000多萬元人民幣,用於法學實驗教學中心的建設與發展,購置並形成了高、中、低檔齊全,符合實戰部門儀器設備配置狀況,能夠滿足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需要的設備儀器體系;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將實驗教學面積擴增至6177平方米,以滿足全面推進法學實驗教學的需要;選拔了一批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學術骨幹充實到實驗教學隊伍,構建結構科學、完備的法學實驗教學隊伍,以開展高覆蓋度、高質量、高水平的法學實驗教學;全面創新了實驗教學制度,為推進法學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順利、有序開展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在此期間,中心專兼職成員承擔並完成部、省級教學研究項目10餘項;在全國率先公開出版法學實驗教學系列教材中的5部,自編實驗講義11部;建成國家級精品課程4門,省級精品課程5門,校級精品課程13門;承擔和完成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湖北省自然科學基金、教育部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教育部高等學校骨幹教師資助計劃基金、歐盟項目等74項科研課題,年均科研經費54.6萬元。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國內外著名刊物上發表科研、教研論文、獨撰或參編專著共1190餘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