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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China Health Culture Association)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主管,於2014年11月在北京成立。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陳嘯宏擔任會長。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服務於健康中國發展戰略、服務於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服務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服務於廣大醫務工作者和人民群眾對健康文化的需求。凡是致力於推動醫藥衛生文化建設的社會各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1]和優秀人士,均可申請加入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成為會員。
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章程(節選)
發布時間:2021-01-26 16:10:20.0 作者: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 瀏覽次數:18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為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為China Health Culture Association,縮寫為CHCA。
第二條 本會是由致力於推動醫藥衛生文化建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專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2]、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文化自信,服務於健康中國發展戰略、服務於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服務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服務於廣大醫務工作者和人民群眾對健康文化的需求。組織、動員和協調社會相關力量和資源,建設有中國特色的醫藥衛生文化體系。
本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會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突出醫藥衛生文化特色,創新宣傳模式,塑造先進典型,樹立行業示範,推動行業自律,維護醫藥信譽,完善誠信體系,繁榮健康文化。
(二)發掘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傳播先進的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開展醫藥衛生文化理論研究,提高職業道德和人員素養,促進醫德醫風建設。推動醫藥衛生文化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構建醫藥衛生和其他領域人文交流平台。支持和發展醫藥衛生文化產業。組織和開展有益於醫藥衛生與健康的書畫、攝影、文學、影視、傳媒、文體等活動。
(四)為各級衛生健康部門提供相關政策建議,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區、家庭及個人提供健康醫藥衛生等方面的數據分析、課題研究、政策解讀、宣傳培訓、專業諮詢等服務。
(五)完成各級衛生健康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委託的相關工作。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並遵守本會的章程;
(二)在相關領域內具有一定社會地位和影響;
(三)無社會誠信方面的不良記錄。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按程序經15個工作日考核,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辦理入會手續,並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參加本會召開的會議和開展的有關活動,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連續2年不全面履行會員義務,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 ↑ 關於社會團體的稅收優惠政策,看這一篇就夠了 ,搜狐,2021-11-17
- ↑ 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三個方面下功夫,搜狐,201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