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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昆蟲學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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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昆蟲學會前身始於1924年的六足學會。1927年將六足學會改名為中國昆蟲學會,會址位於南京,公推張巨伯為會長,1932年因時局動亂而終止活動。1944年10月12日,在重慶中華農學會所舉行的中華昆蟲學會成立大會,主要發起人有鄒樹文(鄒秉文、鄒樹人秉志)、張巨伯、吳福楨、鄒鍾琳、蔡邦華、劉崇樂、陳世驤、忻介六等,到會者共50餘人,吳福楨任首屆理事長。

主要成員

首屆理事會主要成員:鄒鍾琳、吳福楨、蔡邦華、於菊生、馮斆棠、忻介六、柳支英、曾省、李鳳蓀、陳世驤、何琦。1950年2月,12個自然科學[1]學會在北京聯合召開年會,昆蟲學會的代表參加,會上草擬了《中國昆蟲學會章程(草案)》,中華昆蟲學會改稱中國昆蟲學會,馮蘭洲任理事長。1951年5月,經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核准登記。1966年停止活動,1978年恢復活動。學會會址設在北京,歷屆理事長為:馮蘭洲、陳世驤、朱弘復、朱弘復、欽俊德、張廣學、黃大衛、康樂,目前為第九屆理事會。

宗旨

是團結廣大昆蟲學工作者,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促進學科發展與繁榮,倡導「科教興國」,促進昆蟲學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促進昆蟲學科技人才的成長與提高,促進昆蟲學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反對偽科學;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祖國統一。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為加速實現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貢獻。

7.學會設有5個工作委員會、22個專業委員會

(1) 工作委員會:科學普及、科技諮詢、國際學術交流、組織和青年工作委員會。

(2) 專業委員會:昆蟲分類區系、昆蟲生理生化與分子生物學、昆蟲生態、藥劑毒理、農業昆蟲、林業昆蟲、醫學昆蟲、生物防治、資源昆蟲、城市昆蟲、蜱蟎、蝴蝶、外來物種及檢疫、古昆蟲、昆蟲[2]基因組學、甲蟲、 昆蟲發育與遺傳、化學生態學、傳粉昆蟲、昆蟲產業化、昆蟲微生物組和昆蟲比較免疫與互作專業委員會。

8.主辦刊物:7個

《昆蟲學報》、《應用昆蟲學報》、《Insect Science》(英文版)、《動物分類學報》、《寄生蟲與醫學昆蟲學報》、《昆蟲分類學報》和《環境昆蟲學報》。

中國昆蟲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學會名稱

中文名稱: 中國昆蟲學會

英文名稱:

縮 寫: ESC

第二條 中國昆蟲學會是由全國的昆蟲學工作者及相關單位自願組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是發展我國昆蟲學事業的重要力量。

第三條 本學會宗旨是團結廣大昆蟲學工作者,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原則,充分發揚學術民主,提倡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促進學科發展與繁榮,倡導「科教興國」,促進昆蟲學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促進昆蟲學科技人才的成長與提高,促進昆蟲學科學技術與經濟的結合,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尚,積極倡導「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反對偽科學;高舉愛國主義旗幟,維護民族團結,促進祖國統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本學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學會住所設在北京市朝陽區北辰西路1號院5號(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內),郵政編碼:

第二章 業 務 范 圍

第六條 本學會的業務範圍是圍繞昆蟲學科及相關學科領域開展以下業務活動:

(一)開展昆蟲學方面的國內外學術交流,促進學科發展,推廣先進技術;

(二)普及昆蟲科學知識,傳播科學精神、思想和方法;

(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有關昆蟲學的學術書刊及相關音像製品;

(四)對國家有關昆蟲學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技諮詢,提出建議;

(五)經政府部門批准,組織昆蟲學科技項目論證、科技成果鑑定、技術職務資格評定、科技文獻和標準的編審;

(六)經政府部門批准,舉薦人才;

(七)開展對會員和昆蟲學工作者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八)反映會員和昆蟲學工作者的意見和呼聲,維護科技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舉辦為本學會會員和昆蟲學工作者服務的其他事業和活動。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學會的會員種類有個人會員、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學會的會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學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學會的意願;

(三)從事學會業務領域內的相關工作;

(四)個人會員:具有相當助理研究員、講師、工程師、農藝師、主治醫師等以上水平的科技人員;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從事本學科工作三年以上或自學成才並有實際工作經驗和一定學術水平者;獲得碩士及碩士以上學位者;熱心和積極支持本學會工作的領導幹部。

個人會員是本學會的主體。

(五)單位會員:從事昆蟲學領域相關專業,具有一定數量科技隊伍,並願意參加本學會有關活動,支持本學會工作的科研、教學、防疫、生產等企事業單位以及有關依法登記的學術性社會團體。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本學會會員介紹或單位推薦;

(三)單位會員經本學會理事會討論通過;

(四)由本學會負責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對本學會工作有建議權、批評權;

(三)優先參加本學會有關學術活動;

(四)優先取得本學會有關學術資料和信息;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學會會章,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 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本團體反映情況, 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