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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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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計量測試學會成立於1961年2月28日。英文名稱:CHINESE SOCIETY FOR MEASUREMENT,英文縮寫:CSM。學會是國家民政部批准登記註冊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盈利社會團體。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接受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中國科協)的業務領導,是中國科協的團體會員單位。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測量技術聯合會(IMEKO),擔任該組織理事會理事。在IMEKO的24個專業技術委員會中有17名專家加入並承擔主要職務。

目前,本屆(第七屆)理事會共有理事200人。其中常務理事67人(包括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9人)。理事會下設秘書處,共有33個分支機構[1](其中5個工作委員會、24個專業委員會、4個分會),1個學術期刊《計量學報》和1個網站。

學會擁有以全國科研院所、計量測試單位、大專院校及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的團體會員單位近500個。個人會員總數約8500人,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占到90%,其中院士18人,聚集了我國計量測試領域中一大批具有高科技學術水平的專家學者。

學會主要工作職能

一、組織開展計量測試相關國內外學術交流、重點學術課題研討以及計量測試科技考察,推動計量測試技術發展。

二、組織開展計量測試戰略發展研究,為相關政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合理化建議。

三、組織開展國際計量測試相關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接受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委託,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測量技術聯合會(IMEKO)。

四、接受委託,組織開展計量測試領域的科技成果鑑定、科技項目論證、科技人才評價等資質/資格評價工作。

五、推薦、表彰和獎勵計量測試領域中表現優異、成果突出的科技工作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兩院院士[2]候選人、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等有關人才的推薦工作;開展計量測試專業技術培訓、研討、進修等專業技術教育工作。

六、舉辦國家科技部、國家獎勵辦公室批准的"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評選、表彰活動,並積極向國家、社會有關部門和單位推薦優秀科技成果。

七、面向科研、生產等單位,推廣先進的計量測試技術、測試方法和測試儀器;舉辦計量測試科技成果、計量測試儀器(設備)展覽、展示活動。

八、編輯出版《計量學報》、《計量測試訊息》等刊物。

九、組織開展計量測試科學普及活動,編輯出版計量科普圖書、科普影像等資料;開展計量測試科普教育基地建設活動;向中國科協推薦全國科普教育基地。

十、開展測量管理體系認證,推動企業完善測量管理體系。

十一、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承擔計量技術法規審查、標準物質管理、職業資格技能鑑定、註冊計量師、計量標準考核等專業技術工作。

十二、承擔政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是: 中國計量測試學會,英文名稱:Chinese Society for Measurement,縮寫:CSM。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全國從事計量測試技術的相關單位以及具有較高水平的計量測試相關專家、學者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創新、發展」理念,加強計量測試科技人才建設,推動計量測試科技進步,促進計量測試事業繁榮發展,將學會建設成為黨領導下的開放型、樞紐型、平台型組織,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做出積極貢獻。

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團體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本團體的註冊地和辦公場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開展計量測試戰略發展研究,為相關部門制定政策提供合理化建議;

(二)組織開展計量測試相關國內外學術交流、重點學術課題研討以及計量測試科技考察,推動計量測試技術發展;

(三)組織開展國際計量測試相關組織間的合作與交流,接受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委託,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測試技術聯合會(IMEKO);

(四)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依法組織開展計量測試領域科技成果鑑定、科技項目論證、科技人才評價、職業能力評價等資質/資格評價工作;

(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兩院院士候選人、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等有關人才的推薦工作;開展計量測試專業技術培訓、研討、進修等專業技術教育工作;

(六)舉辦國家科技部、國家獎勵辦公室批准的「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評選、表彰活動,並積極向國家、社會有關部門和單位推薦優秀科技成果;

(七)面向科研、生產等單位,推廣先進計量測試技術、測試方法和測試儀器;舉辦計量測試科技成果、計量測試儀器(設備)展覽、展示活動;

(八)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計量學報》等刊物;

(九)組織開展計量測試科學普及活動,編輯出版計量科普圖書、科普影像等資料;開展計量測試科普教育基地建設;向中國科協推薦全國科普教育基地;

(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開展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團體標準制修訂;

(十一)加強企業測量管理體系建設,推動企業建立完善測量管理體系,服務企業創新發展;

(十二)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承擔計量技術法規審查、標準物質管理、註冊計量師管理、計量標準考核等專業技術工作。

(十三)承擔政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個人會員:以個人名義加入本團體的會員為個人會員。包括:學生會員、普通會員、高級會員、榮譽會員、外籍會員。

單位會員:以單位名義加入本團體的會員為單位會員。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學生會員應為普通高等院校計量測試相關專業本科三年級(含)以上的學生或普通高等院校計量測試相關專業的在讀研究生;

(四)普通會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計量測試領域具有工程師、技師、講師和助理研究員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技術資格;

2.取得計量測試相關專業碩士以上學位;

3.在計量測試領域工作實踐中取得突出成績;

4.熱心支持本團體工作。

(五)高級會員應為已取得高級工程師、副研究員、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獲得博士學位,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學術界和技術科學領域內做出重要貢獻,或具有豐富實踐經驗

2.榮獲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項或本團體科技獎項;

3.在國內外發表過重要論文或學術着作;

4.擔任本團體理事會、分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量測試學(協)會團體的理事(或委員)職務;

5.從事本團體活動十年以上,對本團體有重要貢獻

(六)榮譽會員:對計量測試科技發展和本團體工作有重大貢獻的專家、學者,經常務理事會推薦、理事會通過,可授予榮譽會員;

(七)外籍會員:在計量測試領域有較高造詣,與我國友好,願意與本團體聯繫、交流和合作的外籍科技工作者,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後可吸收為外籍會員,外籍會員可優惠獲得本團體出版的學術刊物和有關資料,可應邀參加本團體在國內主辦的學術會議,或獲得相關的其他服務。

本章程以下規定不含外籍會員。

(八)單位會員:積極支持本團體活動,具有一定科技力量的科研、設計、生產、教學和管理等企、事業單位以及依法成立的學術性、行業性社會團體,可申請成為本團體的單位會員。

第十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本團體向個人會員、單位會員統一頒發會員證。遵循中國科協制定的統一編碼規則,對所屬個人會員進行全國統一編碼。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團體組織的活動;

(三)獲優惠取得本團體的有關學術資料權,要求本團體優先給予技術諮詢權,請求本團體協助舉辦培訓班和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等權利;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參加本團體科技評獎、兩院院士候選人提名和其它科技成果、人才推薦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團體章程,執行本團體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積極參加或協助開展本團體各項活動,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無正當理由一年不參加本團體活動或一年不交納會費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凡觸犯法律者,其會籍自動撤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