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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履光

何履光,唐珠崖郡(即唐崖州,治所在舍城縣,今瓊山縣舊州鎮)人。唐玄宗、唐肅宗朝先後歷任都督(地方高級武政長官)、特進(唐代文散官之第二階,為正二品)、左武衛大將軍(禁軍的高級軍官)和嶺南節度使等職。玄宗天寶年間,曾率十道兵平定南詔,取安寧城(即今雲南省安寧縣)及鹽井,復立東漢馬援銅柱。時人稱之「有謀贊之能,明恤之量」。何履光乃惟一見於經傳的海南島籍唐朝高級官員。[1]

簡介

何履光——明恤挺鳴官

事跡

何履光事跡:《太平廣記》:「嶺南節度使何履光者,朱崖人也。所居傍大海」。《全唐文》云:「譙郡戴君孚幽最深……至德初,天下肇亂,況始與同登一科。君自樣書終饒州錄事參軍,時年五十七。有文集二十卷。此書二十卷,用紙一千幅,蓋十餘萬言」。

《全唐文》卷402崔國輔《上何都督履光書》:「崔國輔謹上書於都督何公節下:昨有自府庭而退者,雲群公垂責,以為怠於奉上之禮……國輔常見群公有謀贊之能,明恤之量。敢以大雅之道而事君公。殊不知君公以凡徒見待……」

《新唐書·玄宗紀》載天寶八載(公元749年)十月,「是歲,特進何履光率十道兵以伐雲南」。「初,安寧城有五鹽井,人得煮鬻自給。玄宗詔特進何履光以兵定南詔境,取安寧城及井,復立馬援銅柱乃還」。

《資治通鑑》卷216:天寶十二年(753年)夏五月壬辰,「以左武衛大將軍何履光將嶺南五府兵擊南詔」。「以(夷陵太守虢王)巨為陳留、譙郡太守、河南節度使,兼統嶺南節度使何履光」。

清、阮元《廣東通志》12《職官表三、唐一》:「何履光,肅宗至德元載,嶺南節度使。據《通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