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公司名稱是公司的稱呼。作為獨立法人的.公司,必須要有自己的名稱。必須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記載,是公司登記的絕對必要事項。必須用文字表示,以便人們稱呼。一般應包括:(1)公司種類。應標明屬何種公司,例如無限公司、有限公司等等。不能只標明公司。(2)具體名稱。除法律限定的外,一般由當事人自由選定。(3)營業部類。法律不作硬性規定,可有可無。(4)公司所在地名稱。公司名稱代表公司的商業信譽和技術水平,一經核准登記,公司即取得對該名稱的專有使用權。公司名稱可以轉讓
查詢指南
名稱構成 1.名稱的構成:公司名稱一般有四部分組成:行政區域+字號+行業特點+組織形式。 例如:上海(行政區域)+指南針(字號)+旅行社(行業特點)+有限公司(組織形式) 2.字號:以2個或以上的漢字組成 3.行業特點:包括產品名稱、行業名稱或產業名稱,如貿易、信息科技、廣告、企業管理等。 4.組織形式: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團有限公司等 查詢規則 1.同行業公司字號不能同名同音 2. 2個字以上的字號,查名時需拆開,比如「指南針」,查名時會查「指南」、「南針」、「指南針」,三次,如果有一次重複,就不能通過。 登記管理 1.國家工商總局登記管轄範圍: (1)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字樣的; (2)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 (3)不含行政區劃的。 2.市工商局登記管轄範圍: (1)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或者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門設立的企業; (2)企業集團; (3)專業從事進出口業務、勞務輸出業務、對外承包工程的企業或者資產評估機構、驗資機構、審計機構、典當機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工商註冊代理機構、專業經紀組織、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境外就業中介機構、人才中介機構、徵信機構; (4)股份有限公司; (5)國有獨資公司; (6)註冊資本3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 (7)出資額在3000萬元(含)人民幣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 (8)外商投資企業。 核准程序 1.名稱預查 需填寫《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股東、法人提供身份證,名稱預查是在公司註冊所在地區的工商局 2.名稱審核 區工商局預查通過後,報市工商局審核,一般需要5個工作日左右 3.頒發證書 企業名稱審核通過後,由工商局打印上海註冊公司查詢《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有效期為半年,若半年內還未辦理工商登記,可以延期,再延長半年,有效期至有1年。
名稱申請
公司設立名稱申請材料 1、公司名稱:準備一個首選名稱和3個以上的備用名稱; 2、股東信息:股東的身份證複印件或者股東身份證上的信息也可以; 3、註冊區域:確定好註冊的地點,如海淀的公司,就填寫為海淀; 4、各股東之間的出資比例。
國家局核名
在國家局核名的條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國家局核名主要要求的一點就是註冊資金五千萬以上。 1、公司名稱(按照喜好順序依次排列); 2、法人股東姓名身份證號以及出資比例; 3、經營範圍; 4、具體註冊地址(哪個省、哪個市) 備註:如果是法人股註冊公司還需要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哦
變更申請
公司變更名稱申請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 ⑵《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託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和被委託人的權限; ⑶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董事簽字。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投資人蓋章。 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註:依照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 提交複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並署明與原件一致。
標註要求
根據《公司法》第八條規定,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選取
⒈避免存在誤導意義的名稱。 ⒉拒絕具有消極意義的名稱。 ⒊儘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數字。 ⒋字號部分的數字不宜過多。 ⒌部分的字詞應易讀易寫,便於記憶。 ⒍字號應該適合消費者的口味。 ⒎公司,企業名稱中不應包含另一個公司或者企業名稱。 ⒏公司 企業名稱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業的名稱權。 ⒐不得含有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的內容。 ⒑不要使用已吊銷或者註銷不到3年的公司名稱。 ⒒不得使用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的名稱。 ⒓經商標權人許可,商標可以作為字號申請公司或者企業名稱。
組織形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其組織形式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其它法律、法規申請登記的企業名稱,組織形式不得申請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業可以申請用「廠」、「店」、「部」、「中心」等作為企業名稱的組織形式,例如「北京***食品廠」、「北京**商店」、「北京**技術開發中心」。[1]
政策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節錄) (2006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12次會議通過)法釋〔2007〕2號 第六條 企業登記主管機關依法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以及在中國境內進行商業使用的外國(地區)企業名稱,應當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企業名稱」。具有一定的市場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企業名稱中的字號,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的「企業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2004年修訂)(節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10號) 第二章 企業名稱 第六條 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 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第八條 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範的漢字,不得使用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 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 第九條 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條 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企業名稱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該字樣應是行業的限定語。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第十一條 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該企業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市轄區的名稱不能單獨用作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市轄區名稱與市行政區劃連用的企業名稱,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省、市、縣行政區劃連用的企業名稱,由最高級別行政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2]
使用限制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司名稱冠以「中國」等字樣問題的通知》 1.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企業名稱由國務院批准; 2.在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字樣及不含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或其他應由國家工商總局核准的名稱由國家工商總局批准。
名稱意義
公司名稱對一個企業將來的發展而言,是至關重要的,因為公司名稱它不僅關係到企業在行業內的影響力,還關係到企業所經營的產品投放市場後,消費者對該企業的認可度;品牌命名或公司名稱過程符合行業特點、有深層次的文化底蘊、又是廣大消費者熟知的、有中國特色的名稱時,再也找不到第二名稱時,企業的競爭力就明顯的區別於行業內的企業,為打造知名品牌奠定了基礎。百度是出自眾里尋她千百度因為百度是從事搜索引擎的行業,所以這個名字用在這是非常貼切的,從某種程度說,一個吉祥如意的名字能給社會帶來穩定和繁榮。 公司名稱字雖不多,但意義萬千,它遠遠超越了幾個字的框架。作為企業字號,它體現了企業的信任度、核心競爭力、商譽,以及名稱暗含的陰陽原理和它未來發展的健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