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環境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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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環境監測,就是以農業環境中污染物[1]及其對農業生物的危害為核心,在一段時間內,間斷地或連續地對農業環境質量的某些代表值進行監視、測定的過程。農業環境質量的代表值包括污染物的濃度、能量、污染的強度及其變化情況和對環境產生的影響等。
監測目的
農業環境監測既是農業環境管理的重要技術手段,又是人類生存大環境監測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根本目的在於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農業環境質量狀況及其變化規律和發展趨勢,追蹤污染物在農、畜、水產品中的殘留和蓄積動態,保障農產品的安全和人體健康,為農業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農業環境監測按其目的和性質可分為三類:①常規監測。又稱監視性監測或例行監測,是監測工作的主體。是指定期、定點對農業環境要素、農用化學物質及農產品中污染物的含量進行分析測試。需要選擇一批有代表性的區域,建立起固定的監測點位,按照統一的監測技術規範,對一些農業環境質量的代表值進行長期的監測,通過大量的監測數據,來判斷農業環境質量的動態變化,揭示農業環境存在的問題及其對農、牧、漁業生產的危害程度。因此,常規監測需要通過各級農業環境監測網的協調工作來完成,並應逐步向連續化、自動化發展。②特種目的監測。也稱應急監測,一般均為特定目的服務,如農業環境污染事故監測、仲裁監測(解決環境執法過程中發生的矛盾,向司法部門提供所需的仲裁結果數據)、諮詢監測(根據諮詢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測定並提供有關數據、資料)。③研究性監測。指為探索來自各類污染源的不同污染物進入農業生態系統[2],被動、植物吸收後,污染物沿食物鏈遷移、轉化、濃縮、積累的規律。
監測任務
農業環境監測的任務包括:①掌握農業環境質量狀況,確定污染物的時空分布和污染途徑,預測農業環境發展變化趨勢,為制定農業環境保護計劃、規劃提供依據。②通過監測,判定各種污染物不同濃度範圍對農業環境質量和農產品的危害程度,結合我國國情,為制定各項農業環境質量標準和農產品安全衛生標準提供依據。③通過對農用化學物質和垃圾、污泥、粉煤灰等進入農業環境的廢棄物進行監測,為安全合理使用這些物質提供依據,以指導合理使用化學肥料,安全使用化學農藥,安全、合理利用城市、工業廢物,化害為利,有利於農業生產和農業環境。④進行污染事故監測、仲裁監測,為污染事故及時處理提供依據,為保護農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上的技術支持。
參考文獻
- 移至 ↑ 環境污染物的電化學處理技術,道客巴巴,2014-03-21
- 移至 ↑ 乾貨丨生態系統重要知識匯總,收藏必備!,搜狐,2018-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