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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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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安,男,漢族,1971年11月生於福建順昌,籍貫山東莒縣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法學博士學位,取得執業律師資格和註冊會計師資格,有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

在校為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授《民法》、《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羅馬法》等課程,教學效果優異,多次獲校、院"優秀教師"稱號[1],連續五屆獲中國政法大學"最受本科生歡迎的十位教師"稱號[2]

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學、羅馬法學,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理事,北京市物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所長[3]

基本信息

人物說明----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所長

民 族 ---- 漢族

出生地點----福建順昌

出生日期----1971年11月

國 籍 ---- 中國

職   業 ---- 法學教育科研工作者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代表作品----《物權法論》

學位/學歷----博士研究生

發表論文數目----10篇(截至2019年7月)

職 稱 ---- 教授

人物介紹

劉家安,男,1971年11月生,漢族,籍貫福建順昌,法學博士,教授,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聘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羅馬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同時兼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理事,北京市物權法研究會副會長[4]

劉家安教授有着豐富的國家司法考試培訓經驗,並經常性地為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做專業培訓,對法學的學理問題與實務問題有清晰、透徹的理解。

在法學研究方面,發表多部民商法學專著、譯著,在法學專業權威刊物上發表多篇論文。

教育簡歷

1.1989年10月--1993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本科;

2.1993年9月--1996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3.1997年9月--2001年6月,攻讀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

工作經歷

1.自1996年7月起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教研室至今,講授民法、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羅馬法等課程;

2.1999年3月至2000年6月於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作訪問學者,研修羅馬法、民法、商法等課程,協助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翻譯(漢譯意)。

從業資格

1.1994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獲律師從業資格;

2.1996年通過全國註冊會計師考試,獲註冊會計師從業資格,現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

授課情況

為在校碩士生和本科生教授民法、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羅馬法等課程。

主要論文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專家建議稿)",《比較法研究》2016年第3期

2."贈與的法律範疇",《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4年第5期

3."'分時度假'及相關法律範疇之釐清",《廣東社會科學》2013年第5期

4."要物合同概念之探究",《比較法研究》2011年第4期

5."侵權責任方式的類型化分析",《廣東社會科學》2011年第1期

6."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歸責原則及責任歸屬",《政治與法律》第5期

7."善意取得情形下轉讓合同的效力",《法學》2009年第5期

8."含混不清的'占有'--物權法草案占有制度簡評",《中外法學》2006年第2期

9."交付的法律性質--兼論原因理論的發展",《法學研究》2004年第1期

10.《法律援助問題:體制比較》,《環球法律評論》2003年第6期

榮譽獲獎

1. 多次獲「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稱號

2. 自2005年起,連續七屆獲「最受本科生歡迎的十位教師」稱號

3. 2021年獲評「北京市教學名師」

主要著作

1.《買賣的法律結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10月;

2.《買賣契約》(譯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12月;

3.《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副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12月;

4.《物權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3月。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