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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府知府》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三筆》卷十四。

原文

國朝著令,僕射、宣徽使、使相知州府者為判,其後改僕射為特進,官稱如昔時。唯章子厚罷相守越,制同結尾云:「依前特進知越州。」雖曰黜典,亦學士院之誤。同時執政蔣穎叔以手簡與之,猶呼雲判府,而章質夫只雲知府,蓋從其實,予所藏名公法書冊有之。吾鄉彭公器資有遺墨一帖,不知與何人?其辭曰:「某頓首,知郡相公閣下。」是必知州者,故亦不以府字借稱。今世蕞爾小壘,區區一朝官承乏作守,吏民稱為判府,彼固偃然居之不疑。風俗淳澆之異,一至於此!  

作品簡介

《容齋隨筆》是南宋洪邁(1123~1202)著的史料筆記,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容齋隨筆》與沈括的《夢溪筆談[1]、王應麟的《困學紀聞》[2],是宋代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3]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容齋隨筆》[4]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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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