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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兒怯不花(?-1350年),又譯別里怯不花、別里哥不花、別里奇普花,字大用,蒙古弘吉剌部人,燕只斤氏,丞相阿忽台子,諡忠宣。元朝大臣,世為八番宣撫司長,後官中書右丞相。見《元史·卷一百四十》。[1]

至大年間(1308年-1311年),侍明宗子和世㻋於藩邸,後入國子學。延祐三年(1316年),隨和世㻋出鎮雲南,至大同還,入宿衛,侍仁宗。英宗朝授懷遠大將軍,出為八番宣撫司達魯花赤。泰定以後,歷任同知太常禮儀院事、監察御史、吏部尚書、江浙行省參知政事、禮部尚書、宣徽使、御史大夫、中書平章政事等職。

至正二年(1342年),任江浙行省左丞相,發糧鈔,減賦稅,以賑恤杭城受火災居民。至正三年(1343年),任中書左丞相。察吏貪廉,洗冤除弊,令諸王各撫其民,毋逾法制。至正七年(1347年),進右丞相。素與原右丞相脫脫有隙,謀陷之,並讒脫脫父馬札兒台,遭群臣異議。六月,受劾罷相,謫居渤海縣。至正十年(1350年),別兒怯不花卒。

人物生平

別兒怯不花,字大用,燕只斤氏。曾祖忙怯禿為千戶,隨憲宗南征有功。父阿忽台,成宗時為丞相,因反對元武宗即位而伏誅,後贈和寧忠獻王。[2]

別兒怯不花年幼喪父,八歲時即受興聖太后答己及武宗之命侍奉元明宗,不久入國子學學習。明宗出鎮雲南,別兒怯不花隨行,至大同而還。仁宗召入朝,充近衛親軍。八番宣撫司長是他家世代擔任的官職,因此英宗就任命他擔任懷遠大將軍、八番宣撫司達魯花赤。他到任以後,宣布國家的恩德與信用,峒民感動而喜悅。有多年不願臣服的,都高興地說:「這是我們從前的賢能統帥的子孫啊!我們怎麼敢違抗他的命令?」率領十四個部落來接受別兒怯不花的管制。

泰定三年(1326),特授別兒怯不花為同知太常禮儀院事,他更加向年高的文學之士學習。很快又拜為監察御史。泰定四年,調任中書右司郎中,第二年升參議中書省事。兩年後任吏部尚書。至順元年(1330),出任廣西兩江道宣慰使司都元帥。但不久因母親去世服喪還京,服喪期滿後被起用為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江浙地區每年的米糧都是由海道運達京師,別兒怯不花監督管理這項事務。不久被任命為禮部尚書,又調任徽政院副使,升侍御史,並特別被命令掌管宮廷宿衛之事。大凡值宿的衛士有被掌領官舉薦任用的,掌領官往往多舉薦其親近的人。到別兒怯不花掌管宿衛之事,唯獨舉薦選拔任職時間長的人,眾人議論這件事都表示心悅誠服。後又升榮祿大夫、宣徽使,加開府儀同三司。至元四年(1338)拜御史大夫、知經筵事,不久又調任中書平章政事。

至正二年(1342)拜江浙行省左丞相。行至淮東,聞杭州遭火災,官衙民舍燒毀幾盡,別兒怯不花仰天揮淚嘆息道:「杭州是浙省的省會,我受命去鎮守,而遭此大火,是我的德性不好而連累了杭城百姓。」迅速趕到杭州,下令調查登記受災者二萬三千餘戶,每戶給鈔一錠,焚死者也一樣,每人每月給米二斗,幼兒減半。又奏請減征酒課一千二百五十緡,紡織作坊課稅按原額減半,軍器、漆器的徵發暫停一年,政府規定以外的課稅,一律停徵。他把這些措施報告朝廷,都得到批准。又大建省府衙門,將附近居民的屋基增價收買,募民建造,多給工錢。又請減少每年江浙、福建鹽課十三萬引。別兒怯不花在江浙任職兩年,雖婦女兒童莫不感恩戴德。兩年後召還回京,委任翰林學士承旨,仍掌管近衛親軍。

至正四年(1344),拜中書左丞相。朝廷計劃選派宣撫使至各地訪問民間疾苦,考察官吏之貪廉。要選派習慣於北方風土及熟悉典章制度的人,別兒怯不花是合宜人選。他遍行沙漠各地,洗雪冤情,革除弊端,不可勝計。又奏請朝廷遣使曉諭諸王,各安撫所管百姓,不要違法亂紀。第二年發生大饑荒,人民到處流浪,別兒怯不花令官府出糧賑濟,願還鄉者給途中口糧。又登記在京貧民,每天向他們出售口糧。皇帝從上都回到京城,派宮中使者多次催促讓他前來謁見皇帝,等到見了面,皇帝親自斟酒慰勞他。

至正七年(1347)晉升為右丞相。八年,御史台臣彈劾別兒怯不花,而徽政院使高龍卜為之辯解。順帝不僅未治別兒怯不花的罪,反而加太保之職。朝廷貶御史大夫懿憐真班出京為江浙左丞相,御史中丞以下皆辭職。這事引起御史台和各道御史的不滿,紛紛彈劾,使別兒怯不花更覺不安,不久被貶謫到渤海縣。

至正十年(1350)正月去世。後贈弘仁輔治秉文守正寅亮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追封冀王,諡「忠宣」。[3]

人際關係

父親:阿忽台

母親:洪氏(高麗人洪奎之女)

妻子:金氏(高麗人金恂之女)

兒子:達世帖木而,字原理,仕至中書平章政事,有學識,能世其家。

元史記載

別兒怯不花,字大用,燕只斤氏,元朝丞相曾祖忙怯禿以千戶從憲宗南征有功。父阿忽台事成宗為丞相,被誅,後贈和寧忠獻王。

蚤孤,八歲,以興聖太后及武宗命,侍明宗於籓邸。尋入國子學為諸生。會明宗以周王出鎮雲南,別兒怯不花從行,至大同而還。仁宗召入宿衛。一日,從殿中望見其儀榘夐異,即召對,慰諭之。八番宣撫司長乃其世職,英宗遂授懷遠大將軍、八番宣撫司達魯花赤。既至,宣布國家恩信,峒民感悅。有累歲不服者,皆喜曰:「吾故賢帥子孫也,其敢違命。」率其十四部來受約束。別兒怯不花以其事入奏,天子嘉而留之。

泰定三年,特授同知太常禮儀院事,益從耆老文學之士雍容議論。尋拜監察御史。明年,遷中書右司郎中。又明年,升參議中書省事。居二年,除吏部尚書。至順元年,其兄治書侍御史自當諫止明里董阿子閭閭不當為監察御史,並出別兒怯不花為廣西兩江道宣慰使司都元帥。未幾,丁內艱還京。起復為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江浙歲漕米由海道達京師,別兒怯不花董其事。尋除禮部尚書,遷徽政院副使,擢侍御史,特命領宿衛,升榮祿大夫、宣徽使,加開府儀同三司。凡宿衛士有從掌領官薦用者,往往所舉多其親昵。至別兒怯不花獨推擇歲久者舉之,眾論翕服。宣徽所造酒,橫索者眾,歲費陶瓶甚多。別兒怯不怯花奏制銀瓶以貯,而索者遂止。至元四年,拜御史大夫、知經筵事,尋遷中書平章。

至正二年,拜江浙行省左丞相。行至淮東,聞杭城大火燒官廨民廬幾盡,仰天揮涕曰:「杭,浙省所治,吾被命出鎮,而火如此,是我不德累杭人也。」疾馳赴鎮,即下令錄被災者二萬三千餘戶,戶給鈔一錠,焚死者亦如之,人給月米二斗,幼稚給其半。又請日減酒課,為錢千二百五十緡,織坊減元額之半,軍器、漆器權停一年,泛稅皆停。事聞,朝廷從之。又大作省治,民居附其旁者,增直買其基,募民就役,則厚其傭直。又請歲減江浙、福建鹽課十三萬引。或遇淫雨亢旱,輒出禱於神祠,所禱無不應。在鎮二年,雖兒童女婦莫不感其恩。召還,除翰林學士承旨,仍掌宿衛。

四年,拜中書左丞相。朝廷議選奉使宣撫,使問民疾苦,察吏貪廉,且選習北籓風土及知典故者,俾別兒怯不花周行沙漠,洗冤除弊,不可勝計。又奏發使諭諸王,賜以金衣重寶,使各撫其民,毋逾法制,於是內外震肅。明年,歲大飢,流民載道,令有司賑之,欲還鄉者給路糧。又錄在京貧民,日糶以糧。帝還自上都,遣中使數輩趣使迎謁,比見,帝親酌酒勞之。七年,進右丞相。明年,御史劾奏別兒怯不花,而徽政院使高龍卜在帝側為解,帝遂不允。乃出御史大夫亦憐真班為江浙左丞相,中丞以下皆辭職。詔復加太保。於是兩台各道言章交至,別兒怯不花益不自安,尋謫居渤海縣。十年正月卒。後子達世帖木而用於朝,遂贈弘仁輔治秉文守正寅亮同德功臣、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追封冀王,諡忠宣。達世帖木而字原理,仕至中書平章政事,有學識,能世其家。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