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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

淡水小白宮
圖片來自輕旅行

基本資料

別稱    埔頂洋樓

位置    中華民國新北市
      淡水區真理街15號

成立日期  大清同治9年(1870年)

類型    衙署

歷史等級  直轄市定古蹟 

前清淡水關稅務司官邸清朝淡水關稅務司的官邸,別稱小白宮,建於1870年,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埔頂,因之又名「埔頂洋樓」,1997年經中華民國內政部評定為三級古蹟。 臺灣洋關之設,源於1858年(清咸豐8年)清朝在英法聯軍時戰敗後與英、法分別簽訂「天津條約」,被迫將臺灣開放為通商口岸。1860年(咸豐10)天津條約(1858年簽訂,1860年互換)之後,英國首任駐臺副領事郇和(Robert Swinhoe)於1861年7月(咸豐11年6月)抵臺勘查通商港口的情況,因臺灣府城海口淤滯、船隻難停泊不適合做為通商港口,最後議定滬尾作為通商碼頭,率先談妥在淡水開港事宜,海關業務主要是徵收進出口船隻裝載貨物的稅款,同時擔任償還列強賠款、外債擔保的角色。而後1862年(清同治元年)6月22日,在滬尾設洋關正式開市徵稅,洋關亦正式設立,並興建海關官邸提供稅關長、秘書(書記)及其他海關官員居住。

建築特色

整棟建築設計以英國洋樓風格設計,擁有大面積的涼台、外觀有數個拱圈及落地門窗、及許多獨特的建築設計匯聚而成。

介紹

淡水港開港後,於1862年(同治元年)6月22日開關徵稅。1863年,福州海關稅務司美理登(Eugène-Herman (baron) de Méritens)提議在台灣也聘用外國人為稅務司。經五口通商大臣李鴻章認可後,首位到任的稅務司為英國人麥士威(W. Maxwell),後來由美國人斯甄克接任。在稅務司的管理下,淡水港確實面目一新。稅務司公署衙門在今紅毛城停車場前,是當年最豪華的建築。本棟殖民地式白堊迴廊的建築建於同治末年,原本有三棟,本地人稱「埔頂三塊厝」,是當時稅務司官邸,他們在此工作輕鬆,生活之享受非當時台灣百姓所能想像。日本領台後,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也曾慕名到此下榻一宿,留下風流韻事。

日治時代這棟建築物屬稅關,因關務大減而廢除,被附近淡江中學學生稱為「化物敷屋」(鬼屋)。二戰後,其東側另二棟同型洋樓被拆除。1996年,財政部關稅總局曾決定將此建築報廢、改建員工住宅,引起所謂「搶救小白宮」的行動;在淡水仕紳及專家學者的強力奔走下,才保住這棟具有歷史意涵的白色建築,永久維護;而臺北縣淡水鎮公所也提報古蹟評鑑,以保存此文化資產。1997年,內政部臺閩地區古蹟評鑑審議會議評定為三級古蹟。2004年重新整建為現今的樣貌。

管理

最初淡水海關設置是由中國人管理,清廷為斷絕華人官吏貪墨的陋規並確保關稅之徵收,聘洋人為稅務司總管,清廷派任的海關監督,僅能管理原來的常關事務,稅務司完全掌握洋關的行政與關稅大權。首任副稅務司長是英國人侯威爾擔任,至此正式開始淡水的洋關史。海關公署就在舊的滬尾水師守備署(即今紅毛城西側停車場)做為辦公之用,碼頭就設在正前方的淡水河畔,依洋關務編制屬於徵稅部門,可分為洋人、華人兩系統,洋人又分內班、外班、海班。內班設有稅務司、副稅務司、幫辦、供事、醫師;外班有各等總巡等驗貨、巡役等。

歷史事件

  • 1870年:淡水海關稅務司官邸興建完成[1]
  • 1896年:台灣總督府舉辦「台灣始政周年紀念」,時任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來台,當時即在小白宮住宿[2]
  • 1995年:臺北縣淡水鎮公所認為小白宮具有歷史意義及保存價值,因之檢送古蹟調查表,要求將小白宮列入古蹟[3]
  • 1996年:11月,臺北縣淡水鎮民代表會決議將小白宮列入古蹟保存,並呈請內政部審核同意。
  • 1997年:2月,內政部臺閩地區古蹟評鑑審議會議評定小白宮為三級古蹟。

參考文獻

  1. 海天雜文。周明德。第332頁
  2. 海天雜文。周明德。第334頁
  3. 臺北縣淡水鎮公所「北縣淡民字第8412895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