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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田法(section-field programme) 是指漢代推行的一種抗旱豐產耕作法。系漢成帝(公元前32~前7)時農學家汜勝之在關中地區總結並推廣。據《汜勝之書》記載:「湯有旱災,伊羅作為區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傳說抗旱增產的區田最初系茬湯輔臣伊尹所創造。漢時的區田法有兩種方式:一是帶狀區田即一畝地作標準,長18丈,寬4.8尺。將18丈長的地面,橫斷15個町,町與町之間,各留1.5尺的入行道,共有14條道。每旺寬1. 05丈,長4.8尺。橫着町每隔1尺鑿一條1尺寬1尺深酗溝,將鑿溝掘出的土壤堆放在溝間。在這種區田中,採取等距唐播的方法,在溝中播種禾、、豆、麥等作物

特點

區田法的的技術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深翻作區,把莊稼集中種在區中。溝狀區田要挖出深一尺、寬一尺的溝,作物播種於溝中;溝與溝之間也是相隔一尺。這種形式與代田法很相似。兩者的區別在於:代田是在長條形的畝中「一畝三甽」;區田法則是把長方形的畝分成15町,再在每町上挖出14條約長1丈的溝。這樣的安排更便於管理。此其一。如前所述,代田法是用耦犁進行半面耕的,土翻起後形成壟,以後用壟土壅苗;區田法的作溝,從《氾勝之書》的敘述看,應是使用人力的,翻起來的鬆土仍放在溝中,部分堆在土埂上。此其二。因此,可以說,溝狀區田法是在新的條件下代田法的繼承和發展。窩狀區田也是人工深翻作區的。翻耕的深度則因不同作物而異。如禾、黍、麥等鬚根系作物要深翻6寸到1尺;瓠,1尺;芋,3尺。《氾勝之書》說:「區田不耕旁地,庶盡地力。」說明區田法只深翻溝中或區中的土壤,不耕溝或區以外的土地,這當然是為了精耕細作、少種多收,同時也應與人工深翻不能鋪得太開有關。而區在地平面以下,既便於接納澆灌的水,又可減少水分的向上蒸發,尤其是側滲的漏出與蒸發;避免營養物質的側滲流失,有利於「保澤(墒)」和保肥。 二是對株行距和每畝立苗數量有嚴格的規定。溝狀區田每種作物的株行距都有一定的規格。如禾黍,沿溝種2行,離溝邊各2.5寸,株距5寸,同一溝中的行距5寸(不同溝之間的行距則是1尺5寸)。並規定一條溝中種44株,每畝種15 750株。小麥,每溝種5行,行距2寸,邊行距溝1寸,株距2寸,每行52株,一畝共93 600株。大豆,每溝種2行,株距1尺2寸,一畝共6 480株。從這種嚴格的要求看,溝狀區田應該是採取按行點種的方法。從其布局看,則類似於今日的寬窄行播法,而更便於通風透光,它使植株在行列間有較多接觸斜照日光的機會,提高植株對日光的吸收利用率,從而達到增產的目的。上編談到,先秦時代人們已經重視作物的田間布局,在畎畝農田的基礎上,通過條播、合理密植、中耕等措施建立一個合理的、有序的作物群體結構。代田和溝狀區田都是這方面經驗的繼承和進一步發展。窩狀區田法也有對各種作物每畝播種量,以至每窩播種粒數的具體規定,也具有充分利用日光的好處。 三是集中的施肥灌水和精細的栽培管理。由於採取了區田的形式,給集中的施肥灌水和田間管理提供了方便。《氾勝之書》說:「區田以糞氣為美,非必良田也。」指出區田不一定要有好地,但必須要施肥。如「區種粟(每窩)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區種大豆,「取美糞一升,合坎中土攪和,以納坎中」;區種瓜,「一科(坎)用一石糞」,等等。《氾勝之書》又說:「區種,天旱常澆之,一畝常收百斛。」灌溉是區田增產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又區種麥田,「秋旱,常以桑落時澆之」;區種大豆,不但「臨種沃之」,而且生長期間也「旱者澆之」,都是「坎三升水」。栽培管理也很細緻,播種後覆土的厚度有一定的要求,不能厚了,也不能薄了。播後採取「以足踐之」或「以掌抑之」的辦法進行鎮壓,以達到「種土相親」的要求。重視中耕除草:「區中草生,拔之,區間草以剗剗之,若以鋤鋤」;「苗長不能耘之者,以鈎鐮比地刈其草」。區種麥還有一些特殊的措施:「麥生根成,鋤區間秋草。緣以棘柴律土壅麥根」;「春凍解,棘柴律之,突絕其枯葉區間草生鋤之」。 總之,區田法的特點是把莊稼種在溝狀或窩狀的小區中,在區內綜合運用深耕細作、合理密植、等距點播、施肥灌水、加強管理等措施,奪取高額豐產。[1]

做法

區田法具體做法﹐首先是深挖作「區」(音歐﹐意為地平面下的窪陷)。區田法的田間布置有兩種﹐即開溝點播和坑穴點播﹐溝或坑就稱為「區」。開溝點播的規範作法是將長十八丈(漢一丈約當今六尺九寸四分)﹐寬四丈八尺的一畝土地﹐橫分十八丈為十五町。町寬一丈五分﹐長四丈八尺。町與町間有寬一尺五寸的行道。每町又豎挖深一尺﹑寬一尺﹑長一丈五分的溝﹐作物即點播在溝內。坑穴點播是在土地上按等距離挖方形或圓形的坑﹐坑的大小﹑深淺﹑方圓﹑距離﹐隨作物不同而異﹐作物即點播在坑內。開溝點播用於種植禾﹑黍﹑麥﹑大豆﹑荏(蘇子﹐一種油料作物)﹑胡麻。坑穴點播用於種植粟﹑麥﹑大豆﹑瓜﹑瓠﹑芋。深挖作區的作用同甽種法和代田法一樣﹐有利於防風防旱﹐保商保肥和作物根系的發育。其次﹐區田法須點播密植。如種粟﹐開溝點播是每溝內種粟二行﹐行距五寸﹐每漢畝合一萬五千餘株﹐折合市畝約為二萬三千餘株。坑穴點播種粟各小區(坑)下種二十粒﹐一畝三千七百區﹐合七萬四千株﹐折合市畝約十萬六千餘株。再次﹐區田法須播前溲種(以肥料和可以防蟲的物質處理種子)和在區內施用重肥﹐如粟﹑麥﹑大豆等每小區(坑)要施好糞一升﹐瓜每小區要用糞一石。最後﹐區田法注重中耕除草﹐保商和灌溉。區田法不僅適用於平地和熟田﹐也可施之於坡地和荒地﹐有利於擴大土地利用範圍。區田法可大大提高糧食的畝產量﹐但由於這種耕作方法技術要求高﹐又須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在漢代及以後的封建社會各個時期中﹐只作為小面積豐產試驗的特例而存在﹐並沒有也不可能在很大的範圍內普遍推廣。[2]

形式

區田法的「區」,讀音是「歐」(ou),它的原義是掊成的坎窞。區田法就是因為莊稼種在「區」中而得名。農田結構或是布局的具體方式則有兩種: 溝狀區田法 《氾勝之書》提供的樣式是:以畝為率,令一畝之地,長十八丈,廣四丈八尺,當橫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間分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廣一尺五寸,町皆廣一丈五寸,長四丈八尺。尺直橫鑿町作溝,溝(廣)一尺,深亦一尺。積壤於溝間,相去亦一尺。嘗悉以一尺地積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積壤 。 積禾黍於溝間,夾溝為兩行。去溝兩邊為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按,指行距),旁行相去亦五寸(按,指株距)。一溝留四十四株。一畝合萬五千七百五十株。種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過一寸,亦不可令減一寸。 凡區種麥,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畝凡九萬三千五百五十株。麥上令土厚二寸。 凡區種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畝凡六千四百八十株。區種荏,令相去三尺。 這是在長18丈、寬4丈8尺的一畝土地上,把18丈橫分為15町,15町之間留下14條長1尺5寸寬的行人道。每町寬1丈5寸,長4丈8尺。每一町上,每隔1尺橫着挖一條長1丈5寸(相當於町寬)的直溝,溝寬1尺,挖土深也是1尺。挖出的土仍堆在溝里,但可堆一部分到溝邊即土埂上,放土的地方展寬為2尺。這樣,溝就呈現略微低洼的狀態。 窩狀區田法 《氾勝之書》提供的樣式是:上農夫區,方深各六寸,間相去九寸。一畝三千七百區。一日作千區。區種粟二十粒,美糞一升,合土和之。畝用種二升。秋收區別三升粟,畝收百斛。丁男長女治十畝。十畝收千石。歲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一畝千二十七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畝千二十七區。用種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區。 下農夫區,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畝五百六十七區。用種半升,收粟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區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