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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武招親 |
古代比武招親的真實性說起比武招親,第一印象就是在某部電視劇中見過,擺着擂台,台上站一女子,旁邊人敲着鑼打着鼓,一些沒有成家的男子如果想抱得美人歸,要先和台上的女子打鬥一番,能夠取勝的男子就可以和女子成親了,如此也就達到比武招親的目的了。但這畢竟是電視或者武俠小說的場景,在古代社會中真有比武招親這樣的事情發生嗎?[1]
在作者看來,現實中比武招親這種事是不可能存在的。但這四個字幾乎是家喻戶曉,這其中主要是跟小說或影視作品的渲染有關。在正史中對比武招親這樣的事根本就沒有記載過。
歷史上有記載的唯一跟比武招親沾點邊的就是唐高祖李淵。當時的情況是有一竇姓名門望族要嫁女兒,抱的美人歸的條件是比射箭。誰能射中預先畫好的兩隻鳳凰的眼睛,誰就能成了這門親事。
李淵技高一籌,箭無虛發,最終娶得了嬌妻。其實仔細來看,竇家並非是比武招親,因為男子從未和女子交過手,這和現在女方選擇哪家男方的家庭條件好沒有什麼區別。那麼,在古代比武招親為什麼不可能存在呢?
一、古代成親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國是一個倫理社會,在周朝時就已經形成了完整的婚姻制度。這個制度的基礎便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成婚的男女雙方是沒有婚姻自主權的,與誰結婚要聽父母的,而且要有媒人的牽線,撮合。比武招親有違最基本的婚姻禮制,即使有父母之命,但缺少媒人這一環,這在封建時代是冒天下之大不韙的。
二、古代婚姻講究「婚姻六禮」。所謂「六禮」是指男女成婚的六道程序,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按照比武招親的模式,婚姻六禮一樣都沒有,生辰八字合不合的來都不知道,這是古人所忌諱的,而且以比武的方式定了婚事並非明媒正娶,是要被別人戳脊梁骨的。
三、女方一般打不了擂台賽。打擂台是一個體力活,按照正常邏輯一般情況下女方身體較為柔弱,隨便一個男子上去都能打贏,估計古代也沒有那麼傻通過打擂台嫁人的。
即使女方會個三招兩式,男子挨個打擂,女方也得體力耗盡,招架不住。再者說,女方出嫁前都是待字閨中,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拋頭露臉打擂台不符合當時社會的實際。
綜合以上幾點可見比武招親在古代現實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所以萬一在小說或者影視中看到這樣的情景娛樂一下就行了,千萬不要羨慕嫉妒恨當真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