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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蒸餾酒 |
古代蒸餾酒生產技術古代蒸餾酒生產技術我國蒸餾酒生產技術發展情況。[1]
蒸餾酒的傳統發酵技術
1、發酵容器發酵容器的多樣性也是造成燒酒香型各異的主要原因之一。傳統的發酵容器分為陶缸和地窖兩大類型。陶缸還有地缸(將缸的大部分埋入地面之下)和一般置放在室內的缸。自古以來,酒的發酵便離不開容器,黃酒發酵的容器多數為陶質容器,有的燒酒仍繼承陶質容器發酵的傳統。如南方的燒酒發酵容器幾乎都是採用陶器。即使是象糟燒酒,也是如此。但自從出現蒸餾酒後,這一傳統觀念發生了變化,地窖這一特殊的容器應運而生。所謂地窖發酵,就是掘地為窖,將原料堆積其中,讓其自然發酵。此法創於何時,目前仍無公認的答案。四川省有的地區,據說有窖令達五,六百年的老窖。如果確實,則地窖的挖築採用在明代之初(此資料來自四川省宜賓博物館所提供的考古資料)。地窖分為泥窖、碎石窖和條石窖等多種類型。
2、發酵工藝蒸餾酒的發酵工藝脫胎於黃酒發酵工藝。但由於蒸餾酒本身的特點,也形成了獨特的發酵工藝技術。
(1)、與黃酒類似的米燒酒發酵工藝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簡單地記載了當時蒸餾酒的生產方法,可以認為這是一種與黃酒類似的發酵方法,所不同的是增加了一道蒸餾工藝。該書記載:"其法用濃酒和糟入甑蒸,令氣上,用器承取滴露。凡酸壞之酒,皆可蒸燒。近時惟以糯米或粳米,或黍或秫或大麥蒸熟,和曲釀瓮中,七日,以甑蒸取,其清如水,味極濃烈,蓋酒露也。"簡言之,就是用黃酒發酵常用的一些原料,在酒瓮中發酵7天,然後用甑蒸餾。所以說,這是類似於黃酒的發酵工藝。明末清初寫成的《沈氏農書》中記載了一例大麥燒酒方法,從中可知當時南方的燒酒釀造法類似於黃酒的釀造方法。發酵是在陶缸中進行,採用固態發酵。發酵時間為七天,最後增加了一道蒸餾工藝。南方的米燒酒,如著名的桂林三花酒,一直到20世紀上半葉,仍基本上採用上述方式,前期是固態,主要進行擴大培菌與糖化過程,下缸約1天後,加水進行半液態發酵。發酵時間約為七天,其工藝流程為:水藥小曲粉↓↓大米→淋→蒸煮→攤冷→加曲拌料→下缸→加水,發酵→蒸餾→陳釀→包裝現在稱之為"清渣法"的釀造工藝直接繼承了以上工藝,稍有不同的是採用二次發酵,即第一次將發酵成熟的酒醅從缸中挖出,不加新糧,只加少許清蒸輔料,單獨蒸酒,蒸餾後的酒糟經冷卻,加曲後入缸再次發酵,發酵28天左右,再出缸蒸餾,酒糟作飼料用。發酵容器仍是陶缸。在清代,汾酒可能就是採用這種工藝,汾酒成為清代時期燒酒的姣姣者之一。[2]
(2)、混蒸續渣法發酵工藝續渣法可視為循環發酵法,此法的特點是酒醅或酒糟經過蒸餾後,一部分仍入窖(或瓮)發酵,同時加入一定數量的新料和酒麴;還有一部分則丟棄不用。初始採用這種方法的目的可能是節約糧食,同時反覆發酵的酒質量也較好。續渣法則是後來才形成的。但續渣法起源於何時,也至今未有定論。前面所提到的四川宜賓地區的雜糧酒秘方中,最後一句是"糟糠拌料天鍋蒸"。這句話明確表明當時採用了酒糟,糠和原料三部分混合後進行蒸餾和蒸煮。這是典型的混蒸混燒的續渣法。採用續渣法的主要優點是原料經過多次發酵,提高了原料的利用率,經過多次發酵,也有利於積累酒香物質。在蒸餾的同時,又對原料加以蒸煮,可把新鮮原料中的香氣成分帶入酒中。加和谷糠作填充劑,可使酒醅保持疏鬆,有利於蒸汽流通,在發酵時,谷糠也起到了稀釋澱粉濃度,沖淡酸度,吸收酒精,保持漿水的作用。加入谷糠作填充劑的作法起碼在明末清初就採用了,最早的文字記載見《沈氏農書》。在《調鼎集》記載的"糟燒"生產過程中,也有類似的做法。
(3)、茅台酒工藝燒酒中最著名的是茅台酒。1936年編修的《續遵義府志》記載:"茅台酒,……,出仁懷縣茅台村,黔省稱第一……。法純用高梁作沙,煮熟和小麥曲三分,納糧地窖中,經月而出蒸烤之,即烤而復釀。必經數回然後成,初曰生沙,三四輪曰燧沙,六七輪曰大回沙,以次概曰小回沙,終乃得酒可飲。"以上記載雖簡單,但茅台酒所特有釀造工藝卻躍然紙上。近代對茅台酒的生產工藝進行了整理,其過程如下所述:茅台酒生產,採用高梁為原料,並且稱之為"沙"。一年一個周期,只投料兩次,第一次稱為下沙投料,第二次為糙沙,各占投料量的50%。第一次投料,先經熱水潤料後,加入5-7%的母糟(即上一年最後一輪發酵出窖未經蒸酒的優質酒醅),進行混蒸(蒸糧蒸酒同時進行),冷卻後堆積發酵,入窖發酵一個月。第二次原料料經粉碎,潤料後,加入等量的上述酒糟進行混蒸,蒸餾後所得到的第一次酒稱為「生沙酒」,全部潑回原酒醅中,攤冷後,加上一批蒸餾得到的尾酒,再加曲入窖發酵一個月。發酵成熟的酒醅經蒸餾,得到第二次的蒸餾酒,稱為「糙沙酒」。酒頭部分單獨貯存,用於勾兌,酒尾則仍潑回酒醅中重新發酵。酒醅經攤冷,加酒尾,酒麴,堆積後再入窖發酵一個月,蒸餾,從此周而復始,再分別發酵,蒸餾。總共要經過八次發酵,八次蒸酒,第三次蒸餾得到的酒稱為「生沙酒」,第四、五、六次所蒸餾得到的酒統稱為「大回酒」,第七次蒸餾所得到的稱為「小回酒」,第八次蒸餾得到的稱為「追糟酒」。其中最後七次蒸餾出來的酒作為產品分別入庫,再行勾兌。
傳統的蒸餾器
在第一章討論蒸餾酒的起源時,曾簡單地談到我國初期的蒸餾器。我國的蒸餾器具有鮮明的民族特徵。其主要結構可分為四大部分:釜體部分,用於加熱,產生蒸汽;甑體部份,用於酒醅的裝載。在早期的蒸餾器中,可能釜體和甑體是連在一起的,這較適合於液態蒸餾。冷凝部分,在古代稱為天鍋,用來盛冷水,酒汽則盛水鍋的另一側被冷凝;酒液收集部分,位於天鍋的底部,根據天鍋的形狀不同,酒液的收集位置也有所不同。如果天鍋是凹形,則酒液匯集器在天鍋的正中部位之下方;如果天鍋是凸形(穹狀頂),則酒液匯集器在甑體的環形邊緣的內側。
東漢的蒸餾器:
該蒸餾器為青銅所制,通高53.9cm,分為甑體和釜體兩部分。甑體有儲料室和凝露室,還有一導流管。從器形結構來看,應屬於蒸餾器,上海博物館的研究人員用該蒸餾器還蒸出了酒度為26.6-20.4的酒。我國的蒸餾器的基本結構特點可從東漢的這一青銅蒸餾器得到反映。大致可分為釜體(加熱或裝料部分),甑體(裝料或蒸汽揮發),冷凝器部分,冷凝液收集部分和冷凝液導出部分。這一器形結構一直延續至今。與外國的蒸餾器有較明顯的區別。宋代的蒸餾器:關於宋代蒸餾器的史料有三條,分別代表了兩種不同的器形。《丹房須知》的蒸餾器"抽汞器",下部是加熱用的爐,上面有一盛藥物的密閉容器,在下部加熱爐的作用下,上面密閉容器內的物質揮發成蒸汽。在此容器上有一旁通管,可使內部的水銀蒸汽流入旁邊的冷凝罐中。南宋周去非在1178年寫成的《嶺外代答》中記載了一種廣西人升練"銀硃"的用具。從記載文字中可對其結構作出推測。這種蒸餾器的基本結構與《丹房須知》中的大致是相同的,所不同的則在於頂部安一管子。南宋張世南的《遊宦紀聞》卷五記載了一例蒸餾器,用於蒸餾花露,可推測花露在器內就冷凝成液態了。說明在甑內還有冷凝液收集裝置,冷卻裝置可能在包括在這套裝置中。金元時期的蒸餾器:1975年在河北承德地區青龍縣發掘出的金代銅製蒸餾器結構如圖所示。無獨有偶,無代朱德潤在《軋賴機酒賦》中描述的一種蒸餾器,據我們分析,正好與上述金代的蒸餾燒鍋結構相同。明清以來的蒸餾器的結構如何,大概可從民國時期的資料得到一些啟示。基本結構與宋金元時代的並沒有很大的變化,主要是蒸餾器的容積增大了,適用於固態蒸餾的蒸餾器發展得更加完善。下面是幾例近代的蒸餾器圖形。廣西地區用來蒸餾小麯酒的"土甑",酒蒸汽引出蒸餾器後在另外的冷卻器中冷卻。這實際上由天鍋,甑體和地鍋所組成的蒸餾器。所謂天鍋,是盛冷卻水的鍋,置於最頂部,甑體內置酒醅,地鍋內盛水。據民國時期的著作,廣泛使用的傳統蒸餾器有如圖4-6所示的幾種類型。
蒸餾工藝技術
(1)、液態蒸餾和固態蒸餾:最早的蒸餾方式可能是液態蒸餾。也可能是固態蒸餾法。但在元代的《飲膳正要》,《軋賴機酒賦》及《居家必用事類全集》中所記載的的蒸餾方式都是液態法。液態法是最為簡單的方法。元代時的葡萄燒酒,馬奶燒酒都屬於液態蒸餾這一類型。固態法蒸餾燒酒的歷史演變情況不詳,但固態法蒸餾花露的最早記載是在南宋《遊宦紀聞》。另外據考古工作者分析,挖掘出來的金代銅燒酒鍋是採用固態蒸餾。
(2)、冷卻和酒液的收集:蒸餾時,酒汽的冷卻及蒸餾酒液的收集是重要的操作。我國傳統的蒸餾器有兩種冷卻方式。一種是把蒸餾出來的酒蒸汽引至蒸餾器外面的冷卻器中冷卻後被收集。或讓蒸餾出來的酒汽在蒸餾器上部內壁自然冷卻。最古老的冷卻方法見於元代的《居家必用事類全集》中的"南番燒酒法",另一種是在蒸餾鍋上部的冷凝器(古稱天鍋,天湖)中冷卻,酒液在蒸餾鍋內的匯酒槽中匯集,排出後被收集。如《調鼎集》中記載:"天湖之水,每蒸二放,三放不等,看流酒之長短,時候之冷熱,大約花散而味淡即止。"
(3)、看酒花與分段取酒:我國人民起碼在十六世紀就懂得在蒸餾時,蒸餾出來的酒的質量是隨蒸餾時間發生變化的。在《本草綱目》中記載道:"燒酒,……,面有細花者為真,小便清者,以頭燒酒飲之,即止。"這裡所說的"酒花"並非釀造啤酒時所用的香料植物酒花,而是在蒸餾時或燒酒經搖晃後,在酒的表面所形成的泡沫。由於酒度不同,或由於酒液中其它一些成分的種類含量不同,酒的表面張力也有所不同。這會通過起泡性能的差異而表現出來。古人通過看酒花就可大致確定燒酒的質量,從而決定餾出物的舍取。在商業上則用酒花的性狀來決定酒的價錢。因此酒花成了度量酒度酒質的客觀標準。《調鼎集》中總結道:"燒酒,碧清堆細花者頂高,花粗而疏者次之(名曰'朝奉花'),無花而渾者下之。"傳統的茅台酒的酒花可分為:魚眼花,堆花,滿花,碎米花,和圈花。汾酒的酒花則分為:大花,小花,雲花,水花和油花。名稱各異,有一些內容實際上是相同的。在古代,還沒有酒精度的概念,至到民國時,由於當時科技並不發達,酒度計的使用不普遍,為了便於民間燒酒作坊統一看酒花的標準,當時的黃海化學工業研究社的方心芳先生創造了一種方法,力圖把酒花與酒度聯繫起來。這套方法規定了酒花的定義,測驗方法及單位,並明確了測量時的標準條件,得到了計算公式。古代由於掌握了看酒花的方法,分段取酒便有了可靠的依據。《本草綱目》中所說的"頭燒酒"就是蒸餾時首先流出來的酒。"頭燒酒"的概念與現在所說的"酒頭"稍有不同。古代取酒,一般為二段取酒。頭燒酒質量較好,第二段取的酒,質量明顯較差。頭燒酒和第二次取酒的數量比為3:1。如《沈氏農書》中的大麥燒酒,頭燒酒為15斤,次酒為5斤。現代一般分為三段,中間所取的部分作為成品酒,酒頭,酒尾不作為成品酒。即所謂的"掐頭去尾,中間取酒。"酒頭可作為調味酒或重新發酵。酒尾也重新發酵。四、風格多樣的蒸餾酒從文史資料的角度考察,古代的蒸餾酒分為南北兩大類型,如在明代,蒸餾酒就起碼分為二大流派,一類為北方燒酒,一類為南方燒酒。《金瓶梅詞話》中的燒酒種類除了有"燒酒"(未註明產地)外,還有"南燒酒"這一名稱。但實際情況是在北方除了糧食原料釀造的蒸餾酒外,還有西北的葡萄燒酒,內蒙的馬乳燒酒;在南方還可分為西南(以四川,貴州為中心)及中南和東南(包括廣西,廣東)兩種類型。這樣的分類僅僅是粗略的,並無統一的劃分標準。由於燒酒的主要特點是酒精濃度高,許多芳香成分在酒中的濃度是隨着酒精度而提高的,酒的香氣成分及其濃淡成了判斷燒酒質量的標準之一。我國風格多樣的燒酒,主要是釀造原料的不同而自然形成的。其次是釀造技術等因素。北方盛產小麥,高梁,南方盛產稻米,廣西一帶產包米,新疆盛產葡萄,蒸餾燒酒的釀造原料因地制宜,不同原料用來釀造燒酒是很自然的事。在蒸餾酒發展的初期,人們也許並不清楚究竟哪種原料最適於釀造燒酒。經過長時間的比較,人們有機會品嘗比較各種原料釀造的燒酒之後,對不同原料釀造的燒酒的特點有了較為統一的看法。
高梁酒
在古代,高梁燒酒受到交口稱讚。清代中後期成書的《浪跡叢談續談三談》在評論各地的燒酒時說:"今各地皆有燒酒,而以高梁所釀為最正。北方之沛酒,潞酒,汾酒皆高梁所為。"清代中後期至民國時期,高梁酒幾乎成了燒酒的專用名稱。這是由於高梁原料的特性所決定的。雜糧酒:西南地區的燒酒在選料方面大概繼承了其飲食特點,為強調酒香及酒體的豐富,採用各種原料,按一定的比例搭配發酵釀造。據四川博物館的有關資料,四川宜賓的五糧液酒,在明代隆慶至萬曆年間(1567-1619)就被稱為"雜糧酒",所用的混合原料中有高梁,大米,糯米,蕎麥,玉米。當地文物部門所收集到的一例祖傳秘方中這樣寫到:"飯米酒米各兩成,蕎子成半添半成,川南紅梁溱足數,糟糠拌料天鍋蒸,此方傳子不傳女,兒孫務必深藏之。"(此資料來自中國首屆酒文化研討會期間,四川省宜賓酒史展中的"敘州府北門外溫德豐糟坊陳氏家傳")。米燒酒:東南一帶,米燒酒盛行,如明末清初成書的《沈氏農書》曾提到,米燒酒和大麥燒酒相比,後者的口味"粗猛",質量不及前者。糟燒酒:主產於南方黃酒產區,以黃酒壓榨後的糟粕為原料,進一步發酵後經蒸餾而成。《沈氏農書》中記載了黃酒糟用來製造糟燒酒的方法。經過長期的品嘗比較,人們認識到不同的原料所釀造的燒酒各有其特點,總結到"高梁香,玉米甜,大米淨,大麥沖"。從元代開始,蒸餾酒在文獻中已有明確的記載。經過數百年的發展,我國蒸餾酒形成了幾大流派,如清蒸清燒二遍清的清香型酒(以汾酒為代表),有混蒸混燒續糟法老窖發酵的濃香型酒(以瀘州老窖為代表),有釀造周期多達一年,數次發酵,數次蒸餾而得到的醬香型酒(以茅台酒為代表),有大小曲並用,採用獨特的串香工藝釀造得到的董酒,有先培菌糖化後發酵,液態蒸餾的三花酒,還有富有廣東特色的玉冰燒,有黃酒糟再次發酵蒸餾得到的糟燒酒。此外還有葡萄燒酒,馬乳酒燒酒。這些香型獨特的蒸餾酒是如何形成發展,定型的?從目前所掌握的古代資料來看,還很難得到全面而準確的答案。較為系統總結我國傳統蒸餾酒的資料主要有民國期間及新中國成立後所出版的一些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