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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拾遺唐朝及後來朝代設置的小官,分左、右拾遺,字面意思是撿起皇帝的遺漏,是諫官的一種,主要負責向皇帝奏論政事,稱述得失,相當於當代的監察兼助理機構。左右拾遺為正八品官職,除了元代,漢族統治者朝代介以左為大,右為小。所以左拾遺比右拾遺大一些(元代以右為大)。 在古代因為右拾遺與皇帝直接交流的機會比較多,是一個很有前途的職位,陳子昂白居易等人都是由此崛起,做出番成績的。

相關人物

兩《唐書》中只有一人楊嗣復,以官位較高的右拾遺,出任直史館:「嗣復七八歲時已能秉筆寫文。年二十,進士及第。二十一,又登博學宏詞科,釋褐秘書省校書郎。進右拾遺,直史館。」但此例僅此一見,恐怕屬於特殊例子,非常例。 拾遺是個清要官,地位遠在縣尉之上。一般以此官已可擔任較高級的史館修撰,如蔣系,「大和初,授昭應尉,直史館。明年,拜右拾遺、史館修撰,與沈傅師鄭瀚陳夷行、李漢參撰《憲宗實錄》」他最初以縣尉任直史館,後升右拾遺即改任史館修撰。蔣系的父親蔣乂也以右拾遺任史館修撰:「貞元九年,進右拾遺、史館修撰。」至於「登朝官」,指那些需要參加朝會的高官和監察御史等「常參管」。縣尉不參朝會,屬於「非登朝官」,因此縣尉充任史官,一般只能擔當直史館這個比較低層的史官。[1]

職能

唐代進諫使命由門下省和中書省共擔。門下省設給事中四名及輔員若干,並設左諫議大夫四名,左散騎常侍四名。中書省則設右諫議大夫四名,右散騎常侍四名。唐代還創設了補闕和拾遺兩個官職,分置左右,左隸門下省右隸中書省。補闕和拾遺均為諫官,負責看管供其他諫官呈遞奏摺所用的四隻匣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