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財經大學法學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吉林財經大學法學院始建於1994年,是在原吉林財貿學院貿易經濟系經濟法[1]專業和工商行政管理專業基礎上組建而成的。是省內最早設立經濟法專業的院校之一。
師資隊伍
法學院高度重視師資隊伍建設,目前一支梯隊建設合理、學歷層次較高、學緣結構適中、年齡結構分布均勻的教師隊伍已經形成。現有專任課教師32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9名;博士10名,具有碩士學位(含在讀碩士)以上教師比重超過85%,專任課教師中擁有司法考試資格的10人,有五人在校外作兼職律師,教學實踐經驗豐富;博士生導師1人,碩士生導師15人,6人擔任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生導師,8人擔任民商法學專業碩士生導師,學院主講教授2名,一名教授被評為學院優秀主講教師,5名教師被評為學院中青年骨幹教師。近年來,學術帶頭人和學科帶頭人成果豐富,教師的科研水平不斷提高,相繼成立了「法學研究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中心」、「法律診所」、「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等學術實踐團體。
學科建設
法學院自建系伊始就把學科建設作為事業發展的生命線,經過十幾年的努力,在學科建設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績,民商法學科被評為吉林省重點學科,2009年獲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現在正在積極爭取法學一級學科的授予權。目前具有經濟法學專業和民商法學專業2個碩士學位授予權,自2008年開始我系與財政稅務系合作培養稅法學方向碩士生,現有在校研究生165人;本科層次的法學專業(含經濟法和民商法兩個方向)已成為學院重點建設學科,現有在校本科生505人;課程設置方面較為成熟,其中《經濟法》、《民法》和《法理學》三門課程被評為省級優秀課程,7門課程被評為學校優秀課程。
經濟法方向
本專業方向的培養目標是培養較全面熟悉我國的法律、法規及黨和國家的相關政策,尤其是精通宏觀調控法、市場規製法等法學知識,具有高素質、高水準的合格法律人才。他們可以從事審判、檢察、司法機關工作;能夠在政府機關從事法律工作,研究法規政策、制訂規章;可以從事律師、仲裁、法律諮詢服務工作;可以到公司、企業,參與制訂公司的章程,運用法律手段保護公司合法利益;可以在科研和教育部門從事研究和教學工作;適應入世需要從事對外交往等法律事務工作。
主要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總論、商法總論、市場管理法、金融法、稅法、物權法、債權法、行政法學、證券法、知識產權法、國際經濟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等。
民商法方向
本專業方向的培養目標是以紮實的人文、科技和法學等通用知識為基礎,以面向市場的經濟法、民商法理論體系和運用技能為特色,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相關政策,知識結構合理,社會適用面廣,動手操作能力強的高級專門人才。法學系民商法方向的學生畢業後,適合從事審判、檢察、司法行政、律師、公安等實際工作,也可以從事立法、教育、研究以及行政管理和公司、企業的法律顧問等工作。
主要課程:法理學、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總論、商法總論、知識產權法、物權法、債權法、票據法、國際法、國際商法、國際經濟法、擔保法、仲裁法、票據法、婚姻家庭法等。
人才培養
法學院注重人才培養,確立了培養應用型、複合型法律人才為目標的辦學理念。
一是注重教學手段的多樣化,多媒體教學、雙語教學、診所式教學等先進教學手段被廣泛應用於課堂,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是充分利用學院經濟類、管理類學科的相對優勢,形成了以法學專業教育為主體,經濟、管理學科為支撐的學科體系,多年來培養的畢業生既通曉法律又懂得經濟管理,鼓勵學生利用業餘時間修讀第二專業,在畢業時能夠獲得法學和管理學雙學士[2],實踐證明複合型法律人才更加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在就業中有較強的競爭力;
三是在搞好理論教學的基礎上高度重視教學實習基地的建設,在省內多家律師事務所、司法機關建立了教學實習基地,組織學生利用寒暑假或畢業實習之機到基地實習,鍛煉了學生的動手能力,2008年中宣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學聯聯合下發表彰決定,授予我系「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新村」宣講團為全國大中專學生志願者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優秀團隊榮譽稱號;
四是培養學生具有紮實的專業基礎,提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在2008年全國司法考試中我系20名學生以高分通過司法考試;
五是在學生管理方面,堅持以學生為本位的管理理念,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近年來法學系有2個班級獲全國先進班集體、5個班級6次獲長春市十佳班級,多名學生受到國家、省市級的表彰。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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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經濟法學什麼?考什麼?怎麼考? ,搜狐,2018-11-14
- ↑ 【通知】你知道什麼是雙學士學位教育嗎?,搜狐,2016-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