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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楞額(滿語:ᠰᡝᠯᡝᠩᡤᡝ,穆麟德:selengge;1686年-1748年),又作色楞額、色楞閣,瓜爾佳氏,滿洲正白旗人,清朝政治人物。
塞楞額於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登己丑科三甲三十六名進士,授內閣中書。後擢升為翰林院侍講、國子監祭酒。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任刑部郎中。雍正元年(1723年),任會考府掌印郎中、少詹事、殿試讀卷官、日講起居注官、內閣學士、教習庶吉士、經筵講官,併兼任禮部侍郎。雍正二年(1724年),署理國子監祭酒。同年,任刑部右侍郎。雍正四年(1726年),任禮部右侍郎,兼管兵部左侍郎,署理山東巡撫。同年,改任戶部右侍郎。雍正五年(1727年),任山東巡撫。雍正六年(1728年),任工部左侍郎,兼內閣學士行走。後因事而被奪官。
乾隆元年(1736年),賜副都統銜。乾隆三年(1738年),任鑲藍旗漢軍副都統。乾隆六年(1741年),任直隸提督。乾隆七年(1742年),任陝西巡撫。次年,調任江西巡撫。乾隆十一年(1746年),又調任山東巡撫,兼管提督。同年,擢升為湖廣總督。
乾隆十三年(1748年)孝賢皇后去世,按規定朝中大臣百日內服喪,不得剃髮,但塞楞額卻違規剃髮,被舉發,賜自盡。但多名官員私下剃髮,只有塞楞額獲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