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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院,中國古代官署名。
沿革
秦漢以後設太醫令,為掌管醫療;隋唐設太醫署[1];宋代設翰林醫官院、元豐改制為醫官局,設和安大夫、成和大夫、翰林醫官;遼國北面官設太醫局,南面官設提舉翰林醫官;金代改太醫局為「太醫院」,長官為提點;明清相沿,長官稱為院使,其下轄御醫、吏目、醫士等數十人,分為大方脈、小方脈、傷寒、婦人、針灸、口齒等科,主要為宮廷服務,並需分班處理緊急醫痛,是為宮直,清代又於其中設教習廳,以培養宮廷醫務人員;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機構廢除。
中醫應用
金代太醫院的功能
金代始設太醫院,取待遼之太醫局而主管醫政及醫藥事物。其隸屬於宣徽院。太醫院」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判官,從八品。掌諸醫藥總判院事」。金代太醫院兼有醫學教育之功能。管勾,從九品,此職之設與醫學教育有關。
元代太醫院的功能
元代太醫院掌管一切醫藥事務,領各屬醫職,使它變成了一個純粹的醫藥管理機構。從太醫院官吏的品秩看,都普遍高於以往任何朝代。因此,不論是縱向比較還是與同期醫藥機構之橫向比較,此時的太醫院從品秩規格到實際職能都大大提高和加強了。
明代太醫院的功能
明代醫政管理受中央集權思想的影響,出現了醫藥集中統一管理的局面。宮廷醫藥機構御藥房、生藥庫、安樂堂、典藥局及王府良醫所、地方醫學教育機構等都與醫藥管理中樞太醫院發生直接的或間接的聯繫。與醫藥有關的事宜,一般都經過太醫院的協調處置而後實行。
清代太醫院的功能
清代太醫院承襲於明代,隸屬於禮部,除明代太醫院治則外,清代太醫院還負責醫書修撰。由太醫院判吳謙總修而成的《醫宗金鑒》[2]一書,自乾隆時作為醫學教科書以後,一直到清末沿用了160多年,這對於醫學教育發揮了重要作用。
分科治療方面,太醫院對中醫分科呈遞減趨勢,從清初沿用明朝11科,即大方脈(內科)、小方脈(兒科)、傷寒、婦人、瘡瘍、針灸、眼科、口齒、咽喉、正骨、痘疹科。至同治五年(1866)僅剩即大方脈、小方脈、外科、眼科、口齒科。傷寒、婦人併入大方脈。
考試制度方面,同治五年(1866),改設醫學館後,改太醫院舊制四季考為二季考。即在仲春、仲秋為之。凡交月課之醫士、恩糧生、肄業生統由堂官面考二藝。正式考題多本《醫宗金鑒》、《傷寒論》、《金匱要略》,間用《內經》、《難經》。每到寅、申年,太醫院院使、院判會同禮部堂官共同主持會考。除御醫免考外,所有吏目以下各員生均一律參加會考。會考時備卷受卷均由收掌官批閱,由教習評定等第,由太醫院堂官封送禮部復勘後,太醫院拆封咨行,吏部和禮部註冊。遇有上一級空缺,太醫院咨行吏禮查核後,奏咨補用。考取一二等者,如無處分事故,按名挨次擬補;三等者,照舊供職,暫停升轉;四等者,罰停會考一次;不列等者,革職留院效力,下屆仍准入考。此外,太醫院在光緒三十四年奏設的新醫學館,其考試規程和學部奏定中學堂考試章程相同,清朝中醫考試規程之嚴密,值得當今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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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由太醫院判吳謙總修而成的《醫宗金鑒》,歷史上的今天,2015-11-16
- ↑ 《醫宗金鑒》簡介,國學大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