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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恤民》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四筆》卷十四。《容齋四筆》是洪邁編著的一部史料筆記。

被歷史學家公認為研究宋代歷史必讀之書。該書與沈括的《夢溪筆談》、王應麟的《困學紀聞》,是南宋三大最有學術價值的筆記。

原文

曾致堯為兩浙轉運使,嘗上言:「去歲所部秋租,惟湖州一郡督納及期,而蘇、常、潤三州,悉有通負,請各按賞罰。」太宗以江、淮頻年水災,蘇、常特甚。致堯所言,刻薄不可行,因詔戒之,使倍加安撫,勿得騷擾。是事必已編入《三朝寶訓》中,此國史本傳所載也。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1]。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2]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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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