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共同體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太平洋共同體(英語:the Pacific Community,英文簡稱:SPC),是由南太平洋委員會在1998年2月6日擴編而成的太平洋島嶼集中區域合作機制。會員國保留之前南太平洋委員會成員國的資格。總部位於新喀里多尼亞的首都努美阿。
組織成立
1947年2月6日,當時在南太平洋地區有屬地和託管地的美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新西蘭和荷蘭等六國政府簽署了《堪培拉協議》,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員會(South Pacific Commission——SPC)。1962年,荷蘭把西伊里安移交給印度尼西亞後退出。1998年更名為太平洋共同體(Pacific Community)。總部設在新喀里多尼亞首府努美阿[1]。
該組織宗旨是促進南太平洋各國(地區)的經濟發展、社會福利和進步。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向南太島國提供經濟技術援助。
主要在醫療衛生、社會進步、經濟發展等方面提供諮詢和起顧問作用。1976年起又擴大至農村發展、青年事務、文化教育、體育交流、海洋資源的開發和研究等方面。與其他國際組織合作,向南太島國提供經濟技術援助。全體委員會是南太平洋委員會最高決策機構,有權任命南太平洋委員會主要官員。每年在年會前4個月舉行會議。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創始成員為:澳大利亞、法國、荷蘭(1962年退出)、新西蘭、英國和美國。
機構設置
自1983年起,27個成員代表組成南太平洋委員會整體委員會,為南太平洋委員會最高決策機構,有權任命南太平洋委員會主要官員,每年在年會之前4個月舉行會議。在多數島國設有辦事處,具體實施既定項目。總幹事下設2名副總幹事。
具體項目的副總幹事下設7個司:包括地質科學司(合併南太應用地學委員會SOPAC後設立),經濟發展司,社會發展司,漁業、水產養殖和海洋生態系統司,陸地資源司,公共衛生司,發展數據司等。其中SOPAC、陸地資源司和經濟發展司辦公室位於斐濟;其餘均位於努美阿。
運營管理副總幹事下設財務、行政、人力資源、通訊、出版、翻譯、法務等部門。
此外還單獨設戰略與政策規劃署(SEPPF)。
太平洋共同體在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波納佩設有北太地區辦事處,在所羅門群島霍尼亞拉設有國家辦事處。
太平洋共同體每兩年召開一屆會議,制定相關政策並決定總幹事人選。閉會期間,政府及行政機構代表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Representatives of Government and Administrations)有權就重要事項作出決策。
組織成員
截止1997年10月有成員26個:美國、法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湯加、薩摩亞、瑙魯、斐濟、巴布亞新幾內亞、所羅門群島、圖瓦盧、基里巴斯、瓦努阿圖、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美屬薩摩亞、關島、法屬波利尼西亞、新喀里多尼亞、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庫克群島、紐埃、托克勞、皮特凱恩、北馬里亞納自由聯邦和帕勞。荷蘭曾為南太平洋委員會創始成員,1962年在把西伊里安移交給印度尼西亞後退出。英國曾於1996年退出,1998年1月重新加入,2005年1月再次退出。
資金來源
資金來源分3部分:(一)會員費,總額約1000萬美元,90%由澳、美、法、新4大國繳納,其餘10%由22個島國和地區負擔;(二)澳等4大國提供的項目援助;(三)歐盟、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世界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以及各國通過多邊組織或直接向太平洋共同體秘書處提供的援助[2]。
視頻
太平洋共同體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這49個經濟類組織中:最有發展前景的一定是亞投行 ,搜狐, 2016-11-29
- ↑ 太平洋共同體,山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201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