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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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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姓名 | 嬴子嬰 |
陵墓 | 無 |
政權 | 秦朝 |
在世 | ?—前206年1月 |
在位 | 前207年10月1日—11月17日,共46天 |
子嬰(?-前206年1月),嬴姓,史稱秦王子嬰和秦降王子嬰[1],是為秦朝最後一位君主,出身秦國宗室,在位僅46天。其性格仁愛且節制,秦二世皇帝胡亥在位時,子嬰曾就二世殺死兄弟、功臣之事向二世進諫。胡亥被弒後,中丞相趙高迎立子嬰繼位。子嬰即位五天便設計謀殺趙高,族誅。《史記》指趙高企圖招引義軍到咸陽及承諾殺死所有秦朝宗室,子嬰得知就先下手把他殺死。《趙政書》則指趙高為章邯所殺。劉邦進入關中,子嬰向劉邦軍投降,秦朝正式滅亡。不久,項羽率軍抵達關中,便殺死子嬰和他的妻子兒女,並進行了大屠殺。
子嬰的身世並無定論。一般歷史學家認為子嬰是胡亥的姪子,甚至認為就是扶蘇之子,近來李開元的說法頗流行,認為他是秦始皇嬴政姪子,成蟜的兒子[2]。
生平經歷
進諫二世
秦始皇三十七年(前210年)始皇駕崩,趙高與李斯發動沙丘之變,賜死始皇的長子扶蘇,也處決中尉蒙恬、蒙毅等人,立幼子胡亥為皇帝,即秦二世,並任命趙高為郎中令。秦二世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又欲剷除自己的兄弟姐妹,焚毀律令及故世之藏。又欲起屬車萬乘以撫天下,說:「且與天下更始。」子嬰進諫秦二世說:「不可。臣聞之:芬茝未根而生凋香同,天地相去遠而陰陽氣合,五國十二諸侯,民之嗜欲不同而意不異。夫趙王遷殺其良將李牧而用顏聚,燕王喜而用軻之謀而背秦之約,齊王建遂殺其故世之忠臣而用後勝之議。此三君者,皆終以失其國而殃其身。是皆大臣之謀,而社稷之神零福也。今王欲一日而棄去之,臣竊以為不可。臣聞之:輕慮不可以治固,獨勇不可以存將,同力可以舉重,比心壹智可以勝眾,而弱勝強者,上下調而多力壹也。今國危敵比,鬥士在外,而內自夷宗族,誅群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是內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鬥士之意離也。臣竊以為不可。」秦二世最終未能聽從,仍按照自己原有的想法,殺死了兄長扶蘇和中尉蒙恬等人,並立趙高為郎中令,出遊天下。[3][4]
秦二世三年,秦二世又對左丞相李斯起了殺機。李斯為表無罪多次向二世上書,但秦二世都沒有聽從,仍想要殺死李斯。子嬰進諫曰:「不可。夫變俗而易法令,誅群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使以法縱其欲,而行不義於天下臣,臣恐其有後咎。大臣外謀而百姓內怨。今將軍章邯兵居外,卒士勞苦,委輸不給,外毋敵而內有爭臣之志,故曰危。」但秦二世仍未聽從,李斯最終被腰斬,夷滅三族。趙高被秦二世任命為中丞相。[5][6]
擁立為王
秦二世三年,中丞相趙高知道自己已位高權重,以指鹿為馬排除異己後,派女婿咸陽令閻樂發動望夷宮之變,逼迫秦二世胡亥自殺。[7][8][9]
胡亥自殺後,趙高拿皇帝印璽打算自立,左右夥伴、百官都不服從;要上殿登基時,大殿三次彷彿要崩塌,趙高於是知道天意、群臣都不服。同時,趙高也派使者聯絡攻破武關的關東起義軍首領劉邦,約定與關東諸侯共同瓜分秦國,自立為王,但遭到劉邦的拒絕。趙高於是召集秦朝群臣和諸公子,打算立公子子嬰為王。趙高認為山東六國都已經復國,秦國疆域日益縮小,稱帝徒有虛名,應像過去一樣稱王,子嬰於是在趙高和群臣的迎立下登基,為秦王子嬰,隨後用百姓的禮儀將秦二世埋葬在杜縣南面的宜春苑中。[10][11][12]
誅殺趙高
趙高讓子嬰齋戒,然後到宗廟祭拜祖先,接受秦王印璽。子嬰齋戒了五天和他的兩個兒子商量說:「丞相趙高在望夷宮殺死秦二世,害怕群臣誅殺他,就假裝以大義為名立我為王。我聽說趙高和關東諸侯有約定,由他消滅秦國宗室,然後在關中稱王。現在讓我齋戒,參拜祖廟,這是想趁我在祖廟的時候殺死我。我就推脫說有病去不了,丞相一定親自來我這裡,當他來的時候我們就趁機殺死他。」趙高多次派人催促子嬰前往,子嬰堅決推辭,趙高果然親自來請子嬰,說:「國家大事,你怎麼能不親自前往呢?」子嬰就在齋戒的宮室裡派宦官韓談刺殺了趙高,同時下令誅滅趙高三族,在咸陽示眾。[13][14][15]
投降劉邦
秦王子嬰元年十月,劉邦的軍隊攻破武關,到達灞上,兵臨咸陽時,派人勸子嬰投降。此時群臣百官都背叛了秦國,子嬰於是和妻子和兒子用繩綁縛自己,坐上由白馬駕駛的白色馬車,身著死者葬禮所穿的白裝束,並攜同包括玉璽和兵符在內的皇帝御用物品,在軹道親自到劉邦的軍前投降。子嬰在位46天,秦朝滅亡。子嬰投降後,劉邦的部將提議處決子嬰,但劉邦拒絕,而是把子嬰給隨行的吏員看管。[16][17][18]
一個多月後,項羽亦率領大軍到達關中。劉邦的部將曹無傷向項羽稱劉邦將以子嬰為相而自立為關中王,結果項羽設下了鴻門宴。項羽進入咸陽後,將子嬰和他的妻子和兒子殺死,還殺死了秦諸公子宗族,並在咸陽進行了屠殺,火燒秦宮室,掠奪秦宮的女子,將秦國的珍寶金銀分給了諸侯。[19][20]
身死之後
子嬰死後,有關他埋葬的地點一直不詳。2007年,被譽為「秦兵馬俑之父」的考古學家袁仲一指出,在秦始皇陵園旁新發現的「秦陵第二大墓」,是座相對獨立的陪葬墓園,其墓主很可能是子嬰。[21]
袁仲一認為,子嬰是秦二世之兄、秦始皇之子,被殺後埋於始皇陵園附近,是符合古代的喪葬禮制和一般常理的。把子嬰墓放在秦始皇陵園西北隅也是迫不得已。子嬰是亡國之君,在位的時間僅46天,倉促選址埋葬,致使墓上沒堆築封土,沒築城垣,連墓的方向都有違傳統,遂致其葬地長期不明。[21]
陝西咸陽、西安等地區皆有奉祀子嬰的廟宇。一般從祀於扶蘇,稱「秦王廟」。
歷史評價
根據《史記》所述,賈誼認為子嬰是使秦朝完全滅亡的人物。他在一篇論文中認為:只要子嬰有「庸主之材」,加上中規中矩的輔佐,秦仍可保守關中地區。司馬遷本人在《秦始皇本紀》亦對賈誼的論文表示贊同。[22]
東漢史家班固則持不同看法:他認為秦二世駕崩時,秦朝已不可救;子嬰雖然無能為力,但誅殺趙高的決定已證明他已盡力完成自己能做的事,應該予以同情和尊重:「吾讀《秦紀》,至於子嬰車裂趙高,未嘗不健其決、憐其志。嬰死生之義備矣。」。[23]
唐書道宣和尚所著的《廣弘明集》引用南朝梁道士陶弘景《陶隱居年紀》記載,子嬰被諡為殤,是為秦殤帝。[24]然而秦始皇帝已經廢除諡法,以二世皇帝、三世皇帝稱之;所以此稱呼僅為後世假設秦朝如果有諡號制度之見解。[25]
身世爭議
子嬰的身世並無定論。
最早記載子嬰事跡的《史記》,對子嬰其人,有幾種不同的說法:
- 一是胡亥的姪子。《秦始皇本紀》「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六國年表》作「高立二世兄子嬰」)這種說法認為「兄子」就是兄長的兒子
- 二是秦始皇的弟弟。《李斯列傳》:「高自知天弗與,群臣弗許,乃召始皇弟,授之璽。子嬰即位,患之,乃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
- 三是秦二世胡亥的哥哥。這一派認為《六國年表》的有關章句:「高立二世兄子嬰」 應該理解為「趙高擁立秦二世的兄長子嬰為秦王。」
- 四是始皇弟成蟜之子。有歷史學家表示《李斯列傳》集解引徐廣說「一本曰『召始皇弟子嬰,授之璽』」中的「弟子」應理解為「弟弟的兒子」。
這幾種說法當中,以第一說「二世兄子」較為流行。迄今為止,從東漢班固到近現代,多採用這一說法。學界中多數亦支持這一說。就連近幾年修訂出版的《辭海》和《辭源》這兩部著名的大辭典,也都一致認為子嬰是二世兄子,並指出是扶蘇之子。[26]
- 子嬰的遭遇、才幹及影響力絕非秦二世或同輩所能及。
- 據《秦始皇本紀》、《李斯列傳》記載,胡亥對待自己的兄弟絕不手軟,子嬰若為胡亥的兄長,為何能存活下來。
- 秦始皇死時年僅50歲,扶蘇年齡大約為30歲左右。而《秦始皇本紀》中敘述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殺趙高(與《李斯列傳》中所述殺趙高過程不同),其子年齡至少有15-20歲左右,推斷子嬰年齡當為35-40歲左右,比秦始皇小10-15歲左右,與扶蘇年紀大致相當。
- 在兩漢時期的史書《史記》、《漢書》原文及《史記》三家注、顏師古注並無提及子嬰為扶蘇之子。
- 有關《李斯列傳》集解引徐廣說「一本曰『召始皇弟子嬰,授之璽』」中的「弟子嬰」,應理解為「弟弟的兒子嬰」。但秦始皇的弟兄見於文獻記載的只有成蟜、母趙姬與嫪毐所生二子。所以被認為是成蟜的兒子。
- 《釋名‧釋長幼》:「人始生曰嬰」。「嬰」之名,有初生兒,年幼兒的含義。
- 據有關史料推測,成蟜大約出生於前256年,子嬰大約出生於前240年。成蟜於前239年降趙時,其子此時約為2歲左右,並且可能留在秦國。
- 因與胡亥同輩且年齡較大,所以《六國年表》「高立二世兄子嬰」中的「二世兄」應理解為「秦二世的從兄」。與胡亥無皇位爭奪的利害關係,所以不在二世所欲清除的兄弟姐妹中,反而能站出來勸諫二世不要濫施誅殺。
家庭
注釋
- ↑ 《史記·高祖本紀》:又強殺秦降王子嬰,罪五。
- ↑ 李開元《秦謎》
- ↑ 《趙政書》:王死,胡亥立,即殺其兄扶蘇、中尉恬、大赦罪人,而免隸臣高以為郎中令。因夷其宗族,壞其社稷,燔其律令及故世之藏。又欲起屬車萬乘以撫天下,曰:「且與天下更始。」子嬰進諫曰:「不可。臣聞之:芬茝未根而生凋香同,天地相去遠而陰陽氣合,五國十二諸侯,民之嗜欲不同而意不異。夫趙王鉅殺其良將李微牧而用顏聚,燕王喜而軻之謀而背秦之約,齊王建遂殺其故世之忠臣而後勝之議。此三君者,皆終以失其國而殃其身。是皆大臣之謀,而社稷之神零福也。今王欲一日而棄去之,臣竊以為不可。臣聞之:輕慮不可以治固,獨勇不可以存將,同力可以舉重,比心壹智可以勝眾,而弱勝強者,上下調而多力壹也。今國危敵比,鬬士在外,而內自夷宗族,誅羣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是內使羣臣不相信,而外使鬬士之意離也。臣竊以為不可。」秦王胡亥弗聽,遂行其意,殺其兄扶蘇、中尉恬,立高為郎中令,出遊天下。
- ↑ 《史記·蒙恬列傳》:始皇三十七年冬,行出遊會稽,並海上,北走琅邪。道病,使蒙毅還禱山川,未反。始皇至沙丘崩,秘之,群臣莫知。是時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車府令趙高常從。高雅得幸於胡亥,欲立之,又怨蒙毅法治之而不為己也。因有賊心,乃與丞相李斯、公子胡亥陰謀,立胡亥為太子。太子已立,遣使者以罪賜公子扶蘇、蒙恬死。扶蘇已死,蒙恬疑而復請之。使者以蒙恬屬吏,更置。胡亥以李斯舍人為護軍。使者還報,胡亥已聞扶蘇死,即欲釋蒙恬。趙高恐蒙氏復貴而用事,怨之。毅還至,趙高因為胡亥忠計,欲以滅蒙氏,乃言曰:「臣聞先帝欲舉賢立太子久矣,而毅諫曰『不可』。若知賢而俞弗立,則是不忠而惑主也。以臣愚意,不若誅之。」胡亥聽而系蒙毅於代。前已囚蒙恬於陽周。喪至咸陽,已葬,太子立為二世皇帝,而趙高親近,日夜毀惡蒙氏,求其罪過,舉劾之。子嬰進諫曰:「臣聞故趙王遷殺其良臣李牧而用顏聚,燕王喜陰用荊軻之謀而倍秦之約,齊王建殺其故世忠臣而用後勝之議。此三君者,皆各以變古者失其國而殃及其身。今蒙氏,秦之大臣謀士也,而主欲一旦棄去之,臣竊以為不可。臣聞輕慮者不可以治國,獨智者不可以存君。誅殺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是內使群臣不相信而外使鬥士之意離也,臣竊以為不可。」胡亥不聽。而遣御史曲宮乘傳之代,令蒙毅曰:「先主欲立太子而卿難之。今丞相以卿為不忠,罪及其宗。朕不忍,乃賜卿死,亦甚幸矣。卿其圖之!」毅對曰:「以臣不能得先主之意,則臣少宦,順幸沒世。可謂知意矣。以臣不知太子之能,則太子獨從,周旋天下,去諸公子絕遠,臣無所疑矣。夫先主之舉用太子,數年之積也,臣乃何言之敢諫,何慮之敢謀!非敢飾辭以避死也,為羞累先主之名,願大夫為慮焉,使臣得死情實。且夫順成全者,道之所貴也;刑殺者,道之所卒也。昔者秦穆公殺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也,故立號曰『繆』。昭襄王殺武安君白起。楚平王殺伍奢。吳王夫差殺伍子胥。此四君者,皆為大失,而天下非之,以其君為不明,以是籍於諸侯。故曰『用道治者不殺無罪,而罰不加於無辜』。唯大夫留心!」使者知胡亥之意,不聽蒙毅之言,遂殺之。
- ↑ 《趙政書》:後三年,又欲殺丞相斯,斯曰:「先王之所謂牛馬鬬而蚊虻死其下,大臣爭而齊民苦,此之謂夫!」斯且死,故上書曰:「可道其罪,足以死歟?臣為秦相卅餘歲矣,逮秦之陝而王之約。始時,秦地方不過敷白里,兵不過數萬人。臣謹悉意壹智,陰行謀臣,齎之金玉,使遊諸侯。而陰脩甲兵,兵飭鬬士,尊大臣,盈其爵祿。故終以脅韓而弱魏,又破趙而夷燕代,平齊楚,破屠其民,盡滅其國而虜其王,立秦為天子者,吾罪一矣。地非不足也,北馳胡幕,南入定巴蜀,入南海,擊大越,非欲有其王,以見秦之彊者,吾罪二矣。尊大臣,盈其爵祿,以固其身者,吾罪三矣。更刻晝斗桶,度量壹,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者,吾罪四矣。立社稷,脩宗廟,以明主之賢者,吾罪五矣。治馳道,興遊觀,以見王之得志者,吾罪六矣。緩刑罰而薄賦斂,以見主之德,眾其惠,故萬民戴主,至死不忘者,吾罪七矣。若斯之爲人臣者,罪足以死久矣。上幸而盡其能力,以至於今。願上察視之。」秦王胡亥弗聽,而遂殺斯。斯且死,故曰:「斯則死矣,見於之今從斯矣。雖然,遂出善言。臣聞之曰:變古亂常,不死必亡。今自夷宗族,壞其社稷,燔其律令及故世之藏,所謂變古而亂常者也。王見病者乎?酒肉之惡 ,安能食乎?破國亡家,善言之惡,安能用乎?桀登高知其危矣而不知所以自安者;前據白刃自知且死,而不知所以自生者。夫逆天道而背其鬼神之神零福,滅其先人及自夷宗族,壞其社稷,燔其律令及中人之功力,而求更始者,王勉之矣。斯見其殃今至矣。」秦王胡亥弗聽,遂殺斯。子嬰進諫曰:「不可。夫變俗而易法令,誅羣忠臣,而立無節行之人,使以法縱其欲,而行不義於天下臣,臣恐其有後咎。大臣外謀而百姓內怨。今將軍章邯兵居外,卒士勞苦,委輸不給,外毋敵而內有爭臣之志,故曰危。」秦王胡亥弗聽,遂行其意,殺承相斯,立高,使行丞相、御史之事。
- ↑ 《史記·李斯列傳》: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趙高治斯,榜掠千餘,不勝痛,自誣服。斯所以不死者,自負其辯,有功,實無反心,幸得上書自陳,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從獄中上書曰:「臣為丞相,治民三十餘年矣。逮秦地之陝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里,兵數十萬。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脩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胡、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罪三矣。立社稷,脩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剋畫,平斗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游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之心,萬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書上,趙高使吏棄去不奏,曰:「囚安得上書!」國學趙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御史、謁者、侍中,更往覆訊斯。斯更以其實對,輒使人復榜之。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則項梁已擊殺之。使者來,會丞相下吏,趙高皆妄為反辭。國學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李斯已死,二世拜趙高為中丞相,事無大小輒決於高。
- ↑ 三年,章邯等將其卒圍鉅鹿,楚上將軍項羽將楚卒往救鉅鹿。冬,趙高為丞相,竟案李斯殺之。夏,章邯等戰數卻,二世使人讓邯,邯恐,使長史欣請事。趙高弗見,又弗信。欣恐,亡去,高使人捕追不及。欣見邯曰:「趙高用事於中,將軍有功亦誅,無功亦誅。」項羽急擊秦軍,虜王離,邯等遂以兵降諸侯。八月己亥,趙高欲為亂,恐群臣不聽,乃先設驗,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邪?謂鹿為馬。」問左右,左右或默,或言馬以阿順趙高。或言鹿,高因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群臣皆畏高。高前數言「關東盜毋能為也」,及項羽虜秦將王離等鉅鹿下而前,章邯等軍數卻,上書請益助,燕、趙、齊、楚、韓、魏皆立為王,自關以東,大氐盡畔秦吏應諸侯,諸侯咸率其眾西鄉。沛公將數萬人已屠武關,使人私於高,高恐二世怒,誅及其身,乃謝病不朝見。二世夢白虎齧其左驂馬,殺之,心不樂,怪問占夢。卜曰:「涇水為祟。」二世乃齋於望夷宮,欲祠涇,沈四白馬。使使責讓高以盜賊事。高懼,乃陰與其婿咸陽令閻樂、其弟趙成謀曰:「上不聽諫,今事急,欲歸禍於吾宗。吾欲易置上,更立公子嬰。子嬰仁儉,百姓皆載其言。」使郎中令為內應,詐為有大賊,令樂召吏發卒,追劫樂母置高舍。遣樂將吏卒千餘人至望夷宮殿門,縛衛令僕射,曰:「賊入此,何不止?」衛令曰:「周廬設卒甚謹,安得賊敢入宮?」樂遂斬衛令,直將吏入,行射,郎宦者大驚,或走或格,格者輒死,死者數十人。郎中令與樂俱入,射上幄坐幃。二世怒,召左右,左右皆惶擾不鬥。旁有宦者一人,侍不敢去。二世入內,謂曰:「公何不蚤告我?乃至於此!」宦者曰:「臣不敢言,故得全。使臣蚤言,皆已誅,安得至今?」閻樂前即二世數曰:「足下驕恣,誅殺無道,天下共畔足下,足下其自為計。」二世曰:「丞相可得見否?」樂曰:「不可。」二世曰:「吾願得一郡為王。」弗許。又曰:「願為萬戶侯。」弗許。曰:「願與妻子為黔首,比諸公子。」閻樂曰:「臣受命於丞相,為天下誅足下,足下雖多言,臣不敢報。」麾其兵進。二世自殺。
- ↑ 《史記·李斯列傳》:高自知權重,乃獻鹿,謂之馬。二世問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馬也」。二世驚,自以為惑,乃召太卜,令卦之,太卜曰:「陛下春秋郊祀,奉宗廟鬼神,齋戒不明,故至於此。可依盛德而明齋戒。」於是乃入上林齋戒。日游弋獵,有行人入上林中,二世自射殺之。趙高教其女婿咸陽令閻樂劾不知何人賊殺人移上林。高乃諫二世曰:「天子無故賊殺不辜人,此上帝之禁也,鬼神不享,天且降殃,當遠避宮以禳之。」二世乃出居望夷之宮。國學留三日,趙高詐詔衛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內鄉,入告二世曰:「山東群盜兵大至!」二世上觀而見之,恐懼,高既因劫令自殺。引璽而佩之,左右百官莫從;上殿,殿欲壞者三。高自知天弗與,群臣弗許,乃召始皇弟,授之璽。
- ↑ 《趙政書》:未能終其年,而果殺胡亥。
- ↑ 《史記·秦始皇本紀》:閻樂歸報趙高,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告以誅二世之狀。曰:「秦故王國,始皇君天下,故稱帝。今六國復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為帝,不可。宜為王如故,便。」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嬰為秦王。以黔首葬二世杜南宜春苑中。令子嬰齋,當廟見,受王璽。
- ↑ 《史記·李斯列傳》:留三日,趙高詐詔衛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內鄉,入告二世曰:「山東群盜兵大至!」二世上觀而見之,恐懼,高既因劫令自殺。引璽而佩之,左右百官莫從;上殿,殿欲壞者三。高自知天弗與,群臣弗許,乃召始皇弟,授之璽。
- ↑ 《漢書·高帝紀》:(秦二世三年)八月,沛公攻武關,入秦。秦相趙高恐,乃殺二世,使人來,欲約分王關中,沛公不許。
- ↑ 13.0 13.1 《史記·秦始皇本紀》:令子嬰齋,當廟見,受王璽。齋五日,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丞相高殺二世望夷宮,恐群臣誅之,乃詳以義立我。我聞趙高乃與楚約,滅秦宗室而王關中。今使我齋見廟,此欲因廟中殺我。我稱病不行,丞相必自來,來則殺之。」高使人請子嬰數輩,子嬰不行,高果自往,曰:「宗廟重事,王柰何不行?」子嬰遂刺殺高於齋宮,三族高家以徇咸陽。
- ↑ 《史記·李斯列傳》:高上謁,請病,因召入,令韓談刺殺之,夷其三族。
- ↑ 將軍章邯入夷其國,殺高。曰:「胡亥所謂不聽諫者也,立四年而身死國亡。」
- ↑ 《史記·秦始皇本紀》:子嬰為秦王四十六日,楚將沛公破秦軍入武關,遂至霸上,使人約降子嬰。子嬰即系頸以組,白馬素車,奉天子璽符,降軹道旁。沛公遂入咸陽,封宮室府庫,還軍霸上。
- ↑ 《史記·高祖本紀》:漢元年十月,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秦王子嬰素車白馬,系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降軹道旁。諸將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乃以秦王屬吏,遂西入咸陽。
- ↑ 《史記·李斯列傳》:子嬰立三月,沛公兵從武關入,至咸陽,群臣百官皆畔,不適。子嬰與妻子自系其頸以組,降軹道旁。沛公因以屬吏。
- ↑ 《史記·秦始皇本紀》:居月餘,諸侯兵至,項籍為從長,殺子嬰及秦諸公子宗族。遂屠咸陽,燒其宮室,虜其子女,收其珍寶貨財,諸侯共分之。
- ↑ 20.0 20.1 《史記·李斯列傳》:子嬰與妻子自系其頸以組,降軹道旁。沛公因以屬吏。項王至而斬之。遂以亡天下。
- ↑ 21.0 21.1 中國網:秦始皇陵西側大墓暫不發掘 墓主或為秦王子嬰. [2016-01-29].
- ↑ 《史記·秦始皇本紀》太史公曰:秦之先伯翳,嘗有勛於唐虞之際,受土賜姓。及殷夏之間微散。至周之衰,秦興,邑於西垂。自繆公以來,稍蠶食諸侯,竟成始皇。始皇自以為功過五帝,地廣三王,而羞與之侔。善哉乎賈生推言之也!曰:秦併兼諸侯山東三十餘郡,繕津關,據險塞,修甲兵而守之。然陳涉以戍卒散亂之眾數百,奮臂大呼,不用弓戟之兵,鉏耰白梃,望屋而食,橫行天下。秦人阻險不守,關梁不闔,長戟不刺,強弩不射。楚師深入,戰於鴻門,曾無藩籬之艱。於是山東大擾,諸侯並起,豪俊相立。秦使章邯將而東征,章邯因以三軍之眾要市於外,以謀其上。群臣之不信,可見於此矣。子嬰立,遂不寤。藉使子嬰有庸主之材,僅得中佐,山東雖亂,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絕也。秦地被山帶河以為固,四塞之國也。自繆公以來,至於秦王,二十餘君,常為諸侯雄。豈世世賢哉?其勢居然也。且天下嘗同心併力而攻秦矣。當此之世,賢智並列,良將行其師,賢相通其謀,然困於阻險而不能進,秦乃延入戰而為之開關,百萬之徒逃北而遂壞。豈勇力智慧不足哉?形不利,勢不便也。秦小邑並大城,守險塞而軍,高壘毋戰,閉關據阨,荷戟而守之。諸侯起於匹夫,以利合,非有素王之行也。其交未親,其下未附,名為亡秦,其實利之也。彼見秦阻之難犯也,必退師。安土息民,以待其敝,收弱扶罷,以令大國之君,不患不得意於海內。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而身為禽者,其救敗非也。秦王足己不問,遂過而不變。二世受之,因而不改,暴虐以重禍。子嬰孤立無親,危弱無輔。三主惑而終身不悟,亡,不亦宜乎?當此時也,世非無深慮知化之士也,然所以不敢盡忠拂過者,秦俗多忌諱之禁,忠言未卒於口而身為戮沒矣。故使天下之士,傾耳而聽,重足而立,拑口而不言。是以三主失道,忠臣不敢諫,智士不敢謀,天下已亂,奸不上聞,豈不哀哉!先王知雍蔽之傷國也,故置公卿大夫士,以飾法設刑,而天下治。其強也,禁暴誅亂而天下服。其弱也,五伯征而諸侯從。其削也,內守外附而社稷存。故秦之盛也,繁法嚴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內畔矣。故周五序得其道,而千餘歲不絕。秦本末並失,故不長久。由此觀之,安危之統相去遠矣。野諺曰「前事之不忘,後事之師也」。是以君子為國,觀之上古,驗之當世,參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審權勢之宜,去就有序,變化有時,故曠日長久而社稷安矣。
- ↑ 《史記·秦始皇本紀》:孝明皇帝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乙丑,曰:周曆已移,仁不代母。秦直其位,呂政殘虐。然以諸侯十三,併兼天下,極情縱慾,養育宗親。三十七年,兵無所不加,製作政令,施於後王。蓋得聖人之威,河神授圖,據狼、狐,蹈參、伐,佐政驅除,距之稱始皇。始皇既歿,胡亥極愚,酈山未畢,復作阿房,以遂前策。雲「凡所為貴有天下者,肆意極欲,大臣至欲罷先君所為」。誅斯、去疾,任用趙高。痛哉言乎!人頭畜鳴。不威不伐惡,不篤不虛亡,距之不得留,殘虐以促期,雖居形便之國,猶不得存。子嬰度次得嗣,冠玉冠,佩華紱,車黃屋,從百司,謁七廟。小人乘非位,莫不怳忽失守,偷安日日,獨能長念卻慮,父子作權,近取於戶牖之間,竟誅猾臣,為君討賊。高死之後,賓婚未得盡相勞,餐未及下咽,酒未及濡唇,楚兵已屠關中,真人翔霸上,素車嬰組,奉其符璽,以歸帝者。鄭伯茅旌鸞刀,嚴王退舍。河決不可復壅,魚爛不可復全。賈誼、司馬遷曰:「向使嬰有庸主之才,僅得中佐,山東雖亂,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絕也。」秦之積衰,天下土崩瓦解,雖有周旦之材,無所復陳其巧,而以責一日之孤,誤哉!俗傳秦始皇起罪惡,胡亥極,得其理矣。復責小子,雲秦地可全,所謂不通時變者也。紀季以酅,春秋不名。吾讀秦紀,至於子嬰車裂趙高,未嘗不健其決,憐其志。嬰死生之義備矣。
- ↑ 《廣弘明集》 道宣著、《陶隱居年紀》 陶弘景著:「秦五世六君四十九年,昭王五年(滅周後始稱王,在位五載),孝文王式一年,襄王楚三年,始皇政三十七年,胡亥三年,殤帝子嬰四十六日。」
- ↑ 《史記·秦始皇本紀》:制曰:「朕聞太古有號毋諡,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諡。如此,則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朕弗取焉。自今已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
- ↑ 見陝西政府官方網站的「三秦歷史」。
- ↑ 見楊善群《秦會要》,頁13,上海古籍出版社;王蘧常《秦史》,頁54,上海古籍出版社。
參考文獻
西漢 《趙正書》
- 卷六 (〈秦始皇本紀〉第六)
- 卷七 (〈項羽本紀〉第七)
- 卷八十七 (〈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 卷八十八 (〈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 卷一上 (〈高帝紀〉第一上)
- 卷八 (〈秦紀三〉秦二世三年)
- 卷一 〈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