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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抃[biàn](996年-1064年),字夢得,眉州眉山人。六世祖長孺,喜藏書,號「書樓孫氏」,子孫以田為業。

  • 至抃始讀書屬文。中進士甲科,以大理評事通判絳州(今山西省運城市新絳縣)。歷任開封府推官、尚書吏部郎中、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 嘉祐五年(1060),拜參知政事(副宰相)。雖久處顯要,罕所建明。罷為觀文殿學士、同群牧制置使。
  • 英宗即位,為戶部侍郎。告老,治平元年(治平是北宋宋英宗年號)十一月卒,年六十九,贈太子太保,諡文懿。
  • 有文集三十卷。孫抃曾奉旨為北宋宰相寇準撰《寇忠愍公旌忠之碑》。

人物話題

基本信息

姓名    孫抃  
字號    字夢得,初名貫      
官職    參知政事、戶部侍郎  
追贈    太子太保     
諡號    文懿     
出生地   眉州眉山
出生時間  996   
去世時間   1064年 
所處時代   宋  

人物生平

孫抃召試學士院,除太常丞、直集賢院,為開封府推官,判三司開拆司,同修起居注,以右正言知制誥,遷起居舍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史館修撰,累遷尚書吏部郎中。抃雖久處顯要,罕所建明。

皇祐(宋仁宗年號,1049年—1054年)中,以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制下,諫官韓絳論奏抃非糾繩(督察糾正)才,不可任風憲(風紀法度)。抃即手疏曰:「臣觀方今士人,趨進者多,廉退者少。以善求事為精神,以能訐人為風采;捷給若嗇夫者謂之有議論,刻深若酷吏者謂之有政事。諫官所謂才者,無乃謂是乎?若然,臣誠不能也。」仁宗察其言,趣視事,且命知審官院(負責人事任免等)。抃辭以任言責不當兼事局,乃止。

在台,數言事,不為矯激(奇異偏激,違逆常情),尤喜稱薦人才。帝欲除入內都知(入內都知是官名)王守忠領武寧軍節度使,抃奏罷之。溫成皇后(宋仁宗的貴妃張氏)葬,以劉沆為監護使,抃奏沆為宰相,不當為后妃護葬喪事。時又議為後建陵立廟,抃率官屬言非禮。因相與請對,固爭不能得,伏地不起,帝為改容遣之。 御史請罷宰相梁適,未聽,抃奏曰:「適在相位,上不能持平權衡,下不能篤訓子弟。言事官數論奏,未聞報可,非罷適無以慰物論。」

宰相陳執中婢為嬖妾張氏榜殺(鞭笞致死),置獄取證左,執中弗遣,有詔勿推。抃復與官屬請對論列,疏十上,適、執中卒皆罷。

改翰林學士承旨,復兼侍讀學士。帝讀《史記龜策傳》,問:「古人動作必由此乎?」對曰:「古有大疑,既決於己,又詢於眾,猶謂不有天命乎,於是命龜以斷吉凶。所謂『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蓋聖人貴誠,不專人謀,默與神契,然後為得也。」帝善其對。

諫官陳昇之上選用、責任、考課轉運使三法,命抃與御史中丞張升典之,卒亦無所進退焉。再遷禮部侍郎。抃久居侍從,泊如(恬淡無欲貌)也,人以為長者。

既而樞密副使程戡罷,帝欲用舊人,即以命抃。歲中,參知政事。

抃性篤厚寡言,質略(質樸簡略)無威儀。居兩府,年益耄,無所可否。又善忘,語言舉止多可笑,好事者至傳以為口實。御史韓縝彈奏之,罷為觀文殿學士、同群牧制置使,復兼侍讀學士。英宗即位,進戶部侍郎。

告老,以太子少傅就第(免職回家),卒。贈太子太保,諡文懿。[1]

史籍記載

  • 《宋史》卷二百九十二·列傳第五十一·孫抃傳[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