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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秋紀·順民》選自《呂氏春秋》卷九·季秋紀。

《呂氏春秋》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有組織按計劃編寫的文集,是在秦國丞相呂不韋主持下,集合門客們編撰的一部黃老道家名著[1]。上應天時,中察人情,下觀地利,以道家思想為基調,堅持無為而治的行為準則,用儒家倫理定位價值尺度,吸收墨家的公正觀念、名家的思辨邏輯法家的治國技巧[2],加上兵家的權謀變化和農家的地利追求,形成一套完整的國家治理學說。

原文

先王先順民心,故功名成。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未之曾有也。得民必有道,萬乘之國,百戶之邑,民無有不說。取民之所說而民取矣,民之所說豈眾哉?此取民之要也。

注釋

①順民:必須順民心才可以開戰。本篇闡述的是兵家的學說。

譯文

先代的帝王把順應民心的事擺在首位,所以能成就功名。用德行來得到百姓的歸向來成立大功的人,古代多的是。失掉百姓的歸向反而成就功名的人,我沒有聽說過。得到民心歸向有方法,擁有萬駕戰車的大國,或是只有百家門戶的小城,百姓都沒有不高興的。能得到百姓的歡欣就使百姓的心歸向,百姓歡欣的事難道有很多嗎?這是使百姓歸向的關鍵。

原文

昔者湯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湯乃以身禱於桑林,曰:「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無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傷民之命。」於是翦其發①,櫪②其手,以身為犧牲,用祈福於上帝,民乃甚說,雨乃大至。則湯達乎鬼神之化,人事之傳也。文王處歧事紂,冤侮雅遜③,朝夕必時,上貢必適,祭祀必敬。紂喜,命文王稱西伯,賜之千里之地。文王載拜稽首而辭曰:「願為民請炮烙之刑④。」文王非惡千里之地,以為民請炮烙之刑,必欲得民心也。得民心則賢於千里之地,故曰文王智矣。

注釋

①翦其發:剪去頭髮是古代的一種刑罰。②櫪(lì):木夾十指而縛之,是古代的一種刑罰。③冤侮:蒙冤而受到侮慢。雅遜:雅正謙遜,執諸侯之禮不變。④請:應是「請去」。炮烙之刑:一種燒灼的刑罰。

譯文

當初湯打敗夏朝而統一天下,天下正是大旱災,五年沒有收成了,湯王就親自到桑林去祈禱,說:「我一個人有罪,不要禍及眾多的百姓。百姓有罪的話,就降罪在我一個人身上。不要因為我一個人的不好,使天帝鬼神傷害百姓的生命。」然後就剪掉自己的頭髮,用木頭夾自己的手指來懲罰自己,用犧牲自己的身體來向上天祈福,百姓就十分高興,大雨不久就到來了。於是湯王感達鬼神的事被人們互相傳開了。文王居住在歧山侍奉紂王,蒙冤並受到侮慢,但他對紂王的雅正謙遜的禮節沒有改變,早晚一定準時朝拜,進貢的東西一定合適,祭祀一定恭敬。紂王對此滿意,下令封文王為西伯,賞賜給他方圓千里的土地。文王叩頭拜謝而推辭封賞說:「我寧願替百姓請求去掉炮烙這種刑罰。」文王不是厭惡方圓千里的土地,是知道為百姓請求去掉炮烙之刑一定會得到百姓的民心。得到百姓的民心比獲得方圓千里的土地更能得到賢能的名聲,所以說文王聰明。

原文

越王苦會稽之恥①,欲深得民心,以致必死於吳。身不安枕席,口不甘厚味,目不視靡曼②,耳不聽鐘鼓。三年苦身勞力,焦唇乾肺③。內親群臣,下養百姓,以來其心。有甘脃不足分,弗敢食;有酒流之江,與民同之。身親耕而食,妻親織而衣。味禁珍,衣禁裘④,色禁二。時出行路,從車載食,以視孤寡老弱之漬病⑤、困窮、顏色愁悴、不贍者,必身自食之。於是屬諸大夫而告之,曰:「願一與吳徼天下之衷⑥。今吳、越之國,相與俱殘,士大夫履肝肺,同日而死,孤與吳王接頸交臂而僨⑦,此孤之大願也。若此而不可得也,內量吾國不足以傷吳,外事之諸侯不能害之,則孤將棄國家,釋群臣,服劍臂刃,變容貌,易名姓,執箕帚而臣事之,以與吳王爭一旦之死。孤雖知要領不屬⑧,首足異處,四枝布裂,為天下戮,孤之志將出焉。」於是異日果與吳戰於五湖⑨,吳師大敗,遂大圍王宮,城門不守,禽夫差,戮吳相,殘吳二年而霸,此先順民心也。

注釋

①會稽之恥:指越王勾踐被吳王夫差戰敗,困於會稽,向吳王稱臣納貢。②靡曼:指細理弱肌的美色女子。③干肺:肺氣枯竭,比喻力氣用盡。④裘:衣外加衣。⑤漬病:傳染病。⑥徼(jiǎo):求。衷:善,福。⑦接頸交臂:像摔交似的肉搏。僨(fèn):倒覆,僵仆。⑧要領不屬:被腰斬。要(yāo):腰。領:脖子。屬(zhǔ):連接。⑨五湖:指太湖。

譯文

越王在會稽的恥辱中受苦了,想要得到百姓的歸向之心,來置吳國於死地。他身體不在枕席上安穩入睡,口中不嘗美味佳肴,眼中不看美女絕色,耳中不聽鐘鼓的樂音。三年中他苦心勞力,用盡力氣去做事,對內親近各位大臣,對下養護百姓,憑此來得到百姓的心。有甜美的食物但不夠分的話,他就不敢吃;有酒就把它倒進江河,和百姓一起分享。親自耕種來獲得糧食,家中的女子親自織布製衣。飲食禁止吃山珍海味,衣服禁止穿多件,衣服顏色也禁止有兩種不同。時常外出巡行,帶上載滿食物的車子,來看望孤寡老弱中患病的、窮困的、臉色憔悴、飲食不足的人,一定會親自給他們餵食。於是勾踐召集各位大夫們告訴他們說:「我想和吳王一較高下,求上天降福。即使要令吳、越兩國兩敗俱傷,全體將士肝腦塗地,同日而死,我和吳王肉搏到底而死,這是我的最大願望。如果這樣的願望不能夠達成,對內估量我國沒有足夠的能力擊敗吳國,對外請求諸侯聯手也不能打敗它,那麼我將拋棄國家,解散群臣,佩劍持刀,改變容貌,更換姓名,拿掃帚去侍奉吳王,來與吳王決一生死。我雖然知道這樣會身首異處,四肢分裂,被天下人恥笑,但我的志向一定要實現。」就這樣,後來他真的和吳王在太湖大戰,吳軍被打敗,越王包圍了吳王的宮城,使吳國的城門失守,捉住了吳王夫差,殺了他的宰相,滅了吳國,兩年後成為霸主。這是做到了先使民心歸順的結果。

原文

齊莊子請攻越,問於和子①。和子曰:「先君有遺令曰:『無攻越,越猛虎也。』」莊子曰:「雖猛虎也,而今已死矣。」和子曰②以告鴞子③。鴞子曰:「已死矣以為生。」故凡舉事,必先審民心然後可舉。

注釋

①齊莊子:即田莊子,齊宣王的[宰相]]。和子:即田和,田莊子的兒子。②曰:應是「因」。③鴞(xiāo):田常(田莊子的祖父)的家臣。

譯文

齊莊子請齊王攻打越國,向和子詢問意見。和子說:「先王有遺囑說:『不要攻打越國,越國是猛虎。』」齊莊子說:「雖然是猛虎,但現在已經死去了。」和子就將這句話告訴鴞子,鴞子說:「雖然已經死了,但人們還以為它活着。」這就是說但凡做一件事情,一定要先審度民心然後才可以去做。

《呂氏春秋》章節目錄: 作為十二紀、八覽、六論,十二紀每紀五篇共六十篇,八覽每覽八篇(《有始覽》少一篇)共六十三篇,六論每論六篇共三十六篇,另有《序意》一篇,共一百六十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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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秦國丞相呂不韋《呂氏春秋》,搜狐,2018-10-17
  2. 治國通論-法家治國思想 ,豆丁網, 2017-11-06
  3. 呂氏春秋的作者,解歷史, 2020-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