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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商務局是宣城市政府的職能部門,加強內貿工作,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1]、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全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2],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市進出口狀況,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組織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指導協調加工貿易工作。
(七)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協調國際貨物運輸代理;組織實施區域經貿合作,處理多邊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
(八)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建設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依法辦理涉及國家安全進出口許可事務。
(九)牽頭擬定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一)宏觀指導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資情況,擬訂外商投資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招商引資、外商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權限範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核准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章程工作。
(十二)綜合協調和指導全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引資和進出口貿易工作。
(十三)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執行國家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申報、初審市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歸口管理全市經貿外事活動,聯繫涉外經濟商務機構;指導全市商貿領域內信息網絡、電子商務、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有關協會、學會、進出口商會和貿促會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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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連鎖經營三種模式及其優勢,搜狐,2018-10-22
- ↑ 四大因素促進我國商品供求狀況繼續改善,搜狐,2005-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