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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大山'
屠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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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
籍貫 浙江寧波府鄞縣
族裔 漢族
原名 屠大山
字號 字國望,號竹墟
出生 弘治十三年(1500年5月28日)
浙江鄞縣
逝世 萬曆七年(1579年2月26日)
浙江鄞縣
配偶 (正室)陸氏、(繼室)章氏
(側室)陳氏
親屬 (祖父)屠渭、(伯祖)屠滽
(父)屠偁、(母)王氏
(子)屠本畯
(孫)屠惟霖
(曾孫)屠獻宸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出身

屠大山(1500年5月28日-1579年2月26日),字國望,號竹墟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明朝官員。嘉靖二年(1523年)中進士,初授四川合州知州,累官至湖廣巡撫,川湖總督,參與平定龍許保之亂。後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應天巡撫兼提督,因對倭寇作戰失利而下獄,革職為民。與范欽張時徹並稱「東海三司馬」。

生平

少年時期

弘治十三年五月初一(1500年5月28日),屠大山出生於浙江寧波府鄞縣[1],伯祖屠滽為吏部尚書。出生時,正好屠滽送給其祖父屠渭一塊泰山石刻,屠渭於是給孫子起名為「大山」[2]。正德十六年(1521年)成為府學生員,次年中舉,嘉靖二年(1523年)中進士[3]

仕途經歷

嘉靖三年(1524年),任四川重慶府合州知州[4],自費修築了水利工程「屠公堤」[5]。後歷官南京刑部員外郎,江西吉安府知府,山東按察副使徐州兵備道,山東左參政,廣東按察使,福建左布政使等職,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任湖廣巡撫[6],協助川湖總督張岳平定了苗民首領龍許保、吳黑苗發動的大規模叛亂[7]。張岳在前線病逝後,屠大山於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繼任為總督[8],誘殺龍氏餘黨龍阿仔等,盡滅其族[9]。嘉靖三十三年正月(1553年12月)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10],三月出任應天巡撫兼提督軍務[11],負責平倭。因倭寇勢大,此前已有兩任巡撫不到任[12],屠大山也態度消極,頻頻告病[13],八月十九日遭彈劾免職[14]。不久明軍在采陶港大敗,屠大山受牽連下獄,革職為民[15]

晚年生活

屠大山罷官歸里後,以詩酒自娛,其詩不甚講究格律平仄[16]。隆慶年間恢復功名,以原官致仕[17]。萬曆七年二月初二(1579年2月26日)去世,年八十歲[18]

軼事

屠大山素有強項之名。在江西吉安任知府時,南京兵部尚書王學夔的兒子橫行鄉里,為地方一霸。屠大山把助他為惡的家丁都抓起來法辦,令其改過讀書[19]。王學夔知道後不但沒有生氣,反而誇獎了屠大山[20]。任徐州兵備道時,內閣首輔夏言的家僕路過徐州,大肆索要財物,屠大山把他抓起來打了一頓並趕走,夏言因此恨屠大山入骨[21]。同年甘為霖當了工部尚書,曾拜託屠大山包庇一個貪污的同鄉,屠大山沒有答應,也遭致忌恨[22]

家庭

伯祖屠滽為吏部尚書,族叔屠僑為左都御史。祖父屠渭,父屠偁,母王氏[23]。正室陸氏,是刑部尚書陸瑜的侄孫女,很早就去世了,繼娶章氏,側室陳氏[24]。育有一子屠本畯和五個女兒,其中一女嫁給兵部右侍郎范欽的兒子范大沖,結為親家[25]

遺蹟

1523年(嘉靖二年)進士,知合州,捐俸築堤,人稱屠公堤。遷南京刑部員外郎,出為吉安知府。尚書王學夔諸子橫行里中,屠嚴懲有罪惡者,其餘諸人遂不敢為非,專心求學而成儒生。王學夔謂人曰:使吾子不致覆,皆屠君教也。升按察副史,備兵徐州。繼遷山東、福建布政使,晉副都御史,巡撫湖廣。後加兵部右侍郎,總督湘、鄂、川貴軍務。時嚴嵩父子專權,不往附,遭嵩子嚴世蕃忌,後為應天巡撫,率軍抗倭,因標下參將李逢時兵大潰,幾下詔獄論死,後得人解救罷職歸里。穆宗即位,復原官。晚年好黃老學說,著有《竹墟集》。

參考文獻

  1. 《農丈人文集》卷11《明故奉詔致仕前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竹墟屠公行狀》:「慕菴公以弘治庚申五月一日舉公於乾溪之里。」
  2. 《由拳集》卷19《少司馬屠公傳》:「公生而適伯祖襄惠公以泰山摩崖碑遺其大父,故名之曰『大山』,字曰『國望』,以泰山摩崖碑故也。」
  3. 《農丈人文集》卷11《明故奉詔致仕前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竹墟屠公行狀》:「辛巳充郡庠弟子員,明年舉於鄉,又明年成進士。」
  4. 《弇州繼稿》卷94《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竹墟屠公墓志銘》:「二十三舉鄉書,明年登進士甲第,又明年,除知蜀之合州。」
  5. 《同治鄞縣誌·卷三十六·人物傳十一》:「州當瞿塘沖,春漲乘之,多不救。於墊為出橐裝,築堤數十丈,州人賴之,號曰『屠公堤』。」
  6. 《大明世宗實錄》卷357嘉靖二十九年二月:「乙巳……升福建左布政使屠大山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
  7. 《余文敏公文集》卷10《少司馬竹墟屠公墓表》:「公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會川貴兵討苗民吳黑苗、龍許保,於酉陽大勝之。」
  8. 《大明世宗實錄》卷394嘉靖三十二年二月:「升巡撫湖廣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屠大山為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湖廣川貴軍務。」
  9. 《弇州繼稿》卷94《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竹墟屠公墓志銘》:「朝議合湖廣川貴為一鎮,設大帥。公以兵部右侍郎兼僉都御史居之。公乃選將吏,蒐卒乘,申約束,使參將賢以一軍軍苗腋,而誘其黨譚細奴,啖之曰:『以爾酋龍阿仔來者,吾官;若不然,盡爇若族。』細奴乃為酒要阿仔,醉而縛之,立滅龍氏。而龍他眾亦來報,譚族亦殲,僅細奴以身免。公縱悉平之,奏官細奴百戶。」
  10. 《大明世宗實錄》卷406嘉靖三十三年正月:「改總督湖廣川貴軍務兵部右侍郎屠大山為南京兵部右侍郎。」
  11. 《大明世宗實錄》卷408嘉靖三十三年三月:「甲辰,改南京兵部右侍郎屠大山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
  12. 《明史·列傳第九十三》:「倭之躪蘇、松也,起嘉靖三十二年,訖三十九年,其間為巡撫者十人。安福彭黯,遷南京工部尚書。畏賊,不俟代去,下獄除名。黃岡方任、上虞陳洙皆未抵任。任丁憂,洙以才不足任別用。而代以鄞人屠大山,使提督軍務。」
  13. 《大明世宗實錄》卷413嘉靖三十三年八月:「吏部覆請詔許大山回籍,仍令巡按御史勘其有無託疾狀以聞。」
  14. 《國榷》卷61:「八月……丁亥,巡撫應天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屠大山劾免。」
  15. 《嘉靖東南平倭通錄》:「十月,命錦衣衛械繫原任應天巡撫屠大山,參將許國、李逢時,副總兵解明道至京訊治。先是采陶港之後,坐兩將不相能,各兵趨利不止,故垂城而敗。時明道督水兵泊海口,坐視不救,大山方稱疾不視事。至是御史張師價以敗書聞,請治大山、逄時、國、明道各失事罪。總督張經因論山東監軍參政許大倫、副使周臣紀律不嚴,亦宜量罰。於是大山逮至黜為民,明道等坐失律罪斬,大倫、臣降三級邊方用。」
  16. 《白榆集》卷2《屠司馬詩集序》:「公晚年擺落世務,不以一物經心,時拈枯棋,時銜濁醪,罷則終日危坐,興至矢口偶成一詩,取適而已,了不求工,而天機流暢,顧有非嘔心枯形者所能到。」
  17. 《同治鄞縣誌·卷三十六·人物傳十一》:「隆慶初復官。」
  18. 《農丈人文集》卷11《明故奉詔致仕前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竹墟屠公行狀》:「忽嘔逆,旋已復作,卒不救,蓋己卯二月二日也,享年八十歲。」
  19. 《西園見聞錄·卷之四·教訓》:「屠公大山嘗為吉安知府,吉之屬邑王尚書學夔者由選部陟大僚,有子橫里中。公悉剪其翼,子畏而折節為儒生。」
  20. 《西園見聞錄·卷之四·教訓》:「尚書每與人輒曰:『使君去我一囂子,而益一賢子,仁哉使君乎?』人蓋兩賢之。」
  21. 《本朝分省人物考·卷之四十八·浙江寧波府二》:「時貴溪相有蒼頭奴乘樓船下徐,橫索驛遞,執而箠遣之。貴溪銜焉,然竟無他。」
  22. 《同治鄞縣誌·卷三十六·人物傳十一》:「有甘尚書者以里中兒為邑曹司,屬大山,大山不弊其貪,尚書恨之。」
  23. 《喙鳴文集》卷14《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竹墟屠公洎配淑人陸氏章氏合葬墓誌》:「渭生偁,是為公父慕菴公……母王贈淑人。」
  24. 《農丈人文集》卷11《明故奉詔致仕前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竹墟屠公行狀》:「公前配陸淑人……司寇康僖公瑜從女孫,巧惠絕倫,事太淑人孝,不以世祿傲其夫子,歸八年而為嘉靖乙酉六月一日卒合州……繼章淑人,定海之滃洲人……側室陳。」
  25. 《喙鳴文集》卷14《通議大夫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竹墟屠公洎配淑人陸氏章氏合葬墓誌》:「子一即本畯,刑部檢校,章出,娶審理黃伯康女。女五……一適范少司馬欽子太學生大沖,側室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