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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德中華民族十分看重的美德之一。教師道德是一種職業道德。2013年5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就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作出部署,將建立師德考核檔案。

2019年11月15日,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的通知。

基本簡介

師德準確地說應該是教師公德,是教師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應該遵守的社會公共道德。

教師道德是一種職業道德。教師的職業道德[1],簡稱「師德」,它是教師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從事教育活動中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以及與之相適應的道德觀念、情操和品質。

師德,是教師應有的道德和行為規範,是全社會道德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青少年學生道德修養的楷模之一。從實踐的角度看,具有高尚情操、淵博學識和人格魅力的教師,會對其學生產生一輩子的影響。

教師職業道德,是教師從事教師勞動所應當遵循的行為規範和必須具備的道德素質。

結構特點

構成

教師道德認識、教師道德情感、教師道德意志、教師道德信念、教師道德行為、教師道德習慣。

師德,是教師工作的精髓,可以用「師愛為魂,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概括其內涵。

師愛為魂。「師愛」是教師對學生無私的愛,它是師德的核心,即「師魂」。從愛學生的角度講,就是教師要做學生的良師益友。好師德培養好教師,好教師造就好學生,好學生譜寫好未來,可見師德的重要性!

學生安全

「保護學生安全」是針對中小學的特殊情況提出的——中小學生的絕大多數是未成年人,因此教師在負有教育、教學之責時也同時負有保護之責。這也是《青少年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具體化。這樣的規定並不損害教師的利益,更談不上侵犯教師的生命權,因為「保護學生安全」並不排除教師也可以並應該保護自己的安全,更沒有要求教師必須捨己救人。「保護學生安全」主要是要求教師在平時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防範學生的危險行為。在遭遇突發事件,或學生處於危險中時,作為成年人、具有更強避險經驗和能力的教師應該給學生切實有效的幫助。教師與學生的生命權是同等的,在危難中讓體力和經驗不如自己的學生走在前面,正是給學生平等權利的表現,就像在海難發生時讓老人、兒童、婦女、殘疾人優先上救生船一樣。

違反《道德規範》有程度的區別,處理的辦法也不同。有的只需要批評教育,有的必須給予相應的處分,取消教師資格是最嚴重的處分。

范美忠的行為如果發生在《道德規範》增加了「保護學生安全」的條文以後,當然首先會肯定他沒有盡責——這只是指范在逃出教室的同時沒有招呼學生。考慮到這是從未遇到的特大地震,范只要承認自己驚慌失措,對學生和家長表示歉意,就能得到大家的諒解,絕不會有人根據《道德規範》來將其逐出學校。實際上,對范的譴責也是發生在他通過博客文章作自我宣揚之後。如果說范觸犯了「行規」,主要也是他事後的言論,而不僅是臨難的行為。即便如此,也沒有人認為必須對他繩之以法。

何況《道德規範》並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行規」,因為它只涉及教師的道德層面,也不是獎懲條例。道德本來就應該高於法律的要求,何況對為人師表的教師?師道完全應該高於普通的道德。據我所知,世界上不少國家對教師都有一些保護學生的特殊規定。而且約定成俗,這類規定早已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因此,對這樣的修訂還是應該積極支持。

特點

道德意識的自覺性、道德行為的示範性、道德結果的深遠性。自覺性是指每個教師都應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不能去違背它;示範性是指優秀的教師的言行會給周圍的個體主要是學生帶來很好的引導和示範作用,從而影響這些人的言行;道德結果的深遠性主要是指老師的道德行為的影響力對接受教育的學生來說是持久的、深遠的,老師優良的道德行為結果會對學生的一生都產生積極的影響。

行為規範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

一、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愛崗敬業。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志存高遠,勤懇敬業,甘為人梯,樂於奉獻。對工作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批改作業,認真輔導學生。不得敷衍塞責。

三、關愛學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慈相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2]。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因材施教。培養學生良好品行,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五、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衣着得體,語言規範,舉止文明。關心集體,團結協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長。作風正派,廉潔奉公。自覺抵制有償家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終身學習。崇尚科學精神,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潛心鑽研業務,勇於探索創新,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

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教育部、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文化和旅遊部七部門於2019年11月15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

考核制度

2013年5月29日,根據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高校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見》,我國將對師德表現作為教師年度考核、崗位聘任(聘用)、職稱評審、評優獎勵的首要標準,建立健全青年教師師德考核檔案,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

意見強調,要強化政治理論學習、開展形勢政策教育、豐富政治理論學習方式,切實加強對青年教師的思想教育引導。推進青年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強化職業理想和職業道德教育,激發青年教師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嚴守教育教學紀律和學術規範。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杜絕有損國家利益和不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言行。完善師德考核機制,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

意見指出,高校青年教師主體積極健康向上,但也有少數青年教師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職業情感與職業道德淡化、服務意識不強,個別教師言行失范、不能為人師表。

意見提出要完善師德評價內容和方法,健全學術不端行為預防查處機制。對師德表現突出的青年教師,予以重點培養、表彰獎勵;對師德表現不良的,及時勸誡、督促整改;對師德失范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意見還強調要善於利用社會實踐、師生互動、網絡教育服務等多種方式,在潛移默化中加強對青年教師的思想教育引導;要確保青年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經費投入,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2014年10月,中國國教育部發布《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建立健全高校教師違反師德行為的懲處機制,劃出對高校教師具有警示教育意義的師德禁行行為「紅七條」,並建立問責機制。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