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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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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快遞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協會成立於2013年3月22日,是經廣州市民間組織管理局核准成立的社會團體組織,上級業務主管機關為廣州市郵政管理局。協會秉承「促進快遞[1]行業自律、規範企業行為,加強快遞企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的宗旨,在政府部門和會員之間起到橋樑和紐帶作用。協會現有專職工作人員3名,會員單位170多家,其中包括EMS、郵政公司、順豐速遞、「四通一達」、DHL、聯邦快遞等在內的國內外知名快遞企業「領頭羊」。

業務範圍

廣州市快遞行業協會主要業務範圍:

1. 在郵政管理局和會員之間起到橋樑紐帶作用,授權承擔郵政管理局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及時向郵政管理局反映會員願望和要求,向會員傳遞郵政管理局的政策及要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2.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快遞行業的方針、政策,配合、協助郵政管理局進行有關行業法律、法規、條例、措施、技術規範等的推行與落實。

3. 接受郵政管理局授權委託,進行行業及相關事項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發布有關行業發展、監督管理、業務指導等信息;創辦行業信息網站;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組織開展人才、技術、管理、法規等培訓,幫助會員企業提高素質、增強創新能力、改善經營管理;建設行業公共服務平台。

4. 為郵政管理局決策提供諮詢和建議,制定行業規章,推動企業間的合作發展,協調行業內部關係,促進經濟、信息、技術與人才交流合作,促進行業規範、有序、健康持續發展。

5. 開展各種形式的服務,組織會員進行技術、人才等交流與培訓,為會員提供信息、技術、管理、人才等服務;組織協調會員之間的合作;編輯、出版行業內部刊物;開展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諮詢及企業推廣服務。

6. 接受郵政管理局授權委託,對快遞企業的成立和經營管理進行監督和評價;組織開展對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資格資質進行認可或認證工作;參與發放行業有關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等。

7. 配合協助郵政管理局進行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理,如寄遞安全事故,全力阻止事故擴大,將損失降至最低,影響減至最小。

8. 為行業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宏觀調控和行業政策的研究、制定;參與制訂、修訂行業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行業准入條件,完善行業管理,促進行業發展。實施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誠信建設,規範會員行為,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廣州市快遞行業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是廣州市快遞行業協會,英文名:Guangzhou Express IndustryAssociation,英文名縮寫為:GEI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廣州地區從事快遞服務或快遞相關的企業自願組成的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2],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促進快遞行業自律,規範快遞企業行為,促進快遞通信市場穩定、有序、健康發展;加強快遞企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高快遞服務水平;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做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橋樑和紐帶。

第四條本會的登記機關是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指導單位以及行業管理部門和其他職能部門依法在其職權範圍內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

第五條本會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本會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是本會的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得另行制訂章程,在授權的範圍內發展會員、開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本會承擔。

第六條 本會的住所為廣州市越秀區六榕路143號百靈商務樓604室。住所變更的,按章程規定履行內部程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批同意。

第二章 業務範圍和活動原則

第七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在政府部門和會員之間起到橋樑紐帶作用,承擔政府部門授權的日常事務性工作。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會員願望和要求,向會員傳遞郵政管理的政策及要求,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二)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快遞行業的方針、政策,對有關行業法律法規、條例、措施、技術規範等的推行與落實。

(三)進行行業及相關事項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收集、整理、發布有關行業發展、監督管理、業務指導等信息;創辦行業信息網站;開展法律、政策、技術、管理、市場等諮詢服務;組織開展人才、技術、管理、法規等培訓,幫助會員企業提高素質、增強創新能力、改善經營管理;建設行業公共服務平台。

(四)為行業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相關法律法規、宏觀調控和行業政策的研究、制定;參與制訂、修訂行業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行業准入條件,完善行業管理;協調行業內部關係,促進經濟、信息、技術與人才交流合作;實施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誠信建設,規範會員行為,協調會員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五)開展各種形式的服務,組織會員進行技術、人才等交流與培訓,為會員提供信息、技術、管理、人才等服務;組織協調會員之間的合作;編輯、出版行業內部刊物;開展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諮詢及企業推廣服務。

(六)對快遞企業的成立和經營管理進行監督和評價;組織開展對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資格資質進行認可或認證工作;參與發放行業有關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等。

(七)配合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理,如寄遞安全事故,全力阻止事故擴大,將損失降至最低,影響減至最小。

(八)創辦實體。

(九)承辦政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開展的活動,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八條 本會的活動原則:

(一)社會團體法人治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本會按照登記機關核准的章程開展非營利性活動,不從事商品銷售,經費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不在會員中和負責人當中分配;

(三)本會建立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及監督機構相互監督機制,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

(四)本會開展業務活動時,遵循誠實守信、公正公平原則,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本會和會員利益;

(五)本會遵循科學辦會原則,不從事封建迷信宣傳和活動;

(六)本會法人登記證書載明事項內容發生變化,應按規定及時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三章 黨建工作

第九條 本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經上級黨組織批准,分別設立黨委、總支、支部,並按期進行換屆。如暫不能單獨建立黨組織,支持通過聯合建立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聯絡員等方式,在本組織開展黨的工作。

第十條 本會變更、撤併或註銷,黨組織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做好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等相關工作。

第十一條 本會為黨組織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經費納入管理費用列支,支持黨組織建設活動陣地。

第十二條 本會支持黨組織對社會組織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四章 會 員

第十三條本會由單位會員組成。

第十四條申請加入本會,應當擁護本會章程,有加入本會意願。

單位會員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一定資質條件的提供快遞服務或為快遞服務的企業,及與快遞服務有關的組織。

(二)在快遞業及相關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三)應持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五條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四)及時予以公告。

第十六條 本會建立全體會員名冊,明確會員、理事、監事以及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等負責人職務,作為證明其資格的充分證據。會員資格發生變化的,及時修改名冊並予以公告。

第十七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權;

(五)查閱本會章程、會員名冊、會議記錄、會議決議、財務審計報告等知情權;

(六)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十八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

(二) 遵守行規行約,執行本會決議;

(三) 按規定繳納會費;

(四) 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服從本會協調管理,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維護協會聲譽。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七)支持並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八)理事會賦予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超過1年不履行義務的,可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條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會員資格相應終止:

(一)申請退會的;

(二)不符合本會會員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及有關規定,給本會造成重大名譽損失和經濟損失的;

(四)被登記管理部門吊銷執照的;

(五)受到刑事處罰的。

會員資格終止的,本會收回其會員證,並及時更新會員名單。

第二十一條非理(監)事會成員的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以暫停其會員資格或者予以除名。會員退會、被暫停會員資格或者被除名後,其在本會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