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道路運輸行業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州道路運輸行業協會是廣州地區道路運輸行業及其相關行業的單位自願組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1]。
主要職能
(一) 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溝通企業和政府管理部門的聯繫,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協助政府主管部門搞好行業管理,承辦政府部門授權或委託、交辦的工作事項;
(二) 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涉及經營活動的爭議;
(三) 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提出涉及會員和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四) 參與有關企業資質評估和行業標準的論證,建立規範行業和會員行為的機制;
(五) 開展全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的調查、收集、研究和整理工作,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本行業發展規劃、經濟技術政策和標準以及行業管理立法等方面的建議。
(六) 協調會員之間生產經營、技術合作關係,推動企業橫向經濟聯繫和業務交流,開展諮詢服務,為會員及時提供和通報國內外經濟技術資料和市場信息、組織專業性的交流活動,指導、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為企業及有關方面服務,促進行業協調發展。
(七) 組織本行業的技術開發和業務技術培訓,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促進行業技術進步。
(八) 加強行業經濟技術理論探討,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委託組織與行業發展有關的課題研究。興辦本行業生產、技術方面的有償服務。
(九) 發展與國內外同類社團組織的聯繫,開展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推動本會各項活動的開展。
(十) 倡導行業正氣、反對不正當競爭,組織行業從業者制定有關道路運輸行業的行規行約,並監督遵守。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目的。
(十一)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行業經營的情況,加強與各部門、社會集團的聯繫,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十二)編輯行業刊物和網站平台資料,傳播行業信息,宣傳企業形象。
內設機構
協會自一九九九年九月成立以來,在上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的大力支持下,積極開展各項業務工作。經近五年的努力,協會不斷發展壯大。目前,協會的會員單位約有820個。其中包括會長單位1個、副會長單位11個、常務理事單位59個、共71個。各區及各專業委員會屬下的會員單位如下;社團8個、駕培8個、客運73個、貨運45個、市場配載224個、搬屋5個。各區交管總站聯絡處10個、各區屬下會員單位445個、共818個。
協會屬下的會員單位又按專業分為10個委員會,計有;旅客運輸、貨物運輸[2]、貨運市場與貨物配載、客運站場、駕駛員培訓、危險品運輸、汽車租賃、公交、旅遊包車客運、和搬屋等專業委員會。
其他相關
協會地址:廣州市廣園中路338號六樓603
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廣州道路運輸行業協會,英文名稱:Guang-zhou Association of Highway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英文縮寫:GAHTI。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是廣州地區道路運輸行業及其相關行業的單位自願組成的地方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會員提供服務,維護行業、會員的合法權益和共同經濟利益;維護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溝通會員與政府、社會之間的關係,發揮其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作用。為全行業的經濟發展、技術進步、科學管理、學術研究、信息交流服務,實現道路運輸現代化,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服務。
第四條本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廣州市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和廣州市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活動地域為廣東省廣州市。
第六條本會住所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廣園中路338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溝通企業和政府管理部門的聯繫,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協助政府主管部門搞好行業管理,承辦政府部門授權或委託、交辦的工作事項;
(二)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涉及經營活動的爭議;
(三)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提出涉及會員和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四)參與有關企業資質評估和行業標準的論證,建立規範行業和會員行為的機制;
(五)開展全行業經濟技術信息的調查、收集、研究和整理工作,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本行業發展規劃、經濟技術政策和標準以及行業管理立法等方面的建議。
(六)協調會員之間生產經營、技術合作關係,推動企業橫向經濟聯繫和業務交流,開展諮詢服務,為會員及時提供和通報國內外經濟技術資料和市場信息、組織專業性的交流活動,指導、幫助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為企業及有關方面服務,促進行業協調發展。
(七)組織本行業的技術開發和業務技術培訓,推廣新技術、新工藝,促進行業技術進步。
(八)加強行業經濟技術理論探討,接受政府相關部門委託組織與行業發展有關的課題研究。興辦本行業生產、技術方面的有償服務。
(九)發展與國內外同類社團組織的聯繫,開展經濟技術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推動本會各項活動的開展。
(十)倡導行業正氣、反對不正當競爭,組織行業從業者制定有關道路運輸行業的行規行約,並監督遵守。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目的。
(十一)及時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行業經營的情況,加強與各部門、社會集團的聯繫,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十二)編輯行業刊物和網站平台資料,傳播行業信息,宣傳企業形象。
參考文獻
- ↑ 社會組織政策解讀(一):如何認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營利性」,搜狐,2019-03-20
- ↑ 貨物運輸的分類,搜狐,201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