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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封
康叔.jpg
國籍 中國
別名 衛康叔、康叔封
職業 衛國第一任國君

康叔,又稱衛康叔、康叔封,生卒年不詳,姬姓,衛氏,名封,周文王姬昌與正妻太姒所生第九子,周武王姬發同母弟 ,因獲封畿內之地康國(今河南禹州西北) ,故稱康叔或康叔封。衛國第一代國君。

周成王即位後,發生三監之亂,康叔參與平定叛亂,因功改封於殷商故都朝歌(今河南淇縣) ,建立衛國,成為衛國第一任國君。康叔赴任時,其兄周公旦作《康誥》、《酒誥》、《梓材》,作為康叔治國法則。並告誡康叔,務必明德寬刑、愛護百姓,向殷商故地賢豪長者詢問殷商興亡之道。康叔統治有方,很快使衛國經濟繁榮、社會穩定、百姓安居,成為衛國和衛姓的始祖。

周成王年長後,鑑於康叔治國有方,卓越政績,於是提拔他擔任西周司寇之職,掌管刑獄、訴訟等事務。康叔秉公執法,成功維護西周的政權穩定。周成王為表彰康叔輔佐之功,賜給他寶器、祭器等物。康叔死後,其子衛康伯繼位。[1]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康叔是周文王姬昌第九子,周武王姬發的同母弟弟。康叔的母親名叫太姒,姒姓,是夏朝君主夏禹後代有莘氏部落之女 ,周文王的正妻。太姒勤勞持家,恪守婦道,因此號稱文母。

太姒與周文王生有十子,依次是長子伯邑考、次子周武王姬發、三子管叔鮮、四子周公旦、五子蔡叔度、六子曹叔振鐸、七子郕叔武、八子霍叔處、九子康叔、十子冉季載。

蔡叔度十兄弟自幼深受母親大姒的教誨,所以他們從小到大,就沒有做過違背常理、荒唐離譜之事。

平叛封衛

周文王死後,因康叔的長兄伯邑考早逝,故由康叔的次兄周武王繼任其位。周武王十三年(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滅亡商朝(亦稱殷或殷商),建立周朝政權,史稱西周。

周武王建立周朝後,為鞏固政權,實行分封制,大封功臣、宗室以及先賢后代,將康叔封於畿內之地康地(今河南禹州西北) ,建立康國 ,故稱康叔或康叔封。

當時周武王還將殷商的遺民封給商紂王(帝辛)之子武庚(祿父),與諸侯同等地位,以奉持他祖先的祭祀不致斷絕。周武王因為武庚還沒有心悅誠服,恐怕他有異心,就讓自己的三弟管叔鮮、五弟蔡叔度輔佐武庚,以安撫他的人民。

三監之亂

周武王死後,太子姬誦即位,是為周成王。 周成王登基時少不更事,不能獨立處理政務;當時周朝又是初定天下,政局還不是十分穩定,周武王的四弟周公旦於是當國攝政,代行周成王之職,處理國家大事。遠在殷商故地鎮守的管叔鮮、蔡叔度懷疑周公旦要篡奪王位,三人心裡憤憤不平,就到處散布流言。 周成王二年(公元前1043年),他們一面攛掇武庚,一面聯合東方的奄、徐、楚等十幾個附屬小國,公然發動叛亂 ,史稱三監之亂。康叔最先得到武庚發動叛亂的消息,他一面部署兵力,防止叛軍南侵;一面派人快馬加鞭趕往王都鎬京(今陝西西安),報告武庚發動叛亂的消息。

周成王四年(公元前1041年),周公旦以周成王的名義東征叛軍,康叔參加此次軍事行動。不久,周公旦便平定叛亂,誅殺武庚和管叔鮮,流放蔡叔度,將霍叔處廢為庶民,三年不得錄用,收服殷商遺民。周公旦決定在原來武庚統治的地區建立衛國,將平叛有功的康叔改封為衛國國君 ,故稱衛康叔。 將黃河和淇水之間的殷商故都朝歌(今河南淇縣) 作為衛國國都 ,統治區域為原來殷商的王畿之地和殷商遺民七族居住的地區。衛國始封時疆域橫跨豫、冀、兗三州,南至濟水,北逾衡漳,西阻太行,東到兗州桑土之野,相當於今豫北、冀南和魯西地區,國土面積方圓四五百里。衛國疆域遼闊,人口眾多,是當時諸侯國中的大國,也是西周在東方的主要藩屏。

治國安民

康叔受封衛國時年紀尚輕,周公旦怕他擔當不起治理殷商遺民的重任,特地召集群臣為他舉行盛大的授土授民儀式,並精心製作《康誥》、《酒誥》和《梓材》等文告,作為他治理國家的法則。臨上任前,周公旦千叮嚀萬囑咐,反覆告誡康叔到朝歌后,務必明德寬刑,愛護百姓,妥善安置殷商遺民。周公旦還告誡康叔一定要勤於政務,務必尋求殷商故地的賢人、君子和長者,向他們詢問殷商興亡的道理,然後再施之於政務。周公旦還告訴康叔,商紂王亡國的原因是因為沉湎酒色,沉湎酒色就導致聽信婦人之言的過失,所以殷商的亂亡就從此開始。 讓康叔務必戒酒忌色。

康叔到衛國後,根據周公旦的諄諄教導,訪問當地的賢豪長者,向他們詢問治國安民之策。康叔兢兢業業,勤於政事,深入民間,廣泛調研,體察民情民意,深受衛國百姓愛戴。康叔不負周公旦重託,對殷商遺民七族,不歧視,不虐待,妥善安置殷商遺民,關心他們的生活,維護地方穩定,加強民族團結。康叔還重視選拔人才,聽從賢人勸告,積極採納合理化建議,依法治理國家,促進衛國經濟的儘快復甦,國內很快出現經濟繁榮、社會穩定、百姓安居樂業的大好局面。[2]

輔佐周王

周成王七年(公元前1038年)後,當時周公旦已經攝政七年,周成王也已經長大成人,於是周公但便把政權歸還給周成王,由周成王自己親自處理政事,而周公旦則面向北方,歸於群臣之位。 鑑於康叔治理衛國的卓越政績和鎮守東方的不朽功勳,周成王提拔康叔擔任西周司寇之職,掌管刑獄、訴訟和監察方面的事務。康叔剛正不阿,秉公執法,懲惡揚善,維護西周王朝政權的穩定。為表彰康叔輔佐周王朝的功德,周成王賜給康叔許多寶器、祭器。康叔擔任西周司寇職務後,衛國國事由他的兒子衛康伯代為處理,康叔則定期到衛國督察政務。康叔死後,衛康伯繼任衛國國君之位。

為政舉措

康叔到衛國就封后,遵循周公旦《康誥》、《酒誥》和《梓材》的淳淳告誡,以其父周文王"明德慎罰"的政策治理國家,釋放奴隸,分給耕地,鼓勵開闢私田,畜牧、手工業得到迅速發展。並改變同姓通婚,取活人殉葬等惡習。使衛國出現政通人和、百業興旺的大好局面。成為西周最大的諸侯國。[3]

歷史評價

季札:"美哉,淵乎!憂而不困者也。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

司馬遷《史記》:"收殷餘民,叔封始邑,申以商亂,酒材是告。"

司馬貞《史記索隱》:"司寇受封,梓材有作。"

史籍記載

《史記·卷四·周本紀第四》

《史記·卷三十三·魯周公世家第三》

《史記·卷三十七·衛康叔世家第七》

後世紀念

康叔治國有方,開創衛國大治的局面,深受衛國及後世百姓的敬仰。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淇縣(今河南淇縣)百姓在縣城閣南街路西側創建康叔祠,春秋兩次舉行祭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