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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本煙 Liao, Pen-Yen

圖片來自選舉黃頁

新北市議會第2屆市議員

任期 2014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5日
選區 新北市第七選區 (樹林區鶯歌區三峽區土城區

中華民國第5-6屆立法委員

任期 2002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立法院院長 王金平
選區 台北縣第一選舉區(第5-6屆)
多數票 35606(7.15%) (第五屆) 32204(7.46%) (第六屆)

樹林市第1任市長

任期 1999年10月4日-2002年1月31日
前任 首任
繼任 彭員華

樹林鎮第12-13任鎮長

任期 1994年3月1日-1999年10月3日
前任 劉寬明
繼任 末任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 (1956-09-26) 1956年9月26日(64歲) 臺灣
籍貫 臺灣桃園縣(今桃園市)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 民主進步黨(?-2001年)、(2007年-)
其他政黨 台灣團結聯盟(2001年-2007年)
配偶 廖吳春麗[[[2]]]
兒女 長子:廖宜信[[[2]]] 次子:廖宜琨[[[2]]]

學 歷

經 歷

  • 臺北縣樹林鎮鎮長
  • 臺北縣樹林市第1任市長
  • 臺北縣鄉鎮市長聯誼會總幹事
  • 民主進步黨全國鄉鎮市長聯誼會會長
  • 全國鄉鎮市長阿扁後援會會長
  • 蘇貞昌參選臺北縣長樹林競選總部執行總幹事
  • 臺北縣李登輝之友會理事長
  • 立法院(第五屆)委員(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 立法院(第六屆)委員(2005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 新北市議會(第二屆)議員(2014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24日)
  • 民主進步黨中央執行委員(2020年7月19日-)

廖本煙生於(Liao, Pen-Yen,1956年9月26日-),臺灣桃園縣(今桃園市)人,[現任民主進步黨中央執行委員、立法院最高顧問,曾任中華民國第五、六屆立法委員,第二屆新北市議員,中華大學科技管理所碩士、李登輝學校國政班第一期結業,歷任臺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總召、臺北縣李登輝之友會理事長、臺北縣樹林鎮(後改制為臺北縣樹林市,今新北市樹林區)鎮長、臺北縣樹林市第一屆市長、全國鄉鎮市長阿扁後援會會長、臺北縣鄉鎮市長聯誼會總幹事、民主進步黨全國鄉鎮市長聯誼會會長。

政治生涯

爭議事件及言論

廖本煙的政見常引起爭議,例如反對非臺灣地區出生者參選中華民國總統,主張中國大陸來的外籍配偶不應享有集會遊行自由、獲准在臺灣居留的中國大陸人民不予核發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並限制經許可進入臺灣中國大陸人民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人員及組織政黨,形同剝奪中國大陸人士在臺灣的參政權。

「債留台灣」案

  • 2003年5月2日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張清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告發廖本煙與其妻廖吳春麗及其兄廖本能涉嫌《中華民國刑法》侵占罪、背信罪等罪名。張清芳說,廖本煙在樹林鎮鎮長任內就開始經營「韋宏鋼鐵公司」,許多投資人認定名氣大且當選立委的廖本煙不會惡性倒閉;沒想到廖家掏空韋宏鋼鐵資產,還向銀行借了一堆錢,把債務留給這些信任廖本煙的投資人。同日,廖本煙說,張清芳不止一次指控他惡意倒債,這些指控都不是事實,他早在2天前就已控告張清芳誹謗,他希望張清芳不要因為選舉因素而不擇手段,但這是個案,絕不會影響泛綠團結。
  • 2003年12月3日《台灣壹週刊》報導,自1993年以來,廖本煙中國大陸投資超過新台幣3億元,廖家總共在台灣借貸逾新台幣2億元,是廖本煙]平日在立法院大罵的「債留台灣」行為:1990年廖本煙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樹林鎮長失利後,以台商身分到中國大陸考察;1993年,廖本煙主導設立的香港「冠上有限公司」向江蘇省人民政府申請,獲准在崑山市設立「崑山冠鈞鋼樑有限公司」及「崑山冠威鋼樑建築有限公司」,總資本額達新台幣兩億多元;張清芳指出,1994年廖本煙當選樹林鎮長後,數度未請假即前往中國大陸「查帳」,後來因害怕政敵攻擊而換廖吳春麗去查帳。廖本煙怒批該文是政敵「選舉抹黑」:「(我)投資大陸,都是任公職以前的事,且都是合夥人范雲華在處理。」「這件事從我選立委開始就有政敵在炒,《今周刊》、《時報周刊》都寫過,至少炒4次了,實在無聊。所有投資,我完全不知情。誰再亂寫,我一定提出告訴。」
  • 2004年8月12日張清芳在立法院批評,部分立委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隨扈,警政署「有求必應」,造成隨扈派遣浮濫;張清芳將申請隨扈的立委分成「問政偏激」、「躲避討債」、「黑白通吃」及「為非作歹」四大類,「這些都是壞人」,其中躲避討債型立委「我那個選區的廖大委員就是」;被影射的廖本煙反罵張清芳「人渣、亂咬人的瘋狗」。

越南新娘遺毒說

  • 2006年3月31日廖本煙臺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早餐會表示政府應研究嫁來臺灣的越南新娘有無越戰時期美軍化學藥劑遺毒,甚至主張政府「應該鼓勵臺灣本地人多生」而不應補助外籍新娘生育,稱為「越南新娘遺毒說」,引起重大爭議。同日,民主進步黨立委黃淑英批評,廖本煙身為立委卻發表這種法西斯言論,「非常不恰當」;東海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趙彥寧與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則批評,這種言論顯示廖本煙「根本是個種族主義者」;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簡錫堦則批評,這種言論「是對外籍配偶很嚴重的偏見與歧視」。同日晚上,廖本煙宣稱,他是著眼於政府未對外籍配偶落實「健康檢查表」,擔心會因此生出畸形或有遺傳疾病的嬰兒而造成家庭及社會負擔,外界不應曲解他的原意。
  • 2006年4月3日臺灣團結聯盟中央黨部發表公開聲明稱,廖本煙越南新娘遺毒說」失當,臺灣團結聯盟中央黨部願意代替廖本煙向社會大眾及外籍配偶道歉。
  • 2006年4月3日南洋台灣姊妹會兩名會員黃莉莉黎雪玲抨擊:「一問:廖立委考察了整個越南、走遍越南地方了嗎?怎可以偏概全!我們越南姊妹承認有些村落深受這些毒物侵害,但此僅限於某些村落,並不能先入為主預設所有越南配偶皆有問題。二問:難道台灣沒有經歷過戰爭嗎?是不是所有台灣人也都要經過檢查?當各方都在努力研究解決辦法,但廖立委觀點卻只是對戰爭受害者在傷口上灑鹽!三問:廖立委是否有深入地方,與嫁來台灣的外籍配偶接觸?僅到越南考察,但卻以此推回台灣外籍配偶身上!鄰居和老師都很讚美我們的小孩『既可愛又活潑』,人人疼愛;我們也都身體很健康,來到台灣平均八、九年了也幾乎沒生病,請您『自費』到我們家看看!……廖立委擔心以後『劣幣驅逐良幣』、『好的孩子都生不出來』,請問:我們的小孩哪裡不好?有關學習遲緩、會有其他病變,請問有任何醫學根據嗎?而且台灣人許多女性不願生孩子,政府有深入了解原因嗎?」
  • 2006年4月4日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移盟)召開記者會批評,廖本煙「腦袋中有嚴重的納粹法西斯意識的遺毒,是台灣人權嚴重倒退的警訊」,而臺灣團結聯盟中央黨部的「書面道歉」動作「滅火意味十足」,證明廖本煙越南新娘遺毒說」已引起台灣社會多數民眾的反感,臺灣團結聯盟中央黨部應該立刻嚴懲廖本煙並予以停權。移盟也在記者會中駁斥廖本煙所稱「政府未對外籍配偶落實健康檢查表」的說法:「廖說外籍配偶來台並未落實『健康檢查表』,但真相卻是:每一位外籍配偶來台前、申請居留證前、申請歸化前,都必須依《移民法》與《國籍法》作指定項目的身體檢查。她們來台灣短短的三、四年間,至少要全身健康檢查三次。」記者會結束後,移盟帶著抗議書走向當時位於臺北市館前路的臺灣團結聯盟中央黨部,要求臺灣團結聯盟立刻嚴懲廖本煙並予以停權。
  • 2006年5月2日台灣原住民歌手胡德夫說:「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美軍在日本長崎、廣島丟下兩顆原子彈;但我們從來就沒有聽到其他國家擔心下一代的健康,拒絕來自長崎廣島的新娘。……廖本煙台聯立委,……他以高姿態說越南新娘有餘毒,令我十分不齒。若換成美國日本或是歐洲國家的新娘,我想他不會說這樣的話。」
  • 2007年11月11日台獨左派人士黃泰山說,「一個說出越南新娘身上有毒的立委」當然是「大右派」。

南科減振案

  • 廖本煙質疑,南科減振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捨棄開價新臺幣十八億元的永駿工程顧問公司,而讓開價新臺幣九十六億元的鴻華聯合科技施作,有圖利與刻意護航之嫌。2005年12月30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分案調查,主任檢察官朱朝喨認為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涉嫌護航鴻華聯合科技、使鴻華聯合科技獲利新臺幣三十四億元,展開偵辦。謝清志自稱無罪,但仍遭到收押禁見。
  • 2012年7月12日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保持二審原判,認為謝清志等人與鴻華聯合科技董事長許鴻章無罪,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判決無罪定讞。

後續發展

2014年,廖本煙宣布爭取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第二屆新北市議員選舉。2014年4月23日,民進黨新北市黨部公布第三、第七選區議員初選民調結果,其中第七選區部分,廖本煙獲得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資格,落選的現任議員陳世榮脫黨競選。11月29日,廖本煙以19,699票、6.91%得票率當選市議員,陳世榮亦當選,且陳得票率較廖高出許多。

參考資料